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未婚妻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
我已经在她的坟墓前待了许久,也许是三天。更加严谨些,是在这座不像样的墓碑前跪了很久,我已经感觉不到我的双腿。看着一次又一次变得血肉模糊的双手,我分不清我在做什么。
我睡着了吗。
“你跑哪儿去了!今天是收租的日子,我敲了好久的门都没人理,你不在家吗?你哪儿去了!这太荒唐了!”
一通很简短的电话,将我从早晨11:43分的工厂中拉回家———从一个巨大的、飘着棉絮、麻尘与羊毛粉尘的纺织厂。而我的同居者———准确来说是合租的室友,墨菲女士,她正在家里养病。今天是周一,是犯“周一热”的时候,但幸好她没来,否则又要不停咳嗽了。
前一天晚上,她的矿石病就已经从脚腕扩散上去了。没有药就抑制不住,再正常不过了。我没钱,钱大部分都去交了租,我偷偷存了一些,但现在,它们已经变成了墨菲手指上闪闪发光的戒指。它多漂亮啊,虽然上面没镶嵌着钻石,也不是金银做的,只是一个做工精细的金属环,是什么金属我也不知道。管他呢,反正,我会把这枚戒指戴在她的左手无名指上。
为什么不买药呢。一来,药太贵了,就算是三枚这样的戒指都换不起一盒抑制剂;二来,这本就是治不好的病。她还有肺病呢,她说了,这也治不好。与其把钱都花在这些看不到头的东西上,不如存下来,买个自己的小房子,办一场小婚礼,过小日子。最后,住在小盒子里,变成天上的小星星。
这都是她告诉我的。
“你怎么才回来,你上午去干什么了?还有那个娼妇,我在外面站了这么久都不给我开门,你们还想不想住我的房子了?”
请容我向您致歉,尊贵的房东。她昨天晚上就不舒服,老是咳嗽,咳了一晚了。我想着今天赶紧去打工,然后去赚点外快,买点药回来,所以没在家。不好意思!下次我一定会提前找您,然后把钱交上来的。
我推开门。墨菲就躺在沙发上,耷拉着胳膊和脑袋,一动不动的。瞧,她多美啊。尽管别人都因为她的病而不愿多看她一眼,但只要相处甚久,你就会明白的。美不是一种身体的完美,而是心灵的美好。不是吗?
“靠,什么味!”
异响并没有让墨菲发出别的动弹。
她昨天还跟我说,让我今早和她一起请个假,多在家陪一会的。但我拒绝了,毕竟,还得买药,哪怕是最基础的止痛药,缓解一下痛苦也好。
她不让我把戒指当掉,她希望她能戴上它,哪怕那只是一个铁环。
“她死了!快把她抬出去,别脏了我的客厅!”
房东嚷嚷着,让我把她拖走。可是,怎么会死呢?明明昨晚还好好的,怎么今天却一声不吭的死去了?
“太荒谬了!你还对那具尸体说什么呢,快跟她一起滚出去!”
我背着她的尸体,离开了维多利亚。我们走到一个偏僻的,没有移动城市会经过的荒原。在那里,我用手刨开土石,把她放在坑里。
我始终不肯将她埋葬,直到我看到有虫趴在她的左手无名指上,就在戒指旁边,才反应过来应该盖上土壤。
随后,我静静地跪在这座不像样的墓碑前。我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是悲伤着,还是愤怒着,或是什么都不想,只是感叹生命的脆弱。
原来你没回应我的早安,是因为已经死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