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标签: 明星同人  云旗郝熠然  原创小说     

1008《云熠》乱世惊鸿14

云熠

第三卷·烽火药香

第一章 雪瘟横行:旧仇新怨与异域良知

民国二十六年的春雪刚化,漠北的忍冬花还没抽芽,投靠罗刹国的叛逃军阀郑啸天,就把“雪原瘟”投到了漠河。

霍骁从前线回来的时候,军装外套沾着黑褐色的冻血,靴底还嵌着半块冻硬的马蹄铁。他没进正屋,先在廊下掸了半天的雪,才掀帘进去——沈淮序正趴在书桌上打盹,月白长衫的袖口蹭了墨渍,手边摊着半本翻烂的《毒经》,是当年沈家被抄时遗失的那本,前阵子刚从郑啸天设在旧矿洞的私库里抢回来。

“淮序。”霍骁放轻声音,把怀里揣着的烤土豆递过去,皮都烤焦了,香得沈淮序迷迷糊糊睁了眼。

“骁哥回来了?”沈淮序软乎乎地笑,接过土豆,指尖碰到霍骁冻得开裂的手背,皱了皱眉,从药箱里摸出药膏给他涂,“前线怎么样?郑啸天的人撤了吗?”

“撤了个屁。”霍骁啐了一口,坐在他对面,把盒子炮放在桌上,袖口的歪金盘扣蹭过沈淮序的手背,“那龟孙子当年输给我爹三座铁矿,怀恨在心,投了罗刹人,搞出个什么‘雪原瘟’,沾着点皮就溃烂,咳出来的痰都是灰蓝色的,跟北境的冻土一个色。漠河那边已经死了三百多牧民,咱们的旧药压不住,姜寻熬了三天夜,刚试出个缓解的方子,还得靠雪灵芝吊着命。”

他说着从怀里掏出个布包,里面是厉北峥从北境送来的雪灵芝,还有一包麦芽糖,塞到沈淮序手里:“厉叔说,北境的药材通道已经打通了,再有三天的量就能到。这糖是他新熬的,加了忍冬花蜜,你这两天没好好吃饭,吃点甜的。”

沈淮序剥了颗糖塞进霍骁嘴里,自己也含了一颗,甜味漫开的时候,就看到书桌角压着张没署名的纸条,字迹工整,带着点俄文的笔锋:「病毒惧寒,-20℃可灭活,血清提取需用患者溃烂处的组织,勿用静脉血。伊万。」

“是他?”霍骁皱了皱眉,这已经是这个“伊万”第三次送情报了,第一次是半个月前,提醒他们郑啸天要投放病毒;第二次是三天前,给了他们病毒的大致成分,“罗刹人到底是人是鬼?会不会是郑啸天设的套?”

“不是套。”沈淮序把纸条小心收进药箱,指尖蹭过那行字迹,“姜寻验证过了,用低温灭活的患者样本,确实能提取出有效的抗原。他是伊万·彼得罗夫,罗刹国的顶尖细菌学家,当年在约翰霍普金斯和我、姜寻是同窗,是坚定的反战派,被罗刹军强征过来做生化武器的。”

话音刚落,姜寻就掀帘进来了,脸色比平时更冷,手里攥着份化验单:“沈先生,刚才送来的三个重症患者,用了低温灭活的血清,症状缓解了。是伊万没错,他当年在学校的毕业论文,就是关于低温对杆菌活性的抑制,没人比他更懂这个。但他现在被关在郑啸天的矿洞实验室里,要拿到足量的血清,必须有人进去接应。”

“我去。”陆昭的声音从门口传来,他穿着黑色的劲装,腰后的枪套磨得发亮,脸上那道疤比之前更深了,“我熟悉郑啸天的布防,当年我在漠河做过三年暗桩,知道他的实验室入口就在三号矿洞的废巷道里。”

“不行。”林知微跟在他身后,手里拎个药箱,看见陆昭的样子,眼圈瞬间红了,“你上次为了护药厂,肋骨断了三根,还没好全,不能去。”

“我必须去。”陆昭的声音很稳,伸手碰了碰林知微的脸,指节上还缠着纱布,“淮序堂的药不能断,牧民不能死。而且……我要是回不来,你和孩子,霍帅和沈先生会照顾的。”

林知微猛地攥住他的手,指甲掐进他的肉里,声音哽咽:“陆昭你混蛋!你上次也说‘我必须去’,结果差点没回来!这次我不许你走,要死一起死!”

