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吴世勋这里过了几天逍遥日子,林初浔每天吃饱喝足,几天下来胖了五斤。
林初浔正狂吃可乐鸡翅,突然手机就响了起来。
她一只手拿着手机一只手里还拿着鸡翅,嘴里鼓鼓囊囊的,“喂?”
“小浔,你哥哥我回来了。”
林初浔被噎了一下,咳嗽了两声,慢慢的把食物吞咽下去,才问道:“什……什么?鹿晗你回来了?”
“说多少次了,叫哥哥。”
电话那头的鹿晗唇角微勾,拉着行李箱走在人行道上。阳光透过树叶稀稀拉拉的照在他的身上,形成了好看的阴暗面。
“我呸!你一走就走三年,把我们都扔下了,谁还要你这破哥哥,捡破烂去吧你!回家我就换了锁,我让你回来!”林初浔不满的挂了电话,没有任何犹豫。
嘴上是这么说,可是她心里的窃喜却在挂了电话之后按耐不住暴露出来。
她最快速度一边哈哈大笑一边收拾好行李,如同风一样经过,对着正在书房办公的吴世勋大喊道:“世勋,我哥哥回来了,我先回去了!”
吴世勋还在懵逼之际,可林初浔这厮已经跑的没影了。
其实林初浔还是很爱这个喜欢四处浪荡的哥哥的。
鹿晗大她六岁,今年二十三。他没有去学别的同龄人一样经商还是工作,他喜欢旅行,便遵循自己的内心想法去看山水风光。
每次出行,最少1个月回家。
这次或许是走的太远了吧,居然一走走三年。偶尔往家里打个电话,林初浔也总是接不到——她在上课,而鹿晗是打座机。
现在吴世勋帮她请了好久的病假,她可以光明正大的逃课玩耍。试问,这座城市里,吴世勋谁人敢惹呢?
当她终于到了家门口的时候,正巧迎面碰上了一个戴着墨镜的人。
那个人笑笑,向她比了一个V的手势。手指修长莹白,骨节分明,漂亮的好像是艺术品。
而后,他把墨镜摘下来,眸子黑白分明,清澈透亮,好像住着天上的星子,而他的眸正是那片墨黑的天空,承载着繁星点点。
“傻妹妹,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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