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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刘宇宁:簪

化妆间的灯光还是暖黄色的,照在他的脸上,把他眼底那层薄薄的水光映得很清楚。他坐在那里,脊背挺得很直,肩膀却微微塌着,像是一个人在同时扮演两个角色——一个在追问,一个在逃避。

我能说什么?说我是你另一个世界的未婚妻?说你死在了战场上?说我也死了然后又活了?说你现在身体里住着另一个人的神识?说他叫宁远舟,是六道堂的堂主,他答应过要娶我?

这些话在我脑子里转了无数遍,每一遍都像是真的,落在别人耳朵里又都像是疯子在说疯话。

宁言笙“我说了你可能不会信。”

刘宇宁“你先说。”

宁言笙“你可能会觉得我疯了。”

刘宇宁“我可能已经觉得你疯了。”

他的语气不重,甚至带着一点自嘲的弧度,像是在说“我们俩之间疯的恐怕不止你一个”。

我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两种光。一种是刘宇宁的,温和的、清醒的、带着一点东北人特有的那种看透世事的通透;另一种是宁远舟的,沉静的、锐利的、带着一种“无论你说什么我都扛得住”的笃定。

宁言笙“你叫刘宇宁“但你也叫宁远舟。你是这个时代的人,但你去了另一个时代。你去的时候不记得这里的一切,你回来的时候不记得那里的一切。你死过一次,在另一个世界,被数十把剑贯穿胸口。”

刘宇宁没有动。

他甚至没有眨眼。

宁言笙“你死之前答应过一个人,你说等仗打完了就回来娶她。你没有回来。不是因为你不想,是因为你回不来了。你死在了战场上。她给你收了尸,给你立了碑,在你的墓前坐了一夜,喝了毒酒。”

宁言笙“她就是我。”

化妆间里安静了很久。

久到我觉得那排暖黄色的灯管都要熄灭了,久到我觉得外面的天已经彻底黑了,久到我觉得自己可能说了不该说的话,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把他推到了一个他承受不了的地方。

刘宇宁低下头,看着化妆台上那根木簪。他的手指又伸了过去,这一次不是抚摸,而是握住了它。他把它从桌面上拿起来,握在手心里,握得很紧。

刘宇宁“你说这是我刻的。”

宁言笙“嗯。”

刘宇宁“我不记得。”

宁言笙“我知道。”

刘宇宁“我不记得刻过这个东西。我不记得七岁摔过手肘。我不记得右肩受过伤。我不记得——”

刘宇宁“我不记得答应过要娶谁。”

我咬住嘴唇。血腥味在舌尖上弥漫开来。

刘宇宁“但你说的那些疤、那些痣、那些习惯——”

他抬起头。眼眶是红的,但眼泪始终没有落下来。

刘宇宁“有些东西,我不知道自己知不知道。”

这句话听起来像是矛盾的。但我知道他在说什么。他的意识不知道,但他的身体知道。他的神识知道。那些刻在灵魂深处的印记,不需要记忆来佐证,它们自己就是证据。

刘宇宁“你刚才说。”

他慢慢开口

刘宇宁“你是我的未婚妻。”

宁言笙“嗯。”

刘宇宁“那我现在——”

他看着我,目光里有一种小心翼翼的、几乎是试探性的东西,像一个盲人伸手去摸一个未知的物体,不知道会摸到温暖还是冰冷。

刘宇宁“对你应该有什么感觉?”

这个问题把我问住了,不是因为没有答案。是因为答案太多了,多到我不知道该选哪一个。

你应该爱我。你应该抱住我。你应该说

“阿笙,我回来了,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

你应该履行你的承诺,去领证,去办婚礼,去把那个欠我的婚礼补上。你应该——

但你不是宁远舟。你是刘宇宁。你没有那些记忆,你没有那些感情,你对我的感觉最多只是一种无法解释的熟悉感,一种“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的困惑,一种被木簪和口型和莫名其妙的身体记忆搅得心神不宁的烦躁。

宁言笙“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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