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入笼
第一章 森邸诱引
暮春的风卷着槐花香,掠过峰峻大学的校门。杨博文捏着刚打印好的实习证明,指尖蹭过纸页上的烫金校名,眼底漾着细碎的笑意。
“博文!等一下!”
清亮的喊声从身后传来,杨博文回头,就见张函瑞气喘吁吁地跑过来,白色卫衣的帽绳晃荡着,脸颊泛着浅粉。他身侧跟着陈浚铭,正举着一杯冰橙美式冲他晃了晃,眉眼弯弯:“喊你好几声了,发什么呆呢?”
“刚拿到实习证明,有点开心。”杨博文接过陈浚铭递来的饮料,指尖触到冰凉的杯壁,“你们怎么在这?不是说今天要去张桂源家的庄园拍素材吗?”
张函瑞立刻接话,语气带着几分雀跃,又藏着不易察觉的紧张:“就是找你一起去啊!桂源哥说他家庄园里的玫瑰园开了,还有复古图书室,特别适合你写小说找灵感。而且奕恒哥也在,他带了新的摄影设备,正好帮你拍几组人物素材,不比你在学校对着电脑空想强?”
杨博文愣了愣。他和张函瑞、陈浚铭是大学同学,相处半年,早已熟络。张桂源是张函瑞的发小,偶尔来学校找他们,性格温和,待人有礼;陈奕恒则是陈浚铭的恋人,常年在外拍纪录片,出手的素材向来惊艳。
只是……他总觉得最近这几个人有些奇怪。
张函瑞看他的眼神总带着几分愧疚,陈浚铭偶尔会欲言又止,就连上次见面的张桂源,也在他提起“想去城郊森林走走”时,神色微变地转移了话题。
“玫瑰园?”杨博文摩挲着杯身,想起自己小说里正缺一段庄园玫瑰的场景,心动了一瞬,“可是……会不会太麻烦了?”
“麻烦什么!”陈浚铭拍了拍他的肩膀,笑容爽朗,“桂源哥早就准备好了,就等你呢。而且庄园里的甜点超好吃,奕恒哥特意让厨娘做了你爱吃的草莓慕斯。”
恰到好处的邀约,戳中了他所有的软肋。杨博文犹豫片刻,看着面前三人期待的眼神,终究点了点头:“那……好吧。”
车子驶出市区,一路往城郊的方向开。越靠近目的地,道路两旁的建筑越发稀少,高大的乔木遮天蔽日,枝叶交错,在地面投下斑驳的光影。
杨博文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心头莫名升起一丝不安。
这片森林,他似乎来过。
模糊的记忆碎片在脑海中闪过——斑驳的树影,微凉的风,还有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少年,递给他一颗裹着糖纸的草莓糖,指尖微凉,眼神却格外明亮。
“博文?不舒服吗?”张函瑞的声音拉回他的思绪。
杨博文摇摇头,压下心头的异样:“没事,就是觉得这片森林有点眼熟。”
前排的张桂源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透过后视镜看了他一眼,语气温和:“这片森林是城郊的老林,很多人小时候都来过吧。快到了,庄园就在前面。”
车子拐过一个弯,一座古朴的哥特式庄园骤然出现在眼前。
深褐色的铁艺大门上缠绕着暗红的玫瑰藤,花瓣上还凝着晨露。大门两侧的石狮子雕刻精美,却在阴翳的树影下显得有些肃穆。庄园的主楼爬满了常青藤,尖顶的塔楼直插云霄,远远望去,像一幅复古又神秘的油画。
“到了。”陈奕恒推开车门,接过杨博文的背包,语气自然,“进去吧,里面比外面还好看。”
杨博文跟着他们走进庄园。穿过铺满鹅卵石的小径,两旁的玫瑰园开得肆意,红的、粉的、白的,层层叠叠,香气浓郁得让人微醺。
可他的心跳,却越来越快。
一种莫名的熟悉感,顺着脚底蔓延至全身。
他走过玫瑰园,路过喷泉水池,最后停在主楼的客厅门口。客厅的装饰华丽而复古,水晶吊灯折射出细碎的光芒,墙上挂着几幅油画,画中的风景,竟和他记忆里的碎片渐渐重合。
“你们先坐,我去叫桂源哥拿些点心来。”张函瑞说着,拉着陈浚铭快步走进走廊,脚步有些仓促。
陈奕恒站在他身侧,指了指客厅另一侧的门:“图书室在那边,你不是想找灵感吗?先去看看?我去帮他们端东西。”
杨博文点点头,推开了图书室的门。
阳光透过彩色玻璃照进来,落在一排排木质书架上。书架旁的窗边,摆着一张藤椅,藤椅上搭着一件黑色的风衣。
那风衣的款式,和他记忆里少年穿的那件,一模一样。
心脏猛地一缩,杨博文快步走过去,指尖刚触到风衣的面料,身后的门,突然“咔哒”一声,被锁上了。
他猛地回头,撞进一双深邃的眼眸里。
男人靠在门框边,身形修长,穿着一身黑色的丝绸衬衫,领口微敞,露出精致的锁骨。他的皮肤苍白得近乎透明,唇色却是殷红的,像淬了酒的玫瑰。
那双眼睛,漆黑如墨,带着偏执的占有欲,死死地盯着他,仿佛要将他拆吃入腹。
“你终于回来了。”
男人的声音低沉沙哑,带着压抑了多年的颤抖,像大提琴的最低音,敲在杨博文的心上。
杨博文往后退了一步,背脊抵在书架上,指尖冰凉:“你……是谁?”
