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岫白睁开眼的时候,窗外刚透出一点浅白的天光。
屋子里还浸在一片未醒的安静里,安静到能听见他自己的呼吸,轻浅、单薄,像一片随时会被风吹走的叶子。又是一天,又是一次被彻底清空的记忆。遗传性遗忘症像一道刻在骨血里的诅咒,从他记事起,就没有一天例外。昨天的心痛、昨天的眼泪、昨天在墓碑前说出口的所有独白,在他睁眼的这一秒,全部消失,不留一丝痕迹。
他不记得自己昨天写了什么,不记得昨天哭到浑身发抖的模样,不记得祝辞忧日记里那些温柔又残忍的文字。脑海里一片空白,干净得像一张从未被落笔的纸。没有过去,没有情绪,没有方向,连一丝多余的念头都没有。
可他的身体,却比大脑更早知道该做什么。
不需要思考,不需要提醒,甚至不需要任何人告诉他。他坐起身,赤着脚踩在微凉的木地板上,一步一步,走向卧室里那个再熟悉不过的衣柜。指尖触碰到木质柜门的那一刻,他紧绷了一整晚的神经,忽然就松了下来。
像是找到了唯一的归宿。
抽屉被轻轻拉开。
那两本被岁月磨得发白、边角卷翘的笔记本,安安静静躺在最深处,一深蓝,一素白,像是两道永不熄灭的光,撑住了他整个空白荒芜的世界。这是他的命,是他唯一的来路,唯一的答案,唯一的,光。
季岫白蹲下身,将笔记本小心翼翼抱进怀里,动作轻柔得近乎虔诚。他慢慢坐回地板,脊背靠着冰冷的柜板,晨光从窗帘缝隙里钻进来,落在他苍白的指尖,落在泛黄的纸页上,温柔得让人心头发酸。
他缓缓翻开了第一页。
字迹从稚嫩到工整,从青涩到沉稳,再到后来的颤抖与潦草,像一条无声的长河,缓缓流淌过他空白的人生,将一个叫做祝辞忧的名字,一遍又一遍,深深刻进他的骨髓。
“我的爱人,叫祝辞忧。”
“他笑起来有浅浅的梨涡。”
“他喜欢不加糖的豆浆。”
“他怕冷,睡觉总爱抱着我的胳膊。”
“他爱了我十二年,等了我十二年,离开我,已经七年。”
一行行,一句句,没有惊天动地的誓言,没有轰轰烈烈的故事,全是最平凡、最琐碎、最日常的小事。可就是这些小事,拼凑出了一个人完整的一生,也拼凑出了另一个人,穷尽余生都无法触及的温柔。
季岫白的指尖,轻轻拂过纸页上的每一个字。
他依旧不记得。
不记得祝辞忧的声音,不记得祝辞忧的温度,不记得他们相拥时的心跳,不记得他们亲吻时的悸动,不记得任何一个属于他们的、真实的瞬间。他所有关于爱人的认知,全都来自这两本薄薄的笔记本。来自文字,来自回忆,来自一场他永远无法醒来的梦。
可这一次,与以往不同。
当他翻到自己昨天写下的那一页,当那句“祝辞忧,我爱你”撞进眼底时,他的心脏,毫无预兆地、剧烈地抽搐了一下。那是一种陌生又熟悉的痛感,不是钝痛,不是闷痛,是尖锐的、清晰的、带着无尽遗憾与酸涩的疼,像是有一根细针,狠狠扎进心脏最柔软的地方,扎进那个被祝辞忧填满了十二年、空了七年的位置。
眼泪毫无预兆地涌了上来,模糊了视线。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
没有昨天的记忆,没有昨天的情绪,没有任何可以支撑悲伤的理由。可眼泪就是止不住地往下掉,一滴滴,重重砸在纸页上,晕开了那些早已干透的墨迹。
他忽然想起了什么,抱着笔记本,站起身,赤着脚快步走向客厅。脚步有些慌乱,有些急切,像是晚一秒,就会错过什么至关重要的东西。
客厅角落,那个上着铜锁的小柜子,安安静静地立在那里,在阳光下泛着一层浅淡的、温柔的光。
钥匙。
他几乎是凭着本能冲向卧室,从床头柜抽屉里摸出那枚小小的、发黑的铜钥匙,指尖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钥匙插进锁孔,轻轻一转。
“咔哒。”
一声轻响,在安静的屋子里格外清晰。
柜门被拉开的那一刻,那股淡得几乎无法捕捉的清香,再一次飘进鼻腔——是晒过太阳的柔软,是清晨草木的干净,是笔记里无数次描述过的、独属于祝辞忧的味道。
米白色的针织衫,灰色的手工围巾,带着浅小缺口的雏菊陶瓷杯,叠得整整齐齐的信纸,还有那本封面写着“给我的小笨蛋”的日记。
一样不少,一件未丢。
像它们的主人,从未离开。
季岫白蹲在柜子前,久久没有动弹。
阳光落在他的发顶,落在那些旧物上,温暖得不像话,却让他心口的酸涩,越来越浓,越来越重,重到他几乎无法呼吸。
他轻轻拿起那本小小的日记。
封面已经泛黄,边角微微卷起,一看就被人反复翻阅、小心呵护了许多年。他深吸一口气,指尖微微颤抖着,翻开了第一页。
属于祝辞忧的、温柔干净的字迹,跃然纸上。
