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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浅品花

浅品

浅品花自传:在文字与现实间游走的半生

我生于江南一座小城,父母皆是中学教师。父亲教数学,母亲教语文,他们总说“文理交融才是真学问”。小时候,我常趴在书房的旧木桌上,看母亲批改作文时用红笔圈出的波浪线,那些被标记的句子像跳动的火焰,让我第一次意识到文字的魔力。父亲则总在周末带我去书店,他买书时总说:“书是活的,人死了,书还能替你活。”这句话成了我后来写作的隐喻——文字是灵魂的载体,而我,是那个试图用文字捕捉生命的人。

中学时,我因作文被老师当范文朗读而第一次感受到被看见的喜悦。那篇作文写的是校园里的老槐树,我用“树皮皲裂如老人手背,却藏着春天的秘密”来形容它。老师说:“这孩子笔下有光。”后来,我偷偷在课桌下写小说,主角是个会和星星对话的少女,她住在我虚构的“云栖镇”,那里有会说话的狐狸和会流泪的石头。这些故事被同学传阅时,我既害怕又兴奋,像在黑暗中点燃了一根火柴,明知会灼伤自己,却忍不住想照亮更多角落。

高考填志愿时,我违背了父母的期望,选择了中文系而非师范。父亲沉默三天后说:“你若真能靠笔吃饭,我便认了。”大学四年,我泡在图书馆的角落,读《红楼梦》时在扉页写满批注,读张爱玲时在宿舍熄灯后打着手电筒抄句子。有次读到“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我忽然明白,写作不是为了取悦他人,而是为了给自己的灵魂找一个出口。毕业时,我拒绝了所有稳定工作,带着一箱书和一台旧电脑去了北京,住在一个十平米的地下室,白天在广告公司做文案,晚上在台灯下写小说。有次被领导骂“写的都是垃圾”,我躲在厕所哭完,出来时却笑着说:“您说得对,我这就去改。”因为我知道,文字是自己的孩子,再丑也要亲手养大。

我的第一本小说《浅品花》出版时,我特意选了母亲生日那天去书店签售。那天,我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棉布裙,站在书架前,看着读者拿起我的书,指尖微微发抖。有位老奶奶问我:“姑娘,你写的这些故事,是真事吗?”我点头,她眼眶泛红:“我年轻时也这样,以为爱情能烧穿一切。”那一刻,我忽然懂得,写作不是孤芳自赏,而是让别人在你的故事里,看见自己的影子。后来,有读者寄来信,说“看了你的书,我决定离开那个家暴的男人”;也有读者说“你笔下的女主角,像极了我死去的姐姐”。这些信让我明白,文字是有力量的,它能点燃火,也能治愈伤。

如今,我仍住在那间地下室,只是多了只叫“小满”的猫。它总爱趴在我写稿的稿纸上,把爪印盖在“爱”字上。有次,我问它:“你觉得我写得怎么样?”它歪头舔了舔爪子,仿佛在说:“你写的是活,不是字。”我想,这大概就是写作的意义吧——不是为了得奖,不是为了成名,而是为了在某个深夜,当世界安静下来时,能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而那些被文字记录下来的故事,就像散落在风里的花,有人捡起一朵,便能闻到整个春天的气息。

我常想,写作是一场与自己的对话。那些在黑暗中写下的句子,那些被泪水浸湿的稿纸,那些被读者误解或误解的瞬间,都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就像《浅品花》里那个会和星星对话的少女,她最终没有走出云栖镇,却在我的笔下,活成了千万种可能。而我,也将继续在这条路上走,带着我的猫,带着我的故事,带着那些未被说出口的爱与痛,一直走到生命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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