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腿摔了之后,时瑾彻底成了一个吉祥物——字面意义上的那种,每天的主要任务就是找个不碍事的角落坐着看着七个人训练。
偶尔也在他们休息的时候递个水递个毛巾,但大部分时间里她只需要负责存在本身,毕竟以她现在的状态,别说帮忙了,能不添乱就已经是谢天谢地。
人一闲下来就容易无聊,时瑾发现自己最近养成了一个新习惯:一会儿低头玩玩手机,一会儿抬头看看训练,手机和训练场之间反复横跳,跳到最后往往是手机败下阵来——因为说实话,他们几个长得实在太好看了,好看到让人根本没办法把注意力长时间放在一块冷冰冰的屏幕上。
时瑾以前就知道他们好看,毕竟穿越过来第一天就被七张脸围在衣柜里审问,那种视觉冲击力她这辈子都忘不了。但那时候是惊吓,现在是欣赏,感觉完全不一样。
训练的时候他们穿着简单的T恤裤子,汗水把额前的碎发打湿,专注地抠着每一个动作的细节,那种认真又松弛的状态比舞台上精心设计过的造型更耐看。
她看开心了就会不自觉地笑起来,那种自己都不知道的、甜甜的、有点傻乎乎的笑容,嘴角微微上扬,眼睛弯成两道温柔的弧线,整个人散发着一种“我家孩子真争气”的满足感。
今天是严浩翔轮值带饭。
这周轮到他一三五负责时瑾的午饭,他会提前十分钟去买好两份,一份自己的一份时瑾的,然后拎到训练室角落的小茶几上,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吃。
今天吃的是红烧肉盖饭,肉炖得软烂入味,汤汁浇在米饭上泛着油亮的光泽。
时瑾吃得挺认真,但吃着吃着眼神就开始飘。
没办法,定力这个东西她可能天生就没有——就算已经认识这么久了,就算天天见面,她还是忍不住会偷瞄对面的人。
严浩翔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衬衫,袖口挽到手肘,露出一截线条流畅的小臂。
他吃饭的动作很慢,细嚼慢咽的,偶尔停下来用纸巾擦一下嘴角,全程面无表情,但那种面无表情不是冷漠,更像是一种习惯性的克制。
时瑾看他一眼,扒一口饭。
再看他一眼,又扒几口饭。
她觉得自己掩饰得很好,偷瞄的动作很隐蔽,频率也不算太高,应该不会被发现。
严浩翔确实本来确实想装作不知道的。
但从第三分钟开始,他就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忽略对面那道视线。
时瑾看他的方式很奇特,不是那种直勾勾的盯着,而是看一眼就移开,过一会儿再看一眼,像一只偷偷观察人类的小动物,自以为藏得很好,其实尾巴尖儿早就暴露在视线里了。
他被看得有点不自在,那种不自在不是反感,而是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后颈微微发热,耳根有点烫,连带着咀嚼的动作都变得不太自然。
又忍了两分钟,他终于抬起头。
严浩翔我长得很下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