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怕那些能说会道的、能歌善舞的、能搞笑的、能煽情的。
他怕一个不知道是人还是不是人的东西。
[明天来公司一趟。] 他的声音低下来,不再炸了,像一堆烧得很旺的火被人泼了一盆水,只剩下冒着烟的、暗红色的炭。
[我们要谈谈。]
第二天上午,我准时出现在晨星传媒的会议室。
窗户开着,窗帘被风鼓起来,像一面懒洋洋的旗。
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挤进来,在会议桌上切出一道一道细长的光影,像囚笼的栏杆,又像钢琴的琴键。
桌上放着一杯水,杯壁上有冷凝的水珠,一颗一颗往下滑,在杯垫上洇开一小圈深色的水渍。
方总坐在我对面,面前摊着一份文件,旁边还坐着两个人。
一个是平台那边的西装男,另一个我不认识——四十多岁的女人,短发,戴着眼镜,表情严肃,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件需要被评估的资产。
后来我才知道她是法务。
[这位是陈律师。] 方总介绍,语气很平,平得像在念一份天气预报。
我点了点头,没有伸手。
陈律师也没有。
她把眼镜往鼻梁上推了一下,翻开面前的文件,开口:[夏小姐,我们今天需要就以下几个方面达成共识。]
她的声音是那种被无数次会议打磨过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标准语调。
她一条一条地念,我一句一句地听。
第一条,今后所有直播内容必须提前二十四小时报备。
第二条,不得在直播间展示任何“超自然”现象,包括但不限于——她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措辞——“飞行、瞬移、灵符显灵等”。
第三条,不得在直播间使用“鬼”“魂魄”“降头”等敏感词汇,可用“民间传说”“民俗故事”等替代。
第四条,我拿七成,公司拿三成。
我愣了一下。方总接过话头,语气比昨天软了不少:
[你现在的体量,已经不是小主播了。公司想留住你,所以分成比例重新谈。]
他没有看我的眼睛。
他的目光落在桌上那杯水上,落在那片洇开的水渍上,落在自己放在桌面的手指上。
他的手指在轻轻敲桌面,没有节奏,像心跳不齐。
他在害怕。不是怕我拒绝,是怕我翻脸。
一个从四楼跳下去还能飞上来的主播,如果真的翻了脸,他能拿我怎么样?!……报警?告我违反合同?
告一个能画出灵符、能召唤八卦、能让厉鬼去投胎的人违反合同?!
他看着桌上那份文件,手指还在敲。
他还是那种在商场混了多年的老狐狸,什么时候该进,什么时候该退,比谁都清楚。
所以他做了让步……
(这是他生平以来第一次在无法靠定力权衡利弊下做出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决定,之中选择了让步,好似源自心中的一种无法掌控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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