霍骁刚要开口,外面突然传来一声巨响——是郑啸天的人炸了漠河的药库。

沈淮序猛地站起来,把药箱往肩上一背,声音软却稳:“陆昭留下守淮序堂,我跟你一起去实验室。姜寻,你留守总部,继续优化血清配方。骁哥,你带特战队端了郑啸天的野战炮阵地,不能让他再炸第二个药库。”

“胡闹!”霍骁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力道大得指节泛白,“郑啸天的实验室守着三百个罗刹兵,你去了就是送死!”

“不去才是送死。”沈淮序抬头看着他,深琥珀色的眼睛里没有半分惧色,“我是医生,也是沈仲景的儿子,这本《毒经》是我爹用命护下来的,我不能让它落在郑啸天手里。而且……伊万在里面等我,他知道血清的提取方法,只有我能跟他对接。”

霍骁盯着他看了半晌,突然笑了,笑得有点苦涩,伸手把他袖口的金盘扣重新别好:“行,老子陪你去。老子倒要看看,郑啸天那龟孙子有什么本事,敢动我的人。”

当天晚上,霍骁带着沈淮序、铁铮,还有五十个特战队员,摸进了郑啸天的矿洞实验室。

伊万果然在里面,穿着白大褂,脸上带着淤青,看见沈淮序,愣了愣,随即递过来一管血清:“沈同窗,你来了。这是我偷偷提取的足量血清,能救漠河的百姓。郑啸天刚才去野战炮阵地了,没想到你们会来。”

“谢谢。”沈淮序接过血清,刚要说话,外面就传来了枪声——是郑啸天回来了。

“走!”霍骁一把拉过沈淮序,铁铮带着人断后,刚冲出矿洞,就看见郑啸天站在雪坡上,穿一身罗刹产的毛领军装,手里转着沈家当年丢失的那枚羊脂玉印,笑得阴鸷:“沈淮序,你果然来了。你爹当年不肯把《毒经》交给我,死在我的枪下,今天你也得死在这,这北境的药路,还是得姓郑!”

“你胡说!”沈淮序的声音冷了下来,“我爹是积劳成疾死的,你为了抢《毒经》,放火烧了我们家的医馆,还嫁祸给霍家!我今天要为爹报仇!”

“报仇?”郑啸天冷笑一声,抬手示意身后的罗刹兵开枪,“你以为你们走得掉?今天你们都得死在这,这漠北的天下,还是得姓郑!”

枪声瞬间响了,铁铮为了挡子弹,被打了三枪,左腿被子弹打碎了膝盖骨,倒在血泊里。伊万猛地扑过来,挡在沈淮序前面,肩膀上中了一枪,血瞬间染红了白大褂。霍骁的盒子炮喷着火,把冲过来的罗刹兵一个个撂倒,一边打一边吼:“淮序带血清先走!铁铮我背着他,伊万你跟着!”

