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仪式结束后,陈浚铭拒绝了所有庆功邀约,独自回到酒店。城市的霓虹在落地窗上流淌成一片模糊的光河,他却只觉得房间里空旷得可怕。
行李箱最底层,那把暗红色银边的贝斯安静躺着,琴套上还留着五年前的褶皱。他把它抱出来放在膝头,指腹抚过第五根弦上那道浅浅的刻痕。陈思罕的名字还在,只是边缘被他反复摩挲得有些发毛,像一道愈合不了的旧伤。
五年前那个雨天的画面,又一次在眼前炸开。
练习室的门被撞开时,他正蹲在地上给贝斯换弦。陈思罕站在门口,头发和肩膀都湿了,雨水顺着他的下颌线往下滴,在地板上砸出小小的水渍。他手里攥着那把被扔在泥水里的贝斯,琴身的划痕像丑陋的伤疤,“陈思罕”三个字被划得模糊不清。
“你就这么喜欢我?”陈思罕的声音带着雨气的冷,还有孩子气的烦躁,“非要把名字刻在这种东西上,恶心不恶心?”
陈浚铭的手指僵在弦上,指甲掐进掌心。他看着陈思罕眼里毫不掩饰的嫌恶,喉咙像被堵住,发不出一点声音。
“我告诉你陈浚铭,”陈思罕把贝斯往地上一扔,琴身砸在地板上发出闷响,“我讨厌你,讨厌你总像个跟屁虫一样跟着我,更讨厌你用这种恶心的方式缠着我。”
那是陈浚铭第一次听到他说“讨厌”。在此之前,他总以为陈思罕的疏离只是因为家族的压力,是因为他还没准备好接受这份感情。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所有的小心翼翼和自我欺骗,在对方直白的厌恶面前,都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后来陈思罕出国,他把这把贝斯捡回来,擦干,重新上了弦。每一个失眠的夜晚,他都抱着它坐在出租屋的窗边,指尖反复抚过那道刻痕。一开始是疼的,后来就麻木了,再后来,那道划痕竟然被他磨出了包浆,像一颗嵌在琴弦里的痣。
手机在床头柜上震动起来,是助理发来的邮件,附件里是明天和陈家合作项目的初步方案。陈浚铭盯着屏幕上“陈思罕”三个字,眼神一点点冷下去。他想起晚宴上对方那句“跟屁虫”,想起练习室里冰冷的雨水,想起这五年来所有的隐忍和伪装。
他突然笑了,笑声在空荡的房间里显得格外刺耳。
指尖猛地按上第五根弦,用力一拔。
“嗡——”
低沉的贝斯声在房间里炸开,带着金属的震颤。他一遍遍地拨动那根弦,每一次用力,都像是在撕扯自己的心脏。直到指腹磨得发红发疼,直到那根弦发出嘶哑的嗡鸣,他才停下来,额头抵在琴身上,肩膀微微颤抖。
窗外的天快亮了,城市的霓虹渐渐褪去,露出灰白的天际。陈浚铭把贝斯重新装回琴套,放进衣柜最深处。他知道,有些东西该留在过去了。
第二天的项目对接会上,陈浚铭穿着熨帖的西装,坐在会议桌的主位上。当陈思罕带着助理推门进来时,他只是抬了抬眼,目光平静无波,像在看一个普通的合作方。
“陈总。”他伸出手,语气淡漠。
陈思罕看着他眼底的红血丝,又瞥了一眼他发红的指腹,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他握住陈浚铭的手,故意用了点力气:“陈总昨晚睡得不好?”
“还好。”陈浚铭抽回手,翻开面前的文件,“我们开始吧。”
他没有再看陈思罕一眼,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眼前的合同上。窗外的阳光透过百叶窗,在他脸上投下明暗交错的光影,像一道无法逾越的屏障。
那把刻了名字的贝斯,终究还是被他锁在了过去。而他和陈思罕的故事,才刚刚进入最锋利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