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夏第一次见沈砚,是在高二开学的暴雨天。
她抱着一摞新书在教学楼门口打滑,书本散了一地,雨水瞬间打湿封面。她手忙脚乱去捡,一双干净的白色帆布鞋停在眼前。
男生弯腰,骨节分明的手拾起最底下那本英语书,递过来时声音清浅:“小心点。”
林知夏抬头,只看见他下颌利落的线条,雨水打湿他额前碎发,她心跳乱了节拍,连句谢谢都说得磕磕绊绊。
从那天起,她的目光,就再也没离开过他。
她知道他是年级第一,知道他总坐在靠窗的位置,知道他不爱吃香菜,喝奶茶只喝三分糖。她会提前在食堂占好他常坐的位置,会绕远路走他回家的方向,会在他打球时假装路过,偷偷把准备好的温水放在场边。
她做这一切时,小心翼翼,不动声色。
月考后,老师按成绩调座位,林知夏盯着座位表,指尖微微发抖——她和沈砚,成了前后桌。
她兴奋得整夜没睡,第二天却不敢回头多看一眼。他借她橡皮,她递过去时不敢碰他的指尖;他问她题目,她提前一晚上翻遍笔记,把步骤写得清清楚楚,只为能和他多说一句话。
同桌打趣她:“你怎么对沈砚的事这么上心?”
林知夏慌忙低下头,假装刷题:“同学之间,互相帮忙而已。”
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些“顺便”“刚好”“无所谓”,全是她蓄谋已久的心动。
深秋降温,沈砚感冒咳嗽,趴在桌上脸色发白。林知夏一整节课都心神不宁,午休时冒着冷风跑遍校门口的药店,买了温水和感冒药,犹豫了半小时,才轻轻放在他桌角,附了张没署名的便签:记得吃药。
沈砚醒来,看见桌上的药,抬眼扫了一圈,目光落在后座紧绷着后背的林知夏身上,没说话,却把便签折好,放进了笔袋。
林知夏后背发烫,却不敢回头确认。
她开始写日记,满满一本全是他。
今天他对我笑了。
今天他和我多说了三句话。
今天他穿了我最喜欢的蓝色外套。
她把所有情绪、所有期待、所有温柔,都一股脑给了他。
她在意他的喜怒哀乐,在意他的一举一动,在意他有没有多看自己一眼。
却唯独,不思己。
不想自己会不会太累,不想自己会不会太卑微,不想这份藏在心底的喜欢,有没有结果。
元旦晚会,沈砚作为学生代表上台发言。聚光灯打在他身上,耀眼得让她不敢直视。台下掌声雷动,林知夏在人群里,悄悄红了眼眶。
她想,就这样吧。
做他永远的旁观者,把喜欢藏在岁月里。
不打扰,不告白,不奢求回应。
晚会散场,人潮拥挤,林知夏被推搡着往外走,手腕突然被人拉住。
她错愕回头,撞进沈砚眼底。
他呼吸微促,掌心温热,看着她,声音比那晚的雨声更清晰:“林知夏,药的谢礼,我还没给你。”
林知夏脑子一片空白,只会呆呆地看着他。
沈砚轻笑,指尖轻轻擦过她泛红的眼角:“你总偷偷看我,绕远路陪我走,给我占座,给我买奶茶,以为我真的不知道吗?”
她所有的小心翼翼,所有的不动声色,原来都被他看在眼里。
“我等你主动很久了,”他低头,声音温柔得能溺死人,“可是你好像,只记得喜欢我,忘了你自己。”
林知夏鼻尖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
她满心满眼都是他,从未思量过自己,从未敢想,他也会注意到渺小的她。
沈砚握紧她的手,在喧嚣人潮里,一字一句:
“以后别只想着我,也多想想自己。”
“因为我也喜欢你。”
原来这场名为不思己的暗恋,
从不是她一个人的兵荒马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