沈淮序没走,蹲下来给铁铮扎止血针,又给伊万包扎伤口,直到霍骁把铁铮背起来,才跟着往回撤。刚到安全地带,就听到矿洞那边传来一声巨响——是伊万为了销毁郑啸天的病毒库,拉响了早就埋好的炸药。

“伊万!”姜寻冲过来,看着废墟的方向,脸色煞白,手里的试管“啪”地掉在地上。

沈淮序拉住她,软乎乎地说:“他走得很安心,临死前把血清的配方都给我了,还说……医学不该用来杀人,该用来救人,能帮北境的百姓做点事,是他这辈子最光荣的。”

姜寻没说话,只是蹲下来,从废墟里扒出半块烧变形的显微镜,是伊万当年在学校用的,上面刻着他的俄文名字。她把显微镜小心收起来,转身回了实验室,三天没出来。

郑啸天最后是被霍骁在野战炮阵地抓住的。他没反抗,只是看着沈淮序,笑得有点凄凉:“当年我输给你爹,丢了三座铁矿,投了罗刹人,不是想当汉奸,是想让北境强大起来,不再受人的欺负,结果我成了人人唾弃的叛徒。沈淮序,你赢了,你守着你爹的药,守着你的家,可我什么都没有。”

霍骁没给他废话的机会,一枪崩了他的头,把那枚羊脂玉印捡回来,塞到沈淮序手里:“岳父的遗物,还给你。”

这场仗打了半个月,漠河的疫情终于控制住了,铁铮失去了一条腿,陆昭为了保护药厂,被炮震坏了听力,林知微每天凑到他耳边大声说话,说“陆昭你个笨蛋,以后我当你的耳朵”。姜寻终身未嫁,把伊万的骨灰埋在淮序堂的药圃里,种上了一棵耐寒的雪松,每年冬天都会去浇一次雪,说“他怕冷,要多盖点土”。

霍骁后来把军权交给了铁铮,自己跟着沈淮序管淮序堂,偶尔去前线看看,给士兵们缝盘扣,熬粥。沈淮序还是软乎乎的,每天给患者看病,熬药,给霍骁缝歪歪扭扭的金盘扣,每个都刻着小小的忍冬花。

有一年除夕,雪下得特别大,一家人围在炭火盆边吃饺子,七个孩子闹着要听故事,霍骁就给他们讲当年在断魂崖的事,讲沈淮序给他喂血,讲铁峥失去一条腿还笑着说“老子还能打”。沈淮序靠在他怀里,剥了颗麦芽糖塞进他嘴里,软乎乎地说:“骁哥,甜吗?”

霍骁嚼着糖,把人搂得更紧,下巴抵在他的发顶:“甜。有你在,什么都甜。”

窗外的雪松和忍冬花开在一起,风卷着药香吹过来,远处的北境大营里,厉北峥正蹲在药圃边给新种的忍冬花浇水,嘴角带着点笑。

这乱世,终于暖了。

(第一章 完)

第三卷·烽火药香

第二章 朔风卷账:七子各异与沪上风波

民国十七年腊月,北境的风卷着煤烟子砸在督办公馆的玻璃上,暖气烧得太足,把沈淮序刚从医院带回来的消毒水味烘得软和了些。

霍骁刚从前线督军回来,军靴上沾着冻硬的泥,没进正厅就先掸了半天的雪,才掀帘进去——七个孩子正围在客厅的壁炉边,各有各的忙活,暖气片上还烘着沈淮序的白大褂。

这七个都是战争里捡回来的孤儿,霍骁和沈淮序认了血亲,名字都是沈淮序翻着《诗经》《世说新语》取的,文雅不浮夸,个个长得像从月份牌上拓下来的,性子却天差地别。

【长子·霍承铮】(17岁)

穿一身藏青色的学生装,袖口磨得发亮,坐在壁炉边的单人沙发上翻矿务局的账本。眉眼像极了霍骁,却少了点糙劲儿,多了些读书人的沉稳,下颌线绷得紧紧的,是霍骁钦定的继承人,目前在北大读经济学,放假就回来帮着管北境的实业。

听见霍骁进来,他立刻站起来,声音稳得像老账房的算盘:“父亲,沪上林家的预付款只到了三成,剩下的借口说洋行汇款延迟,我看是故意卡咱们军饷的缺口。”

【长女·霍清嘉】(16岁)

