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福便从此记着小姐的救命之恩,改名金福,死心塌地伺候,决心一辈子不离左右。
沈罹听罢,不免唏嘘,如今原主已不在,这丫头日日夜夜想要衷心的主子,皮囊下,却是另一个人,若是告诉眼前人真相,她们两个之间又该如何相处?不,我得装下去。
金福垂眸回想,自从那次以后,她就一直跟在小姐身旁,看着小姐也越来越不像与她出现时的样子,一次次的发狂发疯,娇蛮任性,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在这期间,全府上下的丫鬟,也就她能得小姐几分好脸色。
小姐见她命苦、命薄,便亲自给她取名金福——“金”,是愿她往后衣食无忧、身如金固,不再受冻馁之苦,“福”,是替她向老天求一份安稳福气,盼她余生无灾无难、平安顺遂。
也是暗喻她:你这条命是本小姐捡回来的,往后便是带着福气活,要替本小姐惜福、守福。
沈罹又提笔在纸上写下四字。
我失忆了 。
这四个字犹如晴天霹雳,震惊金福,难怪自从找到小姐后,觉得小姐性情大变,褪去了往日的嚣张跋扈与偏执狠绝,温婉沉静得判若两人。金福满心庆幸,只当是劫难过后心性归正,是天大的好事。可她未想到,眼前这温良通透的小姐,从来不是失了忆的旧主,而是一缕穿书而来、携着现代认知的异世之魂。
“小姐,你……”金福欲言又止。
“你这身伤……”说话人声音渐渐梗塞,心疼得看着沈罹。
沈罹心里尖叫鸡,别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别整得我全身鸡皮疙瘩啊。
“这身伤……一定很疼。”金福又把沈罹全身上下看了一遍。
沈罹抬手写下,我不记得了。
金福都替小姐委屈,被伤成这样还不知道始作俑者,沈罹心中os,别这样看着我,不然我会自愧的,啊啊啊啊啊啊啊。T^T
金福望着她,仿佛能透过衣裳看见里边裹着白绫的肩头,眼睛红红的,指尖悬在半空不敢碰,只一遍遍轻拂被褥边角,声音哽咽发颤:“小姐受苦了,都是奴婢没能快些找到小姐……从前您连指尖破点皮都要生气哭半天,如今伤成这样,失忆了,怎么就不喊疼呢。”
沈罹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指尖攥紧纸笔,心底一直疯狂哀嚎,面上却只能维持沉静温婉,缓缓垂眸,又写下四字:不碍事的。
她如今是失忆的贵女,不能露半点现代魂灵的破绽,只能顺着金福的心疼演下去。金福见状更觉心疼,忙转身去端早就温好的蜜水。
“小姐从前给奴婢取名金福,盼奴婢安稳享福,如今奴婢只盼小姐平平安安,哪怕折奴婢的福分都愿意。”金福低声絮语,泪珠落在床沿,转瞬便干。
沈罹心头一涩,既愧疚又动容。原主骄纵时尚且待这丫鬟真心,如今她占了躯壳,承了这份死心塌地的忠诚,更不能露馅。她抬手轻轻拍了拍金福的手背,眸中带软意,示意她安心。
屋内烛火暖黄,药香淡淡,窗外侍卫守得严密。沈罹望着眼前满心满眼都是自己的丫鬟,暗暗打定主意,既要护住这份安稳,养好伤,也要替原主、替这忠心丫头,带着她一起避开往后的风雨。
墨水落在纸上:今岁之期,月日何许?
“永德五年。”
沈罹又在纸上写下:那,我芳名何?
……
沈罹静养了五日,金福看着伤口不再流血,便提议,“小姐,我们以在这儿停留了五日,是时候该回去了。”
沈罹已好,可开口说话,“是回沈府?”
“是啊,再不回去,老夫人该着急了。”
“那我们明日出发吧。”
“是,小姐。”
一行人大清早就收拾好东西。
金福有沈府的身份令牌,出府寻小姐时也带上了许多银票,如今回京一路倒也顺畅。
马车行了一段路,在一家客栈旁停下。
“小姐,”金福走向沈罹,“奴婢去问了店家,接下来行的一段路离下一个客栈还有很远的路程,以备好吃食。”
沈罹嗯了一声。
这些事金福从来会安排好,沈罹向来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