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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不做待宰的羔羊

边水往事,猜叔求您疼我

婚礼回来之后,达班的日子恢复了平静,可陈曼姝闲不住。

那天她在厨房里转悠,看见灶台角落里堆着半袋糯米,忽然想起外婆做的醪糟。甜丝丝的,带着一点点酒味,冬天喝了暖乎乎的。

“大姐,这糯米我能用不?”陈曼姝问。

大姐正在切菜,头都没抬:“用用用,你随便用。猜叔说了,你想干哈就干哈,不用问我。”

陈曼姝愣了一下,嘴角慢慢弯了起来。这人什么时候说的这话,她咋个不知道。

她把糯米淘洗干净,上锅蒸。灶膛里的火烧得旺旺的,蒸笼里冒出白茫茫的蒸汽,整个厨房都弥漫着米香。她站在灶台前,用筷子翻着糯米,让它们凉得快一些。

细狗闻着味就跑来了,蹲在厨房门口,眼巴巴地看着那锅糯米。

“细狗哥,你又闻着味了?”陈曼姝头都没抬。

“你又做的啥?这么香。”

“醪糟。”

“就是甜酒?我要吃!”

“得等三天。”陈曼姝把晾凉的糯米倒进盆里,撒上酒曲粉,开始用手拌匀,“现在还是米呢。”

细狗看着她的手在糯米里翻来翻去,咽了咽口水:“你做多一点。”

“还不知道能不能成呢。”陈曼姝把拌好的糯米装进瓦罐,一层一层压实,中间用筷子掏了一个洞,“先试试。”

她盖上盖子,用棉被把瓦罐裹得严严实实,放在灶台后面的角落里。拍了拍手上的粉,满意地说:“等三天开罐。”

细狗一下子脸就垮了:“还要等啊?”

“好饭不怕晚。”陈曼姝冲他做了个鬼脸。

大姐在旁边笑着说:“阿妹,你这手艺看着就不赖。”

“外婆教的。”陈曼姝洗了手,擦了擦,“小时候每年她都做,我就站在旁边看。看着看着就会了,不过我自己还没上手做过。”

她出了厨房,去后院把新种的葱葱浇了点水。小白菜已经冒芽了,嫩绿的小苗从土里钻出来,看得人心生欢喜。她蹲在地头,用手指头轻轻碰了碰那些小苗,嘴角不自觉地弯着。

但这些事填不满一天。

陈曼姝一闲下来总能想到那天沈星蹲在车边上说“他居然带枪,还杀人”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她记得很清楚——那是普通人第一次撞见真实暴力时的表情。

她当时笑沈星胆子小。但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自己也在想:如果那天在夜市,猜叔没有及时赶到,那几个混混对她动手的时候,她手里如果有把枪,她敢开吗?

答案是不敢。

她连枪都没摸过。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压不下去了。在达班待得越久,她越清楚地知道一件事——在这个地方,猜叔不可能24小时守在她身边。万一哪天出了事,她得自己得有自保能力,至少能撑到有人来救。

她想学枪。

但这个事不能跟细狗说。细狗那张嘴,你跟他说了,转头但拓就知道了,但拓知道了猜叔就知道了。她倒不是怕猜叔知道,她是想自己跟猜叔说。

这天傍晚,猜叔难得没在书房忙。

他坐在廊下的藤椅上,手里盘着那串佛珠,看着院子里那只孔雀开屏。夕阳把他的侧脸镀上一层暖色的光,眼角的细纹和鬓角的白发都变得柔和了。

陈曼姝端了杯茶走过去,放在他手边的小桌上,然后在他旁边的矮凳上坐下来。

“猜叔。”

“嗯。”

“我想跟您说个事。”

猜叔转过头看她。陈曼姝今天穿了一件浅灰色的短袖,头发扎成低马尾,脸上没化妆,干干净净的。但她的表情不是平时那种嬉皮笑脸的样子,是认真的。

陈曼姝没有拐弯抹角。她直接说了:“我想学枪。”

猜叔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他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扶手上轻轻敲了两下,问:“为什么?”

“我不想再害怕了。”

她说的每个字都很清楚。

“来达班两个月了。这两个月,我见了死人,见了枪,见了血。貌巴死的时候,我躲在房间里,连门都不敢出。夜市那次,您要是不来,我不知道会怎么样。沈星跟我说兰波杀人的事,说他枪毙牛贩子的时候眼睛都不眨。我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如果那天换成是我在那我能怎么办?”

她看着猜叔的眼睛。

“什么都干不了。只会哭,只会跑,只会等人来救。我不想这样。”

猜叔没有说话,只是在听。

“我知道这里不是国内,我知道这里没有警察,我知道在这里活着得靠自己。”陈曼姝的声音不大,但很稳,“所以我想学枪。不是为了杀人,是为了自保。如果您和但拓哥、细狗哥都不在我身边,至少我不是那个任人宰割的人。至少我能靠自己撑到你们来救我。”

她的手指在膝盖上微微收紧,但眼神没有躲。

“我不想再做待宰的羔羊了。”

书房里安静了几秒。

猜叔看着她。不是那种审视的、让人发毛的看,是一种很认真的、像是在确认什么的看。

然后他站起来。走到书柜前,打开一扇柜门。里面不是书,是一个暗格。他按了一下什么,暗格弹开,露出里面的东西——两把手枪,一把长枪,还有几个弹匣。

猜叔取出其中一把黑色的,检查了一下,确认没有子弹,递给她。

“格洛克17。9毫米口径,后坐力不算大,适合新手。”

陈曼姝接过来。比她想象中重。

猜叔走到她身后。他的气息罩下来,伸手覆上她的右手。“握法不对。右手握紧,左手包上来,拇指向前。不要太用力,太用力手会抖。也不要太松,太松后坐力会脱手。”他的声音在耳边,低低的,掌心贴着她的手背,手指扣着她的手指。陈曼姝能感觉到他指腹的薄茧,和他掌心的温度。

“站姿。双脚分开,与肩同宽。重心稍微前倾,膝盖微屈。”

他松开手,退后一步。陈曼姝照做,举枪瞄准窗外的方向。

“稳住。”猜叔的声音从侧面传来,“别看枪,看目标。准星对准靶心,呼吸放平,扣扳机的时候呼气。”

陈曼姝端着枪,手臂微微发抖。但她没有放下。

“明天下午,后院靶场。”猜叔说,“先学握枪和瞄准,再学实弹。”

陈曼姝放下枪,转身看他。猜叔的表情还是那样,平静的、淡淡的,但她注意到他嘴角有一个很小的弧度。

“我学东西比较慢。”她说。

“慢慢学。”猜叔重新坐回藤椅上,拿起书,“不急。”

陈曼姝把枪递还给他。猜叔接过去,放回暗格,关好柜门。

“谢谢猜叔。”她说。

猜叔“嗯”了一声,翻开书。陈曼姝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听见他在身后说了一句:“曼姝。”

“嗯”她回头。

猜叔没看她,目光落在书页上。“你不需要怕。但你想学,我就教你。”

陈曼姝站在门口,看着阳光里那个花白头发的男人。

她忽然觉得,学枪这件事,好像不只是为了自保了。自己好像真的在一点点变成另一个人。

不是川渝那个刚毕业的留学生,是达班的陈曼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