“今天岫白又忘记我了,没关系,我再爱他一次就好。”
“今天给他煮的粥糊了,他全吃完了,真是个小笨蛋。”
“医生说我身体不好,我不怕,我只怕他以后没人照顾。”
“季岫白,忘了我,好好活下去。”
最后几页,字迹虚弱、颤抖、轻飘飘的,像是用尽了生命里最后一丝力气,每一笔,都浸满了泪水与不舍。
季岫白死死咬着下唇,直到尝到一丝淡淡的血腥味,才勉强压住喉咙口翻涌的哽咽。
他终于彻底明白。
祝辞忧用了十二年,陪他对抗遗忘。
祝辞忧用了十二年,一遍又一遍地重新爱他。
祝辞忧用了十二年,把所有温柔、所有耐心、所有爱意,全都毫无保留地给了他这个,永远记不住昨天的人。
而祝辞忧唯一的心愿,却是让他忘记。
忘记这段感情,忘记这座墓碑,忘记所有思念与痛苦,忘记他这个人,好好地、轻松地、无牵无挂地活下去。
多残忍啊。
那个最爱他的人,到最后,最希望的,竟是被他彻底遗忘。
“辞辞……”
季岫白终于开口,声音破碎得不成样子,每一个字,都带着压抑到极致的哭腔。
“你怎么这么傻……”
“你爱了我十二年,等了我十二年,怎么到最后,想的还是我,不是你自己……”
“你让我忘了你,可你不知道,忘记你,我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我的世界,就真的只剩下一片空白了。”
没有人回答他。
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的呼吸,和窗外渐渐热闹起来的鸟鸣。旧物安静地躺在柜子里,日记安静地躺在他手心,阳光安静地洒在地板上,一切都安静得,像是从未有过一段轰轰烈烈、跨越生死的爱情。
可季岫白知道。
那段爱情,真实存在过。
刻在笔记里,藏在旧物里,浸在泪水里,长在他的灵魂里,永远不会消失,永远不会褪色。
他轻轻拿起那件米白色的针织衫,缓缓披在自己身上。
尺寸偏大,软软地包裹着他,像一个迟到了七年的、最温暖最踏实的拥抱。他又拿起那条灰色围巾,一圈一圈,认真地绕在脖子上,指尖抚过那些不算工整却密密麻麻的针脚,心口又是一阵尖锐的疼。
这是祝辞忧亲手织的。
是那个怕冷、却愿意把所有温暖都给他的人,一针一线,为他织出来的爱意。
他拿起那只缺口雏菊杯,走到厨房,像笔记里写的那样,冲了一杯不加糖的豆浆。淡淡的豆香弥漫开来,与旧物上的清香交织在一起,瞬间填满了整个空旷的屋子。
杯沿贴着嘴唇,那道浅浅的缺口轻轻硌着皮肤,细微的触感,却让他瞬间红了眼眶。
笔记里说,祝辞忧粘好这个杯子时,笑着对他说:碎了也没关系,能用就好,就像你,忘了也没关系,在就好。
可现在,杯子还能用,他还在,那个说这句话的人,却永远不在了。
季岫白捧着豆浆,一口一口慢慢喝着。
不甜,却暖到了心底。
像极了祝辞忧给他的爱,不浓烈,不张扬,却细水长流,贯穿了整整十二年,温暖了他一整个曾经荒芜的人生。
他把所有旧物轻轻放回柜子,锁好铜锁,像守住一个永不褪色的承诺。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季岫白抱着那两本笔记本,没有像往常一样立刻前往墓园,而是慢慢走到窗边,静静站着,望向远方。
他忽然觉得,祝辞忧从来没有离开过。
在每一缕阳光里,在每一阵清风里,在每一件旧物里,在每一行字迹里,在他每一次心跳、每一次思念、每一次本能地寻找笔记的动作里。
祝辞忧,一直都在。
遗忘可以带走他的记忆,却带不走刻在灵魂里的执念。
生死可以隔开他们的距离,却隔不开跨越时光的爱意。
他缓缓低下头,看着怀里的笔记本,看着那个被写了千万遍的名字,轻声开口,声音温柔而坚定,像是在对空气说,像是在对心底的人说,也像是在对全世界宣告。
“我有一个很爱很爱我的爱人。”
“他叫祝辞忧。”
“我也有一个很爱很爱的爱人。”
“他叫祝辞忧。”
“我每天都会忘记全世界,可我永远不会忘记你。”
许久之后,他拿起笔,坐在书桌前,翻开笔记崭新的一页。
笔尖落在纸上,没有丝毫颤抖,稳而坚定,像是在书写一段永恒不变的信仰。
他写下今天的思念,写下今天的心痛,写下今天,又一次与祝辞忧的重逢。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遗忘是他的宿命,可爱你,早已是他的本能。
岁月漫长,生死相隔,都没关系。
他会一天又一天,一次又一次,在每一个清晨醒来,在每一次遗忘之后,重新找到你,重新认识你,重新爱上你。
直到时间的尽头。
直到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