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禾第一次注意到马嘉祺,是因为一首歌。
那年她十八岁,刚上大学,城市对她而言是巨大的、陌生的、充满可能性的。她学建筑,每天在画板和模型之间周旋,日子被线条和比例切割得整齐干净。她以为自己会这样安安静静地过完四年,像一栋安分守己的房子,不打地基之外的任何主意。
直到那个傍晚。
朋友攒了个局,说是“开学前的最后一次放纵”,一群人挤在KTV包厢里。她坐在角落,不太说话,手里转着一杯没怎么喝的饮料。朋友们唱得热闹,从周杰伦唱到五月天,从情歌王唱到死了都要爱,音量开到震耳欲聋。
然后有人切了一首歌,把话筒递给另一个人。
“马嘉祺,你来你来,你不是会弹吉他吗?唱一个。”
她抬头看了一眼。
那个人坐在沙发的另一端,穿着件浅蓝色的衬衫,袖子卷到小臂,露出一截清瘦的手腕。他接过话筒的时候有点不好意思,笑了笑,眼睛弯弯的,像月亮被云遮住了一半。
前奏响起来,是一首她不认识的歌。
他开口唱第一句的时候,包厢里所有的噪音都退远了。
不是什么炫技的高音,也不是什么撕心裂肺的嘶吼。他的声音很干净,像秋天的风穿过空荡荡的走廊,带着一点点凉意,又带着一点点舍不得。
她不知道那首歌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他在唱什么。她只记得,包厢里五颜六色的灯光转来转去,刚好有一束蓝色的光落在他的侧脸上,他的睫毛很长,投下一小片阴影。
他唱完最后一句,朋友们鼓掌起哄,他把话筒递给下一个人,退回到沙发上,拿起桌上的水喝了一口。
然后,他好像感觉到了什么,转过头来。
四目相对。
任禾飞快地低下头,假装在看手机。屏幕是黑的。
她听到那边传来一声很轻的笑,不知道是不是在笑她。
第二次见面是在学校附近的河边。
那已经是开学一个月之后的事了。任禾渐渐适应了大学的生活节奏,每周有两天要去工学部上专业课,从宿舍走过去要经过一条河。河不宽,水也不急,但两岸种满了柳树,风吹过来的时候,柳枝会垂到水面上画圈。
那天傍晚她下课回来,走得很慢,因为不着急。夕阳把河面染成橘红色,她停下来拍了张照片。
马嘉祺你也喜欢这里?
声音从身后传来,她回头,愣了一下。
是KTV里那个男生。
他今天没穿衬衫,换了件白色的T恤,背着一个黑色的吉他包,看起来像是刚从琴房出来。头发被风吹得有点乱,但乱得好看。
任禾啊……对,这里很安静。
马嘉祺我每周都来这里坐一会儿。有时候写歌,有时候什么都不做。
任禾“你写歌?”
马嘉祺“嗯,随便写写。”
任禾“上次在KTV唱的那首,是你自己写的吗?”
马嘉祺你记得?
他有点意外地看了她一眼
任禾还行,挺好听的。
马嘉祺谢谢。那首歌叫《河》,就是在这里写的。
任禾看了看河,又看了看他,觉得这件事有一种恰到好处的巧合感——就像建筑设计里那种“刚刚好”的比例,多一分则多,少一分则少。
马嘉祺我叫马嘉祺。
任禾任禾,禾苗的禾。
他的手指很长,指节分明,指腹上有薄薄的茧——是弹吉他磨出来的。握手的动作很轻,像怕捏碎什么似的,很快就松开了。
但那个触感在她掌心里停留了比应该更久一点的时间。
马嘉祺“任禾,”他重复了一遍她的名字,像是在品味这两个字的味道,“很好听。”
任禾“你的也是。”
然后两个人都笑了,笑得有点莫名其妙,又有点理所当然。
那天他们在河边站了很久,久到夕阳完全沉下去,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聊了什么她后来记得不太清楚,好像聊了各自的专业,聊了为什么来这个城市,聊了喜欢的音乐和喜欢的建筑。
他说他想做音乐,想做那种“很多年后还有人听的歌”。
她说她想盖大楼,想盖那种“人们会停下来抬头看”的建筑。
马嘉祺那你以后得给我留一个位置,在你的大楼里办一场音乐会。
行,那你的音乐会门票要给我打折。
马嘉祺免费。给你留第一排。
河面上有风吹过来,带着水草和泥土的气息。她低下头,发现自己的嘴角不知道什么时候翘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