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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

有我呢(第n加一个)

去郊外小庙那天,是个干冷的晴天。我如约穿了最旧的鞋子和耐磨的裤子。戚许开车,一辆低调的灰色SUV,里面干净,有淡淡的、和他身上一样的木质清香。路程不短,我们却不觉尴尬。他放了很轻的古典乐,偶尔指点窗外的景色。我大多时候看着窗外飞逝的、逐渐荒疏的冬景,心里是罕见的安宁,甚至有一丝微弱的、类似“远足”的雀跃。

  小庙比想象中更小,更破败,也更美。残存的壁画色彩暗淡却惊心,朽坏的木构架裸露着,像一位坦然展示伤疤的老者。戚许一到便投入工作,与现场的师傅沟通,测量,记录。他给我一台相机和笔记本,让我随意拍些我认为有趣的细节,或记录下他们的对话要点。

  我最初有些无措,但很快被那种专注的氛围感染。我拍下师傅们用传统工具刨木花时专注的皱纹,拍下阳光穿过破损窗棂在地面投下的光斑,拍下戚许仰头查看梁架时,下颌线与颈项拉出的清瘦而认真的线条。透过镜头看他,有种奇异的感觉——他既属于这个充满历史尘烟的地方,又像一道格格不入的、过于洁净的光。

  休息时,我们坐在庙前石阶上吃他准备的简餐。他指着正被加固的斗拱,对我说:“看,最脆弱、承重最关键的部分,往往在看不见的深处。修复它,不能只补表面,得找到核心的榫卯,让它重新‘咬合’。”他说的是建筑,我却听得心头微颤。

  返程时天色已暗。我累极了,在温暖的车厢和规律的引擎声中,意识逐渐模糊。半梦半醒间,感到车似乎停了一下,有什么柔软的东西轻轻覆在了我身上。是他脱下的外套。我没有睁眼,任由那带着他体温和气息的重量包围着我,沉入黑甜的睡乡。醒来时,车已停在我公寓楼下。他身上只剩一件毛衣,正静静看着前方,等我自然醒来。

  “到了?”我有些慌乱地直起身,他的外套滑落。

  “嗯。睡得好吗?”他接过外套,神色如常。

  “……很好。谢谢。”我脸上发热,不知是谢他开车,谢他讲解,还是谢那件外套。

  那天之后,我们见面的频率稳定在一周两到三次。内容各异:有时是带我去一家藏在老街深处的甜品店,有时是听一场小众的音乐会(音量柔和,不至于让我不适),更多时候,是陪他进行各种与“修复”相关的材料采购或现场探勘。他像一个最有耐心的导游,为我这个封闭的乘客,重新打开一扇扇观看世界的窗。

  温煦对我的变化,更是嗅觉比春天的猫还灵。

  以前我出门,像要趟过一片雷区。在门口反复检查钥匙、手机,对着门板做几个深呼吸,才敢拧开把手。现在,我有时会站在那个小小的衣柜前发呆。衣柜里颜色少得可怜,大多是灰、白、墨绿,像一橱窗的阴天。可最近,我会把一件米白色的毛衣拿出来比一比,又放回去,再抽出一件带暗纹的灰蓝色衬衫。

  “姐,这件好看。”温煦不知道什么时候靠在门框上,手里拿着半个苹果,咔嚓咬了一口,眼睛弯弯的,“显得你脸白。”

  我手一抖,衬衫差点掉地上。“谁、谁问你了。”我把衬衫胡乱塞回去,抓起最常穿的那件旧外套,“我就是看看有没有长霉。”

  “哦——”他拖长了声音,笑嘻嘻的,“看霉看了五分钟,还比划来比划去的。我看你不是看霉,是看‘某个人’的眼缘吧?”他贱兮兮的笑容,有的时候惹得我真想打他

  “温煦!”我瞪他,耳根却有点烧。这小子,眼睛也太毒了。

  他举起手做投降状,但笑容更大了,凑近一点,压低声音:“说真的,姐。你最近……不一样了。上周三你出门,居然哼歌了,虽然就两句,调还跑西伯利亚去了,但我听见了。”他掰着手指头数,“前天晚上,你没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敲键盘,居然在客厅看了一集无聊的综艺,还笑了——虽然笑得像被人掐住脖子,但那是笑。还有……”

  他指了指客厅角落的小桌子。那个白色药瓶,本来像座醒目的纪念碑立在最显眼的地方,提醒我,也提醒他,我是个需要被监控的病人。但现在,它被挪到了一摞书后面,瓶身上落了薄薄一层灰。我已经……快一周没碰它了。不是刻意不吃,是忘了。那些曾经精准切割我每一天的服药时间,像退潮一样,悄悄模糊在“戚许说下午见面”或者“那篇稿子还差个结尾”的日常褶皱里。

  我自己都没意识到,直到被温煦点破。

  心里猛地一空,像是踩塌了一级本以为坚实的台阶。遗忘药瓶,对正常人来说是好转,对我这种靠精确秩序才勉强维持平衡的人来说,更像一种危险的失重。

  “我……”我看着那个药瓶,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是好事吗?应该是吧。可为什么心慌?

