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

我们又见面了

想死你了
对对对

它们兄妹三条豺只有四个月大,跑得很慢,菲莎与茜茜虽然老了,但论赛跑,它们还是要靠边上站了。
没法了,谁叫它们的腿太短了?
夏洛斯瞅了瞅这阵势,估计了一下,立刻找到了一个绝妙的冲破看守的妙汁。
不久,老豺就发现了不正常的地方,有三只小豺贼头贼脑,正朝禁区跑去,定睛看时,原来还是断魂峡豺群的王子和公主,这可不得了啊,万一有什么个三长两短,豺王会龙颜大怒的。于是乎,以菲莎带头,茜茜追出,追赶三只小豺,夏洛斯的嘴角微微长扬,哈,没料到自已略施小计,它们俩就上当了。
夏洛斯在老豺正欲合围时,突然长啸一声,霎时间,三只小豺顿时分头四散开来,向着三个完全不同的方向奔逃。
夏洛斯想,三只小豺三个方向,就两只豺追。无论如何也会漏下来一只,无论如何也会有一只成功逃出豺群精心设置的防护网的。
夏洛斯为此信心满满。
果不其然,三只小豺作炸弹四散而开时,可怜的菲莎和茜茜都吓呆了,两只老豺顿了半拍,才弄明白来。
这阵势,先前可没见过啊,咋整?迟纯的老豺呆了半天,才回转身来一人追一个豺,此刻,小豺们已经在它们呆住的时间里多跑了50米,将双方的距离拉开了一大截。
菲莎追夏洛斯,茜茜追白眉儿,唯独蓝冰无豺来抓,老豺们大约以此这次逃跑行动是男孩儿们主导的,女孩子会安分一点,
它们可是大错持错了。
蓝冰狡猾地一转眼昧,转过身,紧追上了两只老豺追捕团。
老豺到底比小豺跑的快一点,两者间只有五六米的距离了,近在咫尺了,紧跑两步,它们今天苦苦策划的计略就要流产了。
蓝冰紧追上去,悄没声儿地潜行为菲莎和茜茜的身后,菲莎迈动有力的后胆,正一弹跳跃起来,欲一把扑到夏洛斯身上。
蓝冰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和点子,紧跑两步,钻到半跃在空中的菲莎身下,直起身子,一口咬住菲莎的一条后腿。
后腿上有一块子紧坠,菲莎跳跌的长度大大了折扣,半空中被这么一来,无可奈何落了下来。夏洛斯乘机又把两豺之间的距离拉开了。菲莎气呼呼地转过身来,想要教训一下蓝冰,蓝冰早有准备,撒开腿就逃,菲莎的脚脖子给小豺牙这么一咬,咬破了一个小伤口,跑起来一跳一跳地终,根本不能高强度的快跑,不然,伤口会被拉开,更疼的。
菲莎扭头瞅瞅跑得老远的夏洛斯和蓝冰,自知追捕无望,悻悻叫了一声,拖着伤腿,回大本营去了。
另一边茜茜也是力不从心,眼瞅蓝冰如夏洛斯又不怀好意的窜到了它身后,惨了。
茜茜见菲莎已鸣金收兵,自己"寡不敌众",再者,离大本营已经很远,万一大本营留下的小豺出什么事,它们自己都要倒霉了。反正这三小子跑走已铁板钉钉,反正它们已经尽了责任去追它们,真要出事又怪不得自己,瞧,菲莎还带了伤呢!
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它们俩却不会有错,说到底,它们只是个保姆,孩子一意孤行不听劝阻。有错再先嘛!
带着这样的心情,茜茜一甩尾巴,也跟着老菲莎一起回去了。
阻碍消除了。
三只气喘吁吁的小红豺在山面集合,第一次违反规章成功,它们心里喜滋滋的,但内心深处,它们仍为成咬伤了老豺越"狱"的不光彩事迹而感到一丝丝的懊恼。
当然,是一丝丝的。
在日午时分,三个顽皮的活宝总算在一片平坦的草场上看见了苦苦追寻的断魂峡红豺群。今天,豺群的运气非常差,忙活了上午,跋山涉水了几十里,也没猎着值得食用的事物。刚才,好不容易在黑圈的带领下,一群豺在草场上堵住了一群鹿。鹿四散逃来,由黑圈领左,赤岩领右,两组豺形成了一个钳形,牢牢地堵住了一只看中的花斑母鹿。
可惜,由于考虑不周,正在狩猎要圆满收工的时候,草丛里突然蹿出来只长八叉大角的公鹿,毫无疑问,它是花斑母鹿的丈夫,眼瞅着爱妻要葬身豺爪之下,跳出来阻拦。
突然钻来一只不要命的公鹿,豺群不由一惊。
公鹿头上一对硬如坚冰的琥珀色大角,威力无穷。猛得一挑过去,老虎皮都谁以抵抗。
果不其然,公鹿一亮出大尖角,怔怔围观的豺群一下子四散开来,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葬身于无情的鹿角之下。
服看着花斑母鹿就要脱逃,断魂峡红豺群要挨饿。
夏洛斯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机会来了,俗话说的好:初生牛犊不怕虎,是也!大豺见到尖利如刀的鹿角,会害怕地后退,而初生的小豺看见了非但不害怕,还跃跃欲试,是不知鹿角的利害。
是福,是福?不知也。
夏洛斯想,众豺没有勇气和胆量杀死外强中干的公鹿,它认为只有在众豺沉沦之际,方能体现它们三兄妹的胆子。
夏洛斯猛一摇尾尖,三只小豺侵入了如火如荼的战斗。
鹿群和豺群有着根本上的差别,鹿群和狮群类似,一只公鹿多只母鹿,一夫多妻制,只有头鹿才有生育的权利。
而在豺群里,每一只豺在自由方面没有限制,公母的比例相对是平衡。因此,公鹿们基本没什么爱情的概念,母鹿于它们而言,只不过是壮大族群的一条必须要过的桥梁。
花斑母鹿长相平平,并非大公鹿的宠鹿,要是划分等极,只是一般的平头百姓罢了。
大公鹿前来援救,不过是因为它担心失去一个生育的工具罢了,用角吓唬一下子,就能成功救助,何乐而不为呢?
大公鹿机警的扫扫四周的豺,它心里有一个如意算盘:如果战况对它有利,那就发狠战斗下去,保护母鹿,树立自己高大的形象,如果战况对它不利,掉头就跑就是了,反正豺群想吃的是花斑母鹿,又不是它,何况它长了一对令豺生畏的大角,它有把握,如果它想逃,豺群是不会为难它的。
夏洛斯在一片混乱中,悄无声息地冒着被鹿蹄踩死的风险,仗着小身子,冲到了大公鹿身后。它长的很矮小,伏到矮草里,加上公鹿的注意力都在对付豺群身上,没人注意到它。

啊啊啊啊

我要干什么?!
有点找死


我也不想,但是作者这么编,你说我有什么办法呢

笑死
再见了
再见


拜拜

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