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那个房间,是因为一只杯子。
一只很普通的白色陶瓷杯,杯口有一圈淡蓝色的釉。林屿用它喝咖啡,每天早上第一杯。
那天他出门了,说是有事,下午回来。我一个人在客厅里坐着,电视开着,声音放得很低。
然后我看见了那只杯子。
它放在茶几上,杯口朝下,压着一张纸。
我没在意。
但我的眼睛一直往那边瞟。
不知道为什么。
后来我站起来,走过去,拿起杯子。
那张纸露出来——是一张便利贴,淡黄色,上面写着几个字:
“忘了洗。帮我洗一下?”
是他的字迹。
我拿着那张便利贴,愣了几秒。
他让我帮他洗杯子。就这么简单。
但我的眼睛盯着那几个字,总觉得哪里不对。
然后我想起来了——
这个杯子,他早上用过。如果他忘了洗,应该放在厨房水池里。为什么会放在茶几上,杯口朝下,还压着一张便利贴?
除非——
他是故意放在这儿的。
故意让我看见。
让我拿起杯子。
让我——
我低下头,看着手里的杯子。
杯底有什么东西。
我把杯子翻过来。
杯底贴着一张便利贴,更小的一张,叠成四方形。
我把它撕下来,打开。
上面只有两个字:
“书架。”
我的心跳开始加速。
我转头看向那面墙的书架。
那是林屿的书架,从地板顶到天花板,满满当当全是书。我住进来这些天,从没仔细看过。
我走过去。
书架很普通,书脊朝外,分门别类。文学、历史、哲学、心理学。
我的手指划过书脊,不知道在找什么。
然后我看见了一本书。
不是书脊有什么特别,是它放着的位置——比其他书稍微突出来一点点,像被人频繁抽出来看过。
书名是《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我抽出那本书。
书后面,是空的。
不是墙。
是一个凹进去的空间,有一本书的宽度,一本书的厚度。
里面放着一把钥匙。
很普通的黄铜钥匙,小小的,没有任何标记。
我把钥匙攥在手心里。
然后我看见了书架旁边的那幅画。
那是一幅风景画,油画,很抽象,灰蓝色的调子。从住进来的第一天它就挂在那里,我从来没多看过一眼。
但此刻我发现——
画框的边缘,有一道很细很细的缝隙。
像是一个门。
我走过去,用手推了推那幅画。
它没动。
我用力按了一下。
咔哒。
很轻的一声响。
那幅画连同它背后的那块墙,往里面陷进去,然后滑向一边。
一个门。
真正的门。
黑漆漆的,看不见里面。
我站在门口,心跳得像是要从胸腔里冲出来。
不应该进去。
应该等他回来。
应该——
我的脚已经迈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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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很黑。我摸索着找灯的开关,手指触到冰冷的墙面,什么都没有。
然后我往前走了一步。
灯亮了。
不是开关,是感应灯。
亮起来的那一刻,我看见了这个房间的全貌——
不大,十几平米,没有窗户。
四面墙,全是架子。
架子上,全是东西。
我的东西。
我认出了第一件:一支蓝色的自动铅笔。小学三年级丢的那支,我哭了好几天,以为是被同桌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