坐在承铮旁边的小圆桌前,穿件洗得发白的白大褂,鼻梁上架着圆框眼镜,正对着煤油灯整理手术记录。她是沈淮序的得意门生,目前在北平协和医学院读预科,放假就泡在淮序医院帮忙,性子像沈淮序一样软中带硬,指尖沾着碘酒的颜色。

听见父亲回来,她头也没抬,轻声说:“爹,母亲今天做了三台阑尾手术,刚睡下,您轻点儿声。”

【次子·霍砚之】(15岁)

蹲在壁炉边上,穿一身沾着机油的工装裤,手里攥着螺丝刀,正拆沈淮序刚从德国带回来的西门子收音机。他是家里最皮的,在天津工业专科学校读书,偏爱机械和无线电,家里的钟表、电话、汽车引擎没少被他拆了又装。

听见霍骁的脚步声,他头也不抬地嘿嘿笑:“爹,这收音机杂音太大,我给它换个电容,一会儿就能收到上海的周璇唱歌了。”

【次女·霍令仪】(14岁)

靠在沙发扶手上,穿身蓝布旗袍,手里捧着本《现代法学》,听见霍承铮说林家的事,嘴角撇了撇,声音脆得像檐下的冰棱:“林家那点把戏我还不知道?去年就想低价收咱们淮序医院的股份,被母亲怼回去了,现在又拿军饷说事,摆明了要拿捏咱们。”

【三子·霍怀瑾】(13岁)

坐在小凳子上,穿身半旧的蓝布长衫,膝头摊着本徐志摩的新诗集,正低声念“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性子温润得像泡开的龙井,是家里最不惹事的,在学校办文学社,写的诗还登过《大公报》的副刊。

【三女·霍明玥】(11岁)

扎着两个麻花辫,穿身运动服,正踩着壁炉边的地毯拍网球,是学校女子网球队的主力,性子最活泼,像个小炮仗。看见霍骁进来,她把网球一扔,蹦过来拽住霍骁的袖子:“爹,林家那个阿姨上次来,还说我穿运动服不像姑娘,我才不要学她穿紧身洋装,勒得喘不过气!”

【幺女·霍岁宁】(8岁)

缩在沈淮序常坐的沙发角上,裹着狐皮毯子,怀里抱着半袋上海冠生园买的陈皮梅,软乎乎的像团棉花。看见霍骁,她伸出小短胳膊要抱,奶声奶气地说:“爹,我想吃母亲医院门口的糖葫芦,要裹满芝麻的那种。”

霍骁挨个摸了摸孩子们的头,把那袋刚让副官从北平买回来的陈皮梅塞给岁宁,才在沈淮序常坐的位置坐下,揉了揉眉心:“林家的人下午到,是林怀仁的女儿林晚澄,留美女校毕业的,代表林家来谈钨矿合作,顺便……提你和承铮的婚事。”

话音刚落,门房就来报:林小姐到了。

林晚澄是坐林家的黑色雪佛兰来的,穿身剪裁合体的绛红色洋装,烫着时兴的波浪卷,指甲涂着蔻丹,手里夹着个鳄鱼皮手包,身后跟着两个提着礼盒的秘书,一进门就带着股香水味,和公馆里的消毒水味撞得格格不入。

“霍督办,沈大夫。”她微微颔首,语气里带着沪上买办特有的傲慢,“晚澄今日代表家父来拜年,顺便谈谈钨矿的合作。霍少帅年轻有为,家父常说,这门亲事要是成了,林家和霍家就是一家人,军饷的事,林家可以帮着从汇丰银行贷。”

她说着挥挥手,秘书把礼盒放在桌上:一盒瑞士手表,一盒法国香水,还有一沓印着汇丰银行抬头的合同草案。

霍承铮没接合同,只是站起来礼貌地笑了笑:“林小姐费心了。钨矿是北境的命脉,合作可以,但合同条款得我们再议。至于婚事……承铮年轻,还要读书,怕委屈了林小姐。”