男人缓步走向他,每一步都像踩在他的心跳上。他停在杨博文面前,微微俯身,鼻尖蹭过他的颈侧,深吸了一口气,眼底的红血丝愈发明显。
“我是左奇函。”
他的指尖抚上杨博文的脸颊,动作轻柔,却带着不容抗拒的力量,“你忘了的,你的……左奇函。”
颈侧的皮肤传来一阵微凉的触感,杨博文浑身一颤,脑海里的记忆碎片突然炸开——
孤儿院旁的森林,少年递来的草莓糖,刻着“函”字的银戒指,还有离别时,少年红着眼眶,紧紧抓着他的手,说的那句“等我,我会找到你的”。
“左……奇函?”杨博文喃喃自语,指尖下意识地摸向自己的脖颈。
那里,戴着一枚细细的银链,链坠是一枚小小的戒指,刻着模糊的“文”字。
是他小时候,送给那个少年的。
“你怎么会……”
“我等了你十三年。”左奇函打断他的话,指尖滑过他颈间的银链,指腹摩挲着那枚戒指,眼底的偏执几乎要溢出来,“杨博文,我的小羊羔,你终于回到我身边了。”
他的信息素,浓郁的红酒味,骤然弥漫在整个图书室里,带着霸道的占有欲,将杨博文紧紧包裹。
杨博文的腿软了一下,Omega的本能让他对Alpha的信息素产生了反应。玫瑰味的信息素不受控制地溢出,与红酒味交织在一起,在空气中发酵出暧昧又危险的气息。
“你是……吸血鬼?”杨博文想起张函瑞他们的异常,想起庄园里的一切,瞬间明白了什么,“他们……骗我来的?”
左奇函没有否认,他将杨博文揽入怀中,下巴抵在他的发顶,力道大得仿佛要将他揉进自己的骨血里。
“是。”他的声音闷闷的,带着一丝委屈,“张桂源、张函瑞、陈奕恒、陈浚铭,他们都是我的人。”
“他们说,只有这样,才能把你带回我身边。”
杨博文靠在他的怀里,听着他有力的心跳,感受着他身上微凉的温度,脑海里一片混乱。
记忆里的少年,和眼前这个偏执的男人,渐渐重合。
他想推开他,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早已在红酒味的信息素里,变得绵软无力。
“你放开我……”杨博文的声音带着哭腔,“我不认识你……”
“你会认识的。”左奇函收紧手臂,在他的额头上印下一个冰凉的吻,眼底是势在必得的疯狂,“这一次,我不会再让你走了。”
“我的玫瑰,既然入了笼,就再也别想离开。”
图书室的窗外,张桂源、张函瑞、陈奕恒和陈浚铭站在玫瑰园里,看着紧闭的窗户,神色复杂。
张函瑞攥着衣角,声音哽咽:“博文……对不起。”
张桂源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沉重:“他等了十三年,我们能做的,只有这些。”
陈奕恒揽过陈浚铭的肩,看着那扇窗户,轻声道:“希望……他能原谅我们。”
而图书室里,红酒与玫瑰的气息,依旧在肆意蔓延。
杨博文靠在左奇函的怀里,闭上眼,泪水无声地滑落。
他知道,从踏进这座庄园的那一刻起,他就再也逃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