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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永恒

狂想交响曲

婚礼结束后,季风和林文渊去了马尔代夫度蜜月。

他们没有带助理,没有带经纪人,甚至没有带太多行李。两个行李箱,两本护照,两颗终于可以完全放松下来的心。飞机落地的时候已经是傍晚,热带的暖风裹挟着海水的咸味扑面而来,季风站在机场门口深深吸了一口气,转头看林文渊。

林文渊正低头调整背包的肩带,额角有一层薄薄的汗。他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亚麻衬衫,袖口挽到小臂,整个人被夕阳镀上一层柔和的金边。季风看着他,忽然觉得这一路走来的所有不容易,都值了。

“看什么?”林文渊抬起头,对上他的目光,嘴角微微上扬。

“看我老公。”季风说得理直气壮,伸手接过他的背包,“走吧,车在等了。”

林文渊被他那声“老公”叫得耳根一热,但还是跟上了他的脚步。两人十指相扣,穿过机场的玻璃门,走向停在不远处的接驳车。

海岛。沙滩。阳光。

还有彼此。

他们住的是一栋水屋别墅,从房间里就能直接走下海。林文渊第一次见到这种房型,站在落地窗前看了很久,然后说:“这地方太适合写歌了。”

季风从背后抱住他,下巴搁在他肩膀上:“那你可以在这里写一首。”

“写什么?”

“写我们。”

林文渊笑了,偏过头看他:“你认真的?”

“我什么时候不认真?”

林文渊想了想,转过身面对他:“那你帮我起个头。”

季风看着他,眼神认真得不像在开玩笑。他清了清嗓子,用那种只属于烈风乐队主唱的、略带沙哑的嗓音轻轻哼了一段旋律。没有歌词,只有调子,温柔得像海浪拍打着木桩。

林文渊愣住了。

“怎么样?”季风问。

“很好。”林文渊说,“我记下来了。”

他走到行李箱旁,从里面翻出一个随身携带的小本子,坐在床边把刚才的旋律记录下来。季风就靠在落地窗旁看着他,看他咬着笔帽思考的样子,看他额前的碎发被空调风吹得微微晃动,心里涌上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

这个人,是他的了。

法律上,名字旁边,所有需要填写紧急联系人的地方,都是他了。

他们每天睡到自然醒,然后去海边散步。

早晨的海滩人很少,沙子细软温热,踩上去像踩在面粉里。季风喜欢赤脚走,林文渊一开始还嫌晒,后来也被他拉着脱了鞋。海水漫上来,没过脚背,又退下去,带走脚底的沙粒,让人站得摇摇晃晃。

林文渊被浪花追着跑了几步,季风在后面笑他:“你跑什么?”

“水太凉了。”林文渊说。

“哪里凉了,明明很舒服。”季风弯腰掬了一捧水泼过去,林文渊下意识躲,还是被溅了一裤腿。

“季风!”

“来啊,互相伤害啊。”

林文渊不甘示弱,也弯腰泼了回去。两个人像孩子一样在浅滩上追逐打闹,笑声被海风吹散在空旷的海面上。最后季风拦腰把林文渊抱起来,作势要往水里扔。林文渊吓得抱住他的脖子:“你敢!”

“你看我敢不敢。”季风说完,真的往水里走了几步。

“季风!手机在口袋里!”

季风立刻停住了。

“你放我下来。”林文渊说。

季风没放,而是低头亲了他一下:“逗你的,我怎么舍得。”

“你刚才明明就是想扔。”

“没有,我就是想抱抱你。”

林文渊翻了个白眼,但嘴角的笑怎么也藏不住。季风把他放下来,顺手帮他整理了一下被海风吹乱的头发。阳光打在他们身上,影子在沙滩上拉得很长,纠缠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

傍晚看日落,晚上看星星。

这是林文渊最喜欢的两个时刻。

日落的时候,他们会并排坐在露台的躺椅上,看太阳一点点沉入海平面。天空从橙红到紫红,再到深蓝,像一块被慢慢调色的画布。海面上铺着一条金色的光带,从地平线一直延伸到他们脚下。林文渊会把头靠在季风肩上,两个人都不说话,就那么静静地看着。

季风有时候会哼歌。那些旋律都不是他写的,也不是烈风的歌,而是一些很老的歌,可能是他小时候听过的。林文渊后来问他,他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这种景色,脑子里就冒出这些调子。”

“很好听。”林文渊说。

“那我以后天天哼给你听。”

“你可别,我的耳朵还要用来工作。”

季风笑着去挠他痒痒,两个人又在躺椅上闹成一团,把旁边的果汁都碰倒了。服务员跑过来问需不需要帮忙,林文渊连忙说不用,红着脸收拾残局。季风就在旁边看着他,眼神温柔得能溺死人。

到了晚上,星星出来了。

海岛的夜空比城市清晰太多,银河像一条发光的河,横跨在天幕上。季风第一次看到这么多星星,仰头看了很久,脖子都酸了。林文渊指给他看:“那是北极星,那个是北斗七星。”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我小时候很喜欢看星星。”林文渊说,“那时候住的地方没有这么多灯,晚上抬头就能看到很多。”

“后来呢?”