林晚澄脸色僵了僵,随即笑了笑,目光扫过穿白大褂的霍清嘉,语气里带着点刺:“沈大夫的西医倒是开得红火,不过家父常说,西医是洋鬼子的把戏,不如中医稳妥。林家有几百年历史的药方,若是淮序医院愿意合作,利润分成好商量。”

霍令仪把书往桌上一放,脆声道:“林小姐在美国读的是家政系吧?不懂医学就别乱说话。我母亲去年用手术救了三百多个伤寒病人,你家的药方能治急性阑尾炎?能接断肢?少拿老祖宗当幌子,做生意就做生意,扯什么中西医。”

沈淮序正好从里屋出来,听见这话,轻轻拉了拉霍令仪的袖子,温声道:“令仪,不得无礼。”又转向林晚澄,语气平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分量:“林小姐说笑了,医学不分中西,能救人性命的就是好医。淮序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不谈利润,也不谈联姻。”

林晚澄被噎得脸一红,正要发作,霍骁开口了,声音沉得像北境的冻土:“林小姐,霍某的儿子,还轮不到别人来定规矩。钨矿的合作,让承铮跟你谈,婚事——免谈。”

他顿了顿,指了指桌上的礼盒:“东西你带回去,霍家不收不明不白的人情。”

林晚澄气得指甲掐进手包里,勉强笑了笑:“霍督办真是爽快人。不过军饷的事,汇丰银行的贷款下周就能到账,条件是……淮序医院三成的股份,还有北境钨矿的开采权归林家。”

她说完转身就走,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又急又响,留下一屋子尴尬。

等她走了,霍砚之才把收音机装好,拧开开关,里面果然传出了周璇软绵绵的《天涯歌女》。霍岁宁拍着手笑,霍明玥跟着哼,霍怀瑾低头继续念诗,只有霍承铮的脸色沉了沉,把账本合上:“父亲,林家没安好心。我让在沪上读法律的同学查林家的账了,他们跟洋人签了秘密协议,要把咱们的钨矿卖给美国人造军火,贷款是幌子,吞矿产是真。”

霍骁没说话,从怀里掏出个刚收到的密电,递给沈淮序。沈淮序看完,指尖微微凉,却还是握住霍骁的手,轻声道:“怕什么?承铮能顶事了,清嘉能看病,砚之能修电台,令仪能怼人,怀瑾能写文章,明玥能跑能跳,岁宁还这么乖。咱们一家人在一起,林家再厉害,也掀不起浪。”

霍承铮也走过来,声音稳得让人安心:“父亲,母亲,林家的账我已经让人查了,他们的汇丰贷款是空头支票,我已经联系了天津的实业银行,军饷的事我自己能解决。钨矿的事,我会跟林小姐谈,底线是绝不卖国。”

霍骁看着眼前的七个孩子,突然就笑了,伸手揉了揉霍承铮的头发,又摸了摸沈淮序的脸:“是啊,老子当年打天下的时候,身边也就几个兄弟,现在有你们七个,还有淮序,老子怕什么?”

壁炉里的木炭噼啪响,收音机里的歌声飘出来,岁宁把一颗陈皮梅塞进霍骁嘴里,甜得发颤。

窗外朔风还在刮,可公馆里的暖气烧得足足的,没人觉得冷。

第三卷·烽火药香

第二章 朔风卷账:七子各异与沪上风波

民国十七年腊月,北境的风卷着煤烟子砸在督办公馆的玻璃上,暖气烧得太足,把沈淮序刚从医院带回来的消毒水味烘得软和了些。

门帘“哗啦”一声被掀开,霍骁刚从前线督军回来,军装领口的铜扣松了两颗,露着半截冷白色的脖颈——这人天生冷白皮,晒半天都泛不出红,配着一双天生上挑的桃花眼,笑的时候眼尾像沾了胭脂,明明是杀人不眨眼的北境督办,偏生长了一张让沪上女学生见了都要脸红的俊脸。

他军靴上沾着冻硬的泥,却没先进书房,先掂了掂手里的油纸包,冲着客厅壁炉边喊:“淮序!老子给你带了西街的芝麻糖葫芦,还热乎着呢!”

