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上说,当你喜欢一个人到极致的时更愿意喊他全名。林奚微对此颇为认同,他经常这样喊许子墨,对于一些扭扭捏捏的称呼,他的爱意藏在全名里,张扬又不显眼。可许子墨却不能理解,为此还跟他吵过一架。他觉得林奚微太过温和体贴,他想要他对他亲昵一点,而不是质问时看见他无害的笑颜。说林奚微不爱他吧,他又偏偏很爱,会在明天早上给他带早餐,会在他生病时逃课来看望他,会在他难受的时候急得掉眼泪。他一直都知道的,可…他想要的好像不是这个。直到有一天,林奚微因为他心情不好,就闹着想吃城东——离他们两公里远的一个小摊的章鱼小丸子,而当时已经深夜了。林奚微什么也没说,穿上外套出门了。就在他路过一个小巷子时,听到里面隐约有争执声,他本来不想管,就在他想要匆匆离去的时候,听见那个女生惊恐尖叫:“你做什么?你不要过来…不要过来……啊!”那一刻,他忍了忍,指甲掐进肉里,还是走进了那条深巷:“我已经报警了,你们快点走吧。”他很冷静,在月光照不到的地方,他在发抖。深巷中有两三个体型高大的男子,他一路上骑车过来已经快耗尽了体力,根本撑不到警察赶来。他在赌,赌他们会知难而退。“哼,多管闲事。我也不跟你废话,要么滚要么留下来挨打。”其中一个看起来像是领头的人说道。……那一刻,他是想要走的,可看到那个女孩更加惊恐的眼神,“你不要走…”以及她的哀求,他做不到视而不见。“还不走?看来是选择好了。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给我打!”林奚微以一敌三,终是体力不支捉襟见肘,很快就被打趴了,这个时候远处才传来警笛声,那几个男子才骂骂咧咧地离开了,临走前还不过瘾似的踹了他几脚。他躺在地上,颤巍巍地想要拿起口袋里的戒指,这是他刚才走进巷子前放在口袋里的,怕弄脏,但是手太抖了,试了几次都拿不出来。旁边被他救下的女孩急切地说:“血,你身上好多血,别再乱动了!你要找什么东西,我帮你。”他这才像是回过神来,摸了摸脑袋,发现黏糊糊的,身上到处都特别痛。“戒指……口袋里,帮我……”女孩拿出戒指递给他:“我已经打120了,你再忍一下…”他爱惜地对着月光看了看戒指,小声的像在嘟囔:“对不起。我应该……见不到你了。没能买到你爱吃的东西……你不要……生我气了……”眼皮沉甸甸的,不足以支撑他说完这一句完整的话,他很快昏迷了。昏迷前的前一秒听到的是女孩的惊呼和警察的呼唤。他被送往医院,却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身亡。许子墨在接到消息赶来的路上,一直在后悔自责,他没来得及见到他的最后一面。在他的墓前,他才恍惚回忆起他们的过往,此后他的生命中再也没有一个人会喊他的名字了,他想到这愣了愣,这个时候才明白那一句名字的深刻:而你执拗郑重的喊我时,我就觉得我们已经爱过千千万万次了。林奚微,我们怎么就没有明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