“后来搬家了,去了城里,灯太亮,就很少看了。”

季风沉默了一会儿,说:“那以后我陪你看。”

林文渊转头看他。

“我们每年都出来旅行一次吧。”季风说,“找个没什么灯的地方,看星星。”

“好。”林文渊笑了,“一年一次,不嫌多。”

“不嫌多。只要跟你一起,去哪儿都行。”

有一天晚上,两人坐在阳台上。

海风很轻,带着淡淡的花香。度假村在花园里种了很多鸡蛋花,白色的花瓣落了一地,香味混在风里,若有若无地飘过来。楼下传来海浪拍打木质支柱的声音,一下一下,像大自然的节拍器。

他们面前的小桌上摆着两杯红酒,是酒店送的蜜月礼物。杯子碰在一起的声音清脆悦耳,在夜风里显得格外清晰。季风喝了一口,然后放下杯子,侧过身看林文渊。

林文渊正闭着眼睛,似乎在感受海风。月光落在他的侧脸上,勾勒出清秀的轮廓。他的睫毛很长,在脸颊上投下细密的阴影。嘴角带着一点若有若无的笑意,整个人看起来安静而美好。

“季风。”

“嗯?”

林文渊睁开眼睛,转过头来。月光也在那一刻照进他的眼睛里,像盛满了一汪温柔的水。

“我们会一直这么幸福吗?”

这个问题问得很轻,轻得差点被海风吹散。但季风听得清清楚楚。他转过头,认真地看着林文渊。

星光落在他眼睛里,像碎掉的银河。而他眼里倒映着林文渊,像银河里唯一的一颗恒星。

“会的。”他说。

没有犹豫,没有停顿,没有模棱两可的客套话。就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带着某种誓言般的重量。

“因为我们会一起努力,一起珍惜。”

林文渊笑了。那个笑容从嘴角开始,慢慢漾开,最后漫进眼睛里。他点了点头,重复道:“那我们就一起努力,一起珍惜。”

季风伸出手,把他拉进怀里。

“好。一起。”

林文渊靠在他胸口,听着他平稳有力的心跳声。那颗心在为他跳动,从很早以前就开始了,从他还不知道的时候就在跳动了。而现在,他们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靠在一起,不用再躲避任何人的目光。

蜜月结束后,两人回到城市。

下了飞机,熟悉的喧嚣扑面而来。城市的空气里没有海腥味,只有尾气和钢筋水泥的气息。但林文渊深吸了一口气,还是觉得踏实。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更何况是两个人的狗窝。

烈风乐队继续做音乐,继续前进。

回来后的第一场排练,季风明显状态很好。他站在排练室里,对着麦克风唱完最后一首新歌,秦朗和方屿齐声鼓掌。方屿说:“风哥,结婚果然不一样啊,嗓子都变甜了。”

“滚。”季风笑骂了一句,但耳朵还是红了。

林文渊没有来看排练,他今天在录音棚忙一个项目。但季风手机里收到了他发来的消息,是一段语音。季风走到角落里点开,林文渊的声音传出来:“排练结束了吗?晚上想吃什么?”

季风回了一个字:“你。”

过了三秒,林文渊的消息轰炸过来:“季风你脑子有坑?我在说正事!”

“我也在说正事。”

“你今晚睡沙发吧。”

“别别别,开玩笑的。吃什么都行,你做什么我吃什么。”

“这还差不多。”

季风看着手机屏幕笑了。秦朗在远处喊他:“风哥,你表情好恶心啊。”

“滚!”

林文渊继续做制作人,也继续支持季风。

他手底下带了好几个新人,每天都忙得脚不沾地。但不管多忙,他都会尽量回家吃饭。季风有时候也会去录音棚找他,给他带一杯热咖啡,或者一盒他喜欢的那家甜品店的提拉米苏。

录音棚的人渐渐都认识季风了。每次他来,前台的小姑娘都会红着脸说“季老师好”,然后目送他走进林文渊的工作室。后来有一天,林文渊无意间看见前台放着一个本子,上面写满了“季风”两个字,旁边还画了一堆小爱心。

他回家后跟季风说了这件事,语气酸溜溜的:“季老师魅力不减当年啊。”

季风正在沙发上刷手机,闻言抬起头:“什么玩意儿?”

