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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柳宿眠花太太新作出世!

愿君子如兰

要说近段时间修真界最热闹的事,既不是哪家仙府落成,也不是哪位名士夜猎大捷,而是一本话本子的横空出世。

这本话本叫《金麟错》,作者署名“柳宿眠花”,听名字就知道不是正经人。1

段评

金凌也要感受春山恨的力度吗?

可偏偏就是这不正经的书,卖得比正经符篆还快,洛阳纸贵,一书难求。

书里写的是什么?

写的是两位名门少年的风流韵事。

一位是云梦江氏的少主,一位是姑苏蓝氏的公子,两人在一次夜猎中意外相遇,从此纠缠不休,爱恨交织,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不就是金凌和蓝思追吗!”

茶馆里,有人一拍桌子,压低声音道,“你看这描写——‘眉间一点朱砂,俊秀得有些刻薄’,这说的不是金凌是谁?还有那位‘清雅如竹、温润如玉’的蓝氏公子,分明就是蓝思追!”

“嘘!小声点!”同伴赶紧捂住他的嘴。

“你不要命了?金凌现在是兰陵金氏的家主,蓝思追是姑苏蓝氏的人,这两家哪个你惹得起?”

话虽如此,可架不住百姓爱看热闹。

短短半个月,《金麟错》就从兰陵传到了姑苏,又从姑苏传到了云梦,连偏远小镇的茶楼里,说书先生都能把书中情节倒背如流。

要说这书为什么这么火,除了写得确实精彩——什么月下私会、林中定情、英雄救美、误会重重——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据传,书中的情节,大半是真的!

“你们不知道吧?”一个自称“内部人士”的茶客神秘兮兮地道,“我有个远房亲戚在金麟台当差,亲眼见过金家主和蓝思追在后花园里——”

“怎么样?”

“哎,不可说,不可说!”那人连连摆手,但脸上的表情分明在说“你们懂的”。

茶馆里一阵心照不宣的哄笑。

更有甚者,不知哪位能人异士,把书中最精彩的情节编成了小曲,配上丝竹管弦,在各大城镇传唱。

曲调婉转,词句旖旎,听得大姑娘小媳妇面红耳赤,却又忍不住竖起耳朵。

“月下西厢人影双,朱砂一点映红妆。白衣公子悄声问,可愿与我——”

唱到此处,说书人故意一顿,台下听众急得抓耳挠腮:“愿什么?愿什么!”

“——可愿与我共还乡。”

“吁——”众人失望,心说这词儿也太正经了。

但紧接着,说书人压低了声音,鬼鬼祟祟。

说道:“诸位有所不知,这‘还乡’二字,可是大有深意。据说,蓝思追带着金凌回过云深不知处,两人还在后山——”

“怎么样?”

“哎,不可说,不可说!”

又是一阵捶胸顿足。

消息传到金麟台时,金凌正在批阅文书。

“金宗主,坊间有人在传您和蓝公子的——”

“传什么?”金凌头都没抬。

“传您和蓝公子的事……”

“什么事?”

那门生支支吾吾,金凌不耐烦地抬起头,门生只好硬着头皮把来龙去脉说了。

金凌的脸先是一白,再是一红,最后青了。

“把那本书给我烧了。”

“可是,宗主,那书坊是姚家的产业,姚家是——”

“我说烧了就烧了!”

门生连滚带爬地跑了。

金凌在书房里踱了十七八圈,最后坐下来,提笔写了一封信。

信很短,只有六个字:“你看到那本书了吗?”

过了三天,回信来了,也是六个字:“看了。写得不错。”

金凌把信揉成一团,又展开,来来回回看了三遍,脸又红了。

这次是红的。

与此同时,云深不知处。

蓝思追正端坐在静室里,面前摊着那本《金麟错》,看得入神。

“思追。”蓝忘机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蓝思追手忙脚乱地把书往袖子里塞,但蓝忘机已经走进来了。

“含光君,我——”

蓝忘机看了他一眼,淡淡道:“看完了借我。”

蓝思追愣在原地,半晌才反应过来,耳根一热,面红耳赤。

含光君也看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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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太太
作者太太

人物有点多,偷偷懒,嘿嘿~

作者太太
作者太太

其实是羡宝宝要的,汪叽你就宠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