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锦州今年已经27岁了,到了家族长辈们眼中必须婚配的年龄。催婚的电话一个接一个,从爷爷到母亲,轮番上阵,甚至搬出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训。孟锦州不胜其烦,最终松口,答应去见一见他们口中那位“家世相当、才貌双全”的联姻对象。
起初,孟锦州是极不情愿的。他看过对方的资料,魏诗雨,刚满20岁,整整小他7岁。都说三年一代沟,他们之间隔着两条沟还多。他担心自己整日忙于商务,周身气场过于冷硬,会吓到这个尚且年轻的小姑娘,对她不公平。但转念一想,他又不是小姑娘,又怎会知道人家心里是怎么想的?或许,见面之后,人家还看不上他呢。抱着这样复杂的心态,孟锦州难得地提前安排好了工作,准备赴约。
而魏诗雨这边,一开始也对这种老套的“联姻”毫无兴趣。她从小被哥哥们保护得太好,对爱情充满了浪漫的幻想,觉得应该是在某个午后,偶然邂逅一位令她心动的男子,而不是这样被安排得明明白白。但当魏妈妈将孟锦州的照片递到她眼前时,魏诗雨的目光瞬间被钉住了。
照片上的男人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深灰色西装,站在落地窗前,侧脸轮廓分明,鼻梁高挺,下颌线冷峻而流畅。尤其是那双看向镜头的眼睛,深邃得仿佛能将人吸进去。
“妈!这是真人吗?不是P的?”魏诗雨脱口而出。
魏妈妈哭笑不得:“当然是真的,孟家家主,还能有假?”
魏诗雨从小就是个实打实的颜控,对一切美丽的事物毫无抵抗力。此刻,她看着照片,心脏竟然不受控制地漏跳了一拍。这是她第一次,对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而且是长得好看的男人,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
“那……那就见见呗。”她故作淡定地拢了拢头发,耳尖却悄悄红了。
两人的第一次见面约在了京都最大的餐厅——“在水一方”。这是孟氏旗下的产业,一座中西合璧的饭庄,环境优雅静谧,私密性极好。
孟锦州提前十分钟到达,订了最里面的包厢。他站在窗边,指尖无意识地敲击着窗框,竟有几分难得的紧张。当包厢门被服务员轻轻推开,一个娇小的身影走进来时,孟锦州觉得时间仿佛静止了一瞬。
她穿着一件鹅黄色的及膝连衣裙,衬得肌肤胜雪。一头乌黑的长发柔顺地披在肩上,随着她的走动微微晃动。那双眼睛……比照片上还要灵动,像两汪清泉,此刻正带着一丝好奇和打量望向他。
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连我们的孟总,也逃不过这个定律。孟锦州在那一刻清晰地听到自己心跳加速的声音。
魏诗雨也在同一时间看到了窗边的男人。他今天穿了一件藏蓝色的衬衫,袖子随意挽到小臂,露出线条流畅、青筋微起的手腕。那张脸,比照片上更具冲击力,冷峻中带着一丝禁欲的气息,但当他对上自己的目光,微微勾起唇角时,两个浅浅的酒窝露了出来,瞬间冲散了那份疏离感,温柔得不像话。
魏诗雨脑子里“嗡”的一声,只剩下一个念头:我的天,一个小伙子,怎么能帅成这样?这手,这脸,她想原地结婚!
孟锦州迅速收敛心神,迈步上前,绅士地帮她拉开椅子,微微颔首,声音低沉而有磁性:“雨总好,我是孟家家主,孟锦州。”
魏诗雨回过神,脸上飞起一抹极淡的红晕,好在她也是见过世面的,很快便镇定下来,落落大方地在他对面坐下,扬起一抹得体的笑容:“孟总好,我是魏家大小姐,魏诗雨。”
两人都受过高等教育,言谈举止间修养尽显。孟锦州将菜单轻轻递到她面前,语气温和:“诗雨小姐,不知合你口味,想吃点什么?”
魏诗雨接过菜单,扫了一眼,又推了回去,眨了眨眼:“孟总不必客气,叫我雨雨就行。我吃饭不挑,你看着点吧,我相信孟总的品味。”
“雨雨……”孟锦州低声念了一遍这两个字,唇角不自觉又上扬了几分,那酒窝便又显现出来,看得魏诗雨心里又是一阵小鹿乱撞。他抬眸,眼神里带着笑意:“雨雨对我还是过于生分了,叫我锦州就好。”
点好菜,两人便聊了起来。这一聊,才发现彼此竟是校友,都毕业于清北大学,且都修读过经济学。他们在学校时都是风云人物,孟锦州20岁硕士毕业的传奇至今仍在流传,而魏诗雨今年刚刚以双学位研究生毕业,同样在校园里引起过不小的轰动。两人有着相似的求学经历,相同的学术圈子,聊起专业话题、校园轶事,竟格外投缘。
孟锦州发现,这个看起来娇娇软软的小姑娘,脑子转得极快,对经济形势的分析一针见血,谈起法学案例来也头头是道,绝非徒有其表。魏诗雨也发现,这位外界传闻冷面冷心的孟家家主,不仅学识渊博,而且见识广博,言谈风趣,丝毫不会让人觉得压抑。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不知不觉,窗外已是华灯初上。两人依依不舍地结束了谈话,准备分别。
站在餐厅门口,魏诗雨仰头看着他,晚风吹起她的发丝,她笑意盈盈地说:“初次见面很愉快,锦州,以后还请多多关照。”
孟锦州低头看她,昏黄的灯光在她眼中洒下细碎的光,美得惊人。他忍不住抬手,轻轻帮她拢了拢被风吹乱的头发,动作温柔而自然,然后收回手,微笑道:“雨雨客气了。我很愉快,期待和雨雨的下次见面。”
两家的家长都在楼下不远处等着。魏诗雨上车后,脸上的笑意就没下去过,搂着魏母的胳膊撒娇:“妈,这个人,好像还不错。”
孟锦州上车后,孟父刚要开口问,他便抢先一步,声音平稳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愉悦:“爸,妈,我同意这门婚事。”
孟锦州和魏诗雨都不是忸怩的性格,既然决定要在一起,便有了相伴一生的打算。谁都想一生一世一双人,孟总和雨总也不例外。
此后的日子,两人又经历了八九次约会。他们一起去听音乐会,一起去郊外看星星,一起泡在图书馆里各看各的书,偶尔抬头,目光相遇,便相视一笑。每一次约会,孟锦州都会在分别时,送上一束29朵的红玫瑰。29朵,代表着“爱你天长地久”,代表着他日益炽热的爱意。
孟锦州渐渐发现,魏诗雨对玫瑰的喜爱,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她的胸针,是玫瑰花的形状;她用的洗发水和沐浴露,都是玫瑰香味;就连她开的酒吧,也要取名“玫瑰林”。有一次,他无意中问她为什么这么喜欢玫瑰,她歪着头想了想,说:“因为它好看,又带刺,像女孩子一样,需要用心呵护才能看到它的美。”
孟锦州听罢,心中一动。他想,他愿意做那个用心呵护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