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后的清晨,夏妄在铺满淡粉色真丝床单的大床上醒来。阳光透过落地窗纱,在地板上投下柔和的粉白色光斑,空气中浮动着她最爱的荔枝玫瑰香氛——是杨睿特意让调香师调制的,说要让家里的每个角落都有她喜欢的味道。
“醒了?”杨睿端着早餐走进来,托盘是定制的粉金配色,上面摆着精致的水晶碗,盛着撒了樱花粉的燕窝粥,旁边的骨瓷盘里放着心形的草莓松饼,连糖浆都挤成了粉色的爱心形状。
夏妄撑着坐起来,看着他身上那件淡粉色的真丝睡袍,忍不住笑了:“你以前不是说粉色太娇气吗?怎么现在连睡袍都换成这个颜色了。”
“你喜欢就好。”他把托盘放在床头,拿起松饼递到她嘴边,眼里的温柔像化开的蜜糖,“婚礼策划说,这叫‘沉浸式粉色浪漫’,得从细节做起。”
其实夏妄知道,杨睿骨子里是个极简主义者,以前实验室的办公用品都要摆成直线,连文件夹颜色都得按光谱顺序排列。可自从知道她喜欢淡粉色,他不仅把书房的书架换成了樱花粉,连他常用的计算器都贴了层粉色的保护膜,说是“这样算数据都觉得甜”。
吃完早餐,杨睿牵着她去花园散步。这座庄园的花园是专门请法国设计师打造的,草坪修剪成柔和的波浪形,边缘种满了淡粉色的蔷薇、芍药和铃兰,连喷泉的水流都被设计成粉色的——是用特殊的灯光折射效果,既环保又能保持她喜欢的色调。
“你看那边。”杨睿指着花园尽头的温室,透过玻璃能看到里面摆满了粉色的蝴蝶兰,“昨天刚从荷兰空运来的,说是稀有品种‘月光粉’,花期能维持半年。”
夏妄走到温室里,指尖轻轻拂过花瓣,忽然看到花丛里藏着个小小的秋千,秋千架是缠绕着粉色藤蔓的铁艺,座椅铺着粉色的天鹅绒垫子。“这里怎么还有个秋千?”
“婚礼那天你说想在花园里荡秋千,”他从背后轻轻抱住她,下巴抵在她发顶,“我连夜让人加建的,还没来得及告诉你。”
阳光透过玻璃照在两人身上,暖融融的。夏妄想起婚礼那天,她穿着粉色的敬酒服,坐在主桌旁看杨睿被宾客起哄唱歌。他平时最不擅长这些,却红着脸唱了首跑调的《小情歌》,最后还笨笨地补充了句:“这首歌的频谱分析显示,它的声波频率和夏妄笑的时候最接近。”
当时全场都笑了,只有夏妄知道,他肯定是提前查了声学资料,才想出这么个理科生式的浪漫。
中午,林晓带着孩子来做客。小家伙穿着粉色的公主裙,一进门就扑向夏妄:“夏妄阿姨,你的城堡比迪士尼还漂亮!”
林晓笑着打趣:“你俩这日子过得,简直是把童话照进现实了。对了,航天局那边发来了‘桂语’卫星的最新数据,说加密系统运行稳定,还特意拍了张粉色星云的照片,说是给你们的新婚礼物。”
夏妄接过平板电脑,屏幕上是一片淡粉色的星云,在黑色的宇宙背景下格外温柔。杨睿凑过来看,手指在屏幕上点了点:“你看这里的光谱峰值,和你婚纱上的水晶反射率几乎一致,是不是很神奇?”
“在你眼里什么都能扯到数据啊?”夏妄笑着拍开他的手,心里却暖暖的。她知道,这是他独有的表达方式——把宇宙的浪漫,都换算成她能懂的语言。
傍晚,夕阳把天空染成淡粉色。杨睿在露台准备了晚餐,餐桌铺着粉色的蕾丝桌布,摆着粉色的水晶餐具,连红酒都选了粉色的起泡酒,杯壁上还挂着小小的粉色蝴蝶结。
“其实,”夏妄喝了口酒,脸颊泛起淡淡的红晕,“我以前喜欢粉色,是因为觉得它很温柔,像……像高三那年你给我讲题时的声音。”
杨睿握住她的手,指尖摩挲着她无名指上的戒指——戒托是粉色的铂金,上面镶嵌着颗粉钻,形状像朵绽放的桂花。“以后每天,我都让你活在粉色里。”他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认真。
夜幕降临,花园里的粉色路灯次第亮起,像散落的星辰。远处的城市华灯初上,而这座粉色的庄园里,秋千轻轻晃动,蝴蝶兰散发着清香,两个相爱的人依偎在露台上,看月光把彼此的影子拉得很长。
夏妄靠在杨睿怀里,忽然觉得,真正的奢华从来不是庄园有多大、装饰有多贵,而是有人把你的喜好刻进骨子里,用千万个细节告诉你:你喜欢的,我都愿意为你实现,哪怕是把整个世界,都调成你喜欢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