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文学)
舔狗怎么会换来真心呢?
我叫林知夏,我用整个青春,去爱一个叫沈知珩的人。
从十七岁到二十五岁,八年时间,我像一株攀附他的藤,把所有温柔、执念、甚至尊严,全都给了他。
他是天之骄子,身边从不缺温柔乡。我只是他众多朋友里,最安静、最听话的那一个。
我以为只要我够懂事、够隐忍,总有一天,他会看见我眼底藏了八年的喜欢。
我记得那个雨夜,我发着高烧,浑身发抖,给他发消息:
“我好难受,你能不能……过来一下。”
他只回了一句:
“别闹,我在陪别人。”
消息发出的那一刻,窗外雷声炸响,我抱着膝盖,在漆黑的客厅里,坐了一整夜。
我没哭,只是心一点点凉透。
后来我晕倒在公司,醒来时,病房里一片惨白。
医生拿着报告单,语气平静得残忍:
“晚期,没多少时间了,好好陪陪自己吧。”
我盯着天花板,忽然笑了。
也好,终于可以不用再爱他了。
我没告诉任何人,悄悄收拾好行李,想找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安安静静走完最后一程。
可他却在这时,找到了我。
他一把攥住我的手腕,力道大得我生疼,眼底是我从未见过的慌乱:
“林知夏,你要去哪?又想一声不吭地消失?”
我看着他,轻轻挣开。
“沈知珩,我不是消失,我是……不爱了。”
“我爱了你八年,等了你八年,我把我所有的热情都耗完了。”
“我现在,只想好好活着,哪怕只有几天。”
他愣住,眼神第一次出现无措:
“你什么意思?”
我把诊断书,轻轻放在他手上。
他看完的那一刻,整个人都在抖。
那个向来冷静自持的男人,第一次在我面前红了眼。
他抱住我,声音嘶哑得不成样子:
“知夏,对不起……我不是不爱你,我是不敢,我怕我配不上你,我怕我给不了你安稳……”
“你别离开我,好不好,我们治病,多少钱都治,我什么都给你……”
我靠在他怀里,能闻到他身上熟悉的味道,能感受到他滚烫的泪。
可我的心,已经死了。
太晚了。
真的太晚了。
病痛日夜折磨我,我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连睁眼都费力。
他推掉所有事,寸步不离守着我,笨拙地给我擦手、喂饭,整夜握着我的手,怕一松开我就没了。
可他曾经,连我一句难受,都懒得回头。
弥留之际,他趴在床边,一遍遍吻我的额头:
“知夏,再等等我,再爱我一次……”
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轻轻开口,声音轻得像风:
“沈知珩,下辈子,我不要遇见你了。”
“这一辈子……太苦了。”
他的哭声,震得我耳朵发疼。
可我再也没有力气,去心疼他了。
我的呼吸渐渐停止。
从此人间,再无那个满眼都是他的林知夏。
他后来拥有了一切,权势、财富、世人艳羡的人生。
唯独失去了,那个用整个青春,毫无保留爱过他的人。
爱意燃尽,只剩余生悔恨,陪他岁岁年年。
“沈哥,你该不会真的喜欢林知夏吧”
“装的,谁会喜欢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