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你,我相信了鬼神
陈浚铭是从满室寒凉的梦境里惊醒的,梦里还是练习室里并肩练舞的模样,陈奕恒的指尖擦过他的手腕,温温的触感还残留在皮肤表层,可睁眼,只有空荡的房间和冷透的空气。他坐起身时,心口还揪着疼,却还是麻利地套上衣服,轻手轻脚走进厨房——哪怕陈奕恒从来不吃他做的早餐,哪怕案板上的食材换了又换,粥熬得再稠,煎蛋煎得再嫩,最后都是冷透了被倒进垃圾桶,他还是抱着一丝执念,总觉得只要自己够好,够用心,陈奕恒总会回头,总会忘了那些隔阂,回到从前。
他不知道,自己这份单纯的执念,在陈奕恒心里,不过是可笑的自我感动。杀父母之仇,那道刻在骨血里的疤,这辈子都不可能抹平。
厨房的粥刚熬出米香,客厅里就传来陈奕恒的声音,语气是他许久未闻的温和:“陈浚铭,我给你买了项链还有手链,快出来看看。”
陈浚铭的心脏猛地一跳,手里的汤勺差点没拿稳。粥还在咕嘟咕嘟冒着泡,他却顾不上关火,擦了擦手就往客厅跑,脚步都带着雀跃。他甚至没想过礼物贵不贵,哪怕只是街边小摊上几块钱的小玩意,只要是陈奕恒送的,于他而言,都是珍宝。他总觉得,这是陈奕恒回心转意的信号,是他的真心,终于焐热了这块寒冰。
“真的吗?谢谢奕恒……”他走到客厅,眉眼间还带着未散的笑意,话刚说完,就看见旁边的思涵抬了抬手,手腕上的物件,刺得他眼睛生疼。
思涵娇滴滴的声音响起来,带着几分炫耀和轻慢:“姐姐,这些都是我不想要的,哥哥想着你,就给你带回来了。”
她的手腕上,赫然戴着那串佛珠——那是陈浚铭一步一叩首,爬了三千台阶,用命给陈奕恒求来的佛珠。
思绪轰然拉回前年,那个天昏地暗的黄昏。彼时陈奕恒的公司刚有起色,一路扶摇直上,惹来了不少人的嫉妒和眼红。那天陈奕恒忙到深夜,拖着疲惫的身子坐上车准备回家,车子刚驶出路口,一辆失控的大巴车就迎面冲来,速度快得让他根本来不及反应,剧烈的撞击声在夜色里炸开,玻璃碎片溅了一地。
路边看热闹的路人慌忙打了120,陈浚铭接到电话时,手里的水杯瞬间摔在地上,碎成了无数片。他连外套都没顾上穿,疯了一样往医院跑,冷风刮在脸上,像刀割一样,可他根本感觉不到疼,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陈奕恒不能有事。
医院的抢救室灯亮了又灭,医生走出来,摘下口罩,语气沉重得像一块石头:“家属,我们已经尽力了,回天乏术,准备后事吧。”
那是陈浚铭这辈子第一次下跪。他“咚”的一声跪在冰冷的地板上,膝盖磕出了淤青,却浑然不觉,双手紧紧抓着医生的白大褂,声音嘶哑得不成样子,带着哭腔哀求:“医生,求求你,再救救他,求求你……”
医生摇着头叹气,无能为力。陈浚铭红着眼睛,像是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医生无能为力,那我就去求神求佛!爬多少台阶我都愿意,我求求你们,救救他!”