“人家小姑娘的笔记本上写满了你的名字。”

季风放下手机,走过来抱住他:“那我把名字改成‘林文渊的季风’好不好?”

“神经病。”林文渊推他,但没推开。

“我认真的。要不明天去纹个身,纹‘文渊’两个字在身上。”

“你敢纹我就跟你离婚。”

“你不会的。”

林文渊瞪他:“你凭什么觉得我不会?”

季风亲了他一下:“因为你舍不得我。”

林文渊想反驳,但发现确实无法反驳。他确实舍不得。这个人再混蛋,再嘴贱,再让他生气,他也舍不得。

他们的生活,平淡而幸福。

不是那种每天都有惊喜的轰轰烈烈,也不是什么神仙眷侣的完美无瑕。就是很普通的日子,有柴米油盐,有偶尔的拌嘴,有因为工作太忙而没时间好好说话的遗憾,也有周末窝在沙发上一起看电影的惬意。

某天晚上,两人躺在床上。

季风抱着林文渊。

房间里很安静,只有空调轻微的运转声。窗帘没有完全拉上,月光从缝隙里漏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条细细的白线。林文渊背对着季风,后背贴着他的胸口,能感觉到他呼吸的起伏。

“文渊。”

“嗯?”

“谢谢你一直陪着我。”

林文渊笑了,转过身来面对他。季风的眼睛在黑暗里亮晶晶的,像装着一整个夏天的星空。林文渊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他第一次见到季风的时候。那时候季风还是个桀骜不驯的少年,站在舞台上,用尽全身力气唱歌。他站在台下,被那个声音击中了心脏。

“应该的。”林文渊说。

季风收紧手臂。

“但我想说,是你让我找到了人生的意义。”

林文渊抬起头,看着他。季风的眼神认真得让人心颤。他知道,这个人不是在说情话,而是在说一件他一直想说的话。

“在我最迷茫的时候,是你告诉我,我的音乐是有价值的。在我最想放弃的时候,是你陪着我,告诉我可以慢慢来。在我以为要失去你的时候——”

他停住了。那个回忆太痛,即使现在一切都好了,他还是不想再去触碰。

林文渊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颊。

“你也让我找到了人生的意义。”他说。

季风笑了。

“那我们扯平了。”

林文渊也笑了。

“对。扯平了。”

季风低下头,吻上他的额头。

那个吻很轻,像羽毛落在水面上,带着某种近乎虔诚的温柔。林文渊闭上眼睛,感受着额头上那一小片温度。他知道,这是季风的方式,是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少年表达爱意的方式。

“我爱你。”

“我也爱你。”

窗外,星光满天。

他们拥抱着彼此,在安静的夜晚里。

烈风的故事,还在继续。

新专辑在筹备中,巡演在计划中,林文渊的工作室也在拓展新的业务。他们的生活被各种各样的日程填满,但无论多忙,他们都知道,有一个人会在家里等着自己。

秦朗有时候会开玩笑说:“风哥现在变居家了,都不跟我们出去喝酒了。”

季风说:“家里的饭好吃。”

方屿起哄:“是饭好吃还是人好看?”

季风难得没有怼回去,而是笑了一下:“都好看。”

秦朗和方屿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异口同声:“噫——”

但他们的眼里都是祝福。

后来有一次,烈风乐队开演唱会。林文渊坐在台下,像很多年前一样。季风站在舞台上,像很多年前一样。灯光暗下来的时候,季风对着台下说:“接下来这首歌,送给一个特别的人。”

全场尖叫。

季风笑了:“你们可能都猜到了。对,就是送给我的爱人。”

林文渊在台下红了脸,恨不得把自己缩进座椅里。

“这首歌叫《永恒》。”季风说,“是我写给他的。”

音乐响起来,季风的声音像月光一样洒满整个场馆。林文渊抬起头,看着舞台上那个闪闪发光的人。那些音符穿透空气,落进他的耳朵里,落进他的心里。

他知道,这就是永恒。

不是时间的长短,不是生命的长度。

而是这一刻,当他们四目相对的时候,那种贯穿灵魂的确认感。

你是我的。

我是你的。

无论前路如何,他们都知道——

只要有彼此,就什么都不怕。

因为他们是彼此的归宿。

也是彼此的永恒。

【正文完】1

段评

还想看下一章的内容啊,不够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