  温煦脸上的嬉笑慢慢收了回去。他走过来,没碰我,只是蹲下身,把那个药瓶从书后面拿出来,用袖子擦了擦灰,然后轻轻放回桌面原来的位置,但没那么显眼了。

  “忘了是好事吧,姐。”他声音轻了下来,有种超越年龄的沉稳,“说明有其他的东西比较有用,所以不吃就不吃了。这应该是好事。”他顿了顿,看着我,眼神很干净,没有调侃,只有认真,“虽然我不知道那位戚许哥到底用了什么魔法……但他能让我的姐姐病情有所好转,而且还让你短暂的忘记了一下,你是个病人,哪怕就一会,我就觉得……挺谢谢他的。”

  我鼻子一酸,慌忙别过脸。该死,这小孩现在说话怎么总能戳到我肺管子。

  “不过,”他话锋一转,又恢复了那种带点少年狡黠的语气,当然还有他那贱兮兮的表情,站起身,“姐,你最近写的那些爱情段落,啧,有点东西了啊。昨天我帮你校稿,看到那句‘他的目光像温过的酒,还没喝,人就先暖了’,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说,是不是从戚许哥那儿找的灵感?实地采风了?”他说那句话的时候还特意换了声音,让我忍不住想上去踹他一脚

  “你胡说什么!”我抓起沙发上的靠垫砸他,这回是真有点羞恼。那些文字……我自己写的时候并没多想,只是手指顺着情绪流淌。现在被他赤裸裸地念出来,还关联到戚许,顿时觉得每一个字都烫人。

  他大笑着接住靠垫,抱在怀里。“恼羞成怒,被我说中了!以前你写这些,啧,总像隔着一层毛玻璃,美则美矣,没有热气。现在不一样了,好像……活了,所以你相信了,是吗”他歪着头,笑容里多了点复杂的意味,“哪怕只是模糊地相信,对吧,姐?那种被人放在手心里在意着的感觉,可能……真的存在,而且,说不定离你不远。”

  我僵在原地。

  模糊地相信。

  是了,就是这个词。我不再像过去那样,斩钉截铁地认定所有温情都是表演,所有承诺都是谎言。戚许的存在,像在我黑白分明的认知边界上,涂抹了一层柔软的、不确定的灰。我开始允许一种可能性存在:也许,我是可以被妥善安放的。也许,那种让人安心沉溺的目光,并不全是小说里的骗局。

  这改变细微如呼吸,却撼动了我整个世界的基石。

  温煦看着我怔忡的样子,没再穷追猛打。他抱着靠垫走到厨房门口,回头说:“晚上想吃什么?我今天发了一笔小稿费,可以给你加个硬菜。毕竟……”他眨眨眼,“恋爱中的人,需要营养。”

  “温煦!谁恋爱了!”我这次直接把拖鞋扔了过去。

  他敏捷地关上门,拖鞋砸在门板上,闷闷一声响。隔着门板,传来他闷闷的、却掩不住快乐的笑声。

  我站在原地,听着他的笑声,看着桌上被擦去灰尘的药瓶,再低头看看自己身上那件因为“要见人”而特意换上的、稍微有点颜色的毛衣。一种极其陌生的暖流,混着依旧熟悉的惶惑,慢慢包裹住心脏。

  戚许。戚许。

  我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它不再只是一个带来慰藉的符号,而是变成了一股真实的力量,正在我紧闭的生活里,撬开一道缝,让光,也让风,一起漏了进来。

  我走到书桌前,打开文档。光标闪烁,今天要写的正是一个告白的场景。过去我总会卡在这里,需要搜肠刮肚去寻找比喻。但现在,手指放在键盘上,那些词句仿佛自己有了温度,流淌出来:

  「她不敢看他的眼睛,只盯着他风衣的第二颗纽扣,声音小得像蚊子哼:‘我……可能没有那么好。’

  他笑了,不是嘲笑,是那种把冰都能化开的暖。

  ‘我知道。’他说,‘但我的眼睛,又不是尺子,非要量出个好坏长短。它们就只是……想看看你。’」

  敲下这行字,我自己先愣住了。

  这……真的是我写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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