他说完,跌跌撞撞地跑出医院,打车直奔城郊的寺庙。那座寺庙建在山顶,三千级台阶,陡峭又崎岖。他从第一级台阶开始,跪下,叩首,额头重重磕在冰冷的石阶上,发出沉闷的声响。一步一叩首,每一下都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心里只有一个执念:只要能救陈奕恒,让他做什么都可以。
爬到一千五百级台阶时,额头已经磕破了,鲜血顺着脸颊往下流,混着汗水,滴在石阶上,晕开一朵朵刺目的红。额头青一块紫一块,肿得老高,膝盖也磨破了皮,钻心的疼,可他像是失去了痛觉一样,依旧机械地跪着,磕着,连起身的动作都变得迟缓,却从未停下。
寺庙里的师傅路过,看到他这副模样,心疼地劝:“孩子,起来歇歇吧,再磕也不迟,身体扛不住的。”
陈浚铭抬起头,脸上满是血污和泪水,眼神却执拗得可怕,声音微弱却坚定:“他等不了……没有时间等了。”
他的世界里,陈奕恒就是全部,陈奕恒没了,他的世界也就塌了。
就这样,一步一叩首,整整爬了五天五夜。三千级台阶,每一级都留着他的血和汗,他的额头早已血肉模糊,膝盖磨出了血泡,破了又结,结了又破,整个人瘦得脱了形,嘴唇干裂起皮,连站都站不稳,却硬是凭着一股执念,爬到了山顶的佛前。
住持看着他满身的伤,看着他眼底的虔诚与绝望,叹了口气,将那串开过光的佛珠递给了他。
陈浚铭从来都不信鬼神,从小到大,他都是唯物主义者,觉得那些神佛之说,不过是自我安慰。可这一次,他接过佛珠的那一刻,双手都在抖,他对着佛龛重重磕了三个头,嘴里喃喃着:“求求你,救救他,我愿意拿我的寿命跟他换,只要他能活下来,怎么样都好。”
拿到佛珠的瞬间,他没有丝毫停留,马不停蹄地往医院赶。山路崎岖,他摔了好几个跟头,佛珠却被他紧紧攥在手里,生怕磕了碰了。赶到抢救室时,他几乎是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将佛珠戴在了陈奕恒冰凉的手腕上。
做完这一切,他再也熬不住了,眼前一黑,直直地倒在了地上,失去了意识。
说来也怪,本已被医生判了“死刑”的陈奕恒,在戴上佛珠的第二天,手术竟奇迹般地成功了。医生都说,这是医学上的奇迹。
陈浚铭醒来时,第一时间冲到病房,看着陈奕恒躺在病床上,还有微弱的呼吸,眼泪瞬间涌了出来,喜极而泣。
陈奕恒醒来的那一刻,目光落在手腕上的佛珠,又看向守在床边,满脸伤痕却满眼温柔的陈浚铭,声音沙哑却无比认真:“浚铭,这串佛珠,我一定会一直带着的,一辈子都带着,绝对不会让你失望。”
他做到了。接下来的五年里,这串佛珠从未离开过他的手腕。不管是谈合作,还是参加宴会,哪怕有再多莺莺燕燕凑上来,有再多女色接近,他都会抬手露出手腕上的佛珠,语气淡漠地拒绝:“我有爱人了。”
那五年,陈浚铭觉得自己的所有付出都值得了,他以为,他们会就这样一直走下去,直到白头。
可是现在呢?
那串他用命求来的,承载着他所有爱意和执念的佛珠,正戴在思涵的手腕上。思涵的手指纤细,佛珠缠在她手上,显得格外刺眼,像一根针,狠狠扎进陈浚铭的心脏。
思涵似乎还嫌不够,娇滴滴地晃了晃手腕,佛珠上的一颗珠子,赫然缺了一角,碎了。她故作歉意地说:“嫂子,你也别怪哥哥,哥哥是看我想要,才把佛珠借给我玩玩的。哎哟,真是不好意思,这串佛珠被我弄碎了一个珠子。”
“弄碎了……”
陈浚铭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积攒了许久的情绪,在这一刻彻底爆发。他红着眼睛,对着思涵大吼:“知不知道这是我拿命换来的!”
他的声音里带着绝望,带着愤怒,带着无尽的委屈。那是他的三千级台阶,是他的五天五夜,是他磕破的额头,磨破的膝盖,是他愿意用寿命去换的执念啊!
可他的嘶吼,在陈奕恒眼里,却成了无理取闹。陈奕恒皱着眉,厉声呵斥:“你喊什么喊?思涵从小就体弱多病,借她戴戴怎么了?不就是一串佛珠吗?碎了再买就是了。我发现你最近怎么这么无理取闹?”
“不就是一串佛珠吗?”
“我无理取闹?”
陈浚铭看着眼前的陈奕恒,觉得无比陌生。这个男人,忘了他跪过的台阶,忘了他流的血和汗,忘了他说过的,一辈子戴着这串佛珠,忘了他拿命换来的生机。
他的喉咙里涌上一股腥甜,眼眶通红,一字一句,带着撕心裂肺的疼,对着陈奕恒喊出藏在心底的话:
“我爬过三千台阶的一片心虔诚,我拿寿命换了你的命,陈奕恒!”
这串佛珠,从来都不是普通的佛珠,那是他的整颗心,是他的命啊。
而他这颗心,终究是喂了狗,碎在了尘埃里,连一丝回音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