客厅里七个孩子同时抬头,幺女霍岁宁第一个蹦过来,软乎乎地拽住他的皮带:“爹爹又撒娇!上回你也是这样,一看见娘就喊着要糖葫芦,还把娘刚熬好的药碰洒了!”

霍骁被戳穿也不尴尬,桃花眼弯成月牙,单手把岁宁捞起来扛在肩头,另一只手把油纸包塞给刚从里屋出来的沈淮序,下巴蹭了蹭他的颈窝,声音软得像浸了蜜:“媳妇,我错了嘛,以后再也不碰你的药罐子了,这串糖葫芦最大,给你吃。”

沈淮序被他蹭得耳尖发烫,指尖戳了戳他硬邦邦的胸口,声音温温软软的:“多大的人了,还跟孩子似的,快把岁宁放下来,当心摔着。”

“摔不着!”霍骁笑嘻嘻地颠了颠肩上的岁宁,又蹭了蹭沈淮序的脸,冷白色的皮肤在暖气管的光下泛着玉一样的光,“老子当年在漠河爬冰卧雪都没摔过,扛个闺女算什么?媳妇,你今天做手术累不累?我给你揉肩膀好不好?砚之那小子是不是又拆你收音机了?我等会儿揍他。”

蹲在壁炉边拆收音机的霍砚之翻了个白眼,举着螺丝刀喊:“爹!我这是修!上回你那洋文电报机还是我给你修好的呢!再说了,你上回偷拆娘的白大褂扣子,还把扣子崩飞了,最后还是我给你焊上的!”

霍骁的耳尖瞬间红了,瞪了霍砚之眼,却没真的骂,反而把沈淮序往怀里搂了搂,理直气壮地狡辩:“老子那是试试扣子牢不牢!我媳妇缝的东西,比洋人的钢板还结实,我这不是没事干吗?”

长子霍承铮坐在沙发上,看着自家父亲这副样子,无奈地摇了摇头,把账本合上,声音稳得像老账房:“父亲,沪上林家的预付款只到了三成,林小姐半小时后到,说是谈钨矿合作,顺便提您和母亲的婚事。”

霍骁的桃花眼瞬间眯了起来,刚才那副撒娇的样子一扫而空,嘴角还挂着笑,眼底却冷得像北境的冰:“林怀仁这老狐狸,还敢打我儿子的主意?钨矿是老子的命根子,他也敢碰?”

可转头看见沈淮序皱了皱眉,他又立刻软了下来,握着沈淮序的手蹭了蹭,声音放得极轻:“淮序,待会儿你别出面,这帮买办嘴脏,别气着你。要是他们敢说半句不好听的,老子直接把他们扔出去,好不好?嗯?”

沈淮序被他蹭得发痒,笑着点了点他的额头:“知道了,大督办,快把军装穿好,别着凉。”

话音刚落,门房就来报:林小姐到了。

林晚澄是坐林家的黑色雪佛兰来的,穿身剪裁合体的绛红色洋装,烫着时兴的波浪卷,一进门就闻见了霍骁身上淡淡的烟草味混着沈淮序身上的药香,再看见霍骁那张俊得不像话的脸,桃花眼弯着看她,她瞬间就有点晃神,直到霍骁开口,声音沉得像冻土,她才回过神——

“林小姐,坐。”霍骁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军靴搭在脚凳上,冷白皮在煤油灯下泛着光,刚才对着沈淮序撒娇的样子半点不剩,只有眼底的狠劲,“钨矿的事,让承铮跟你谈。至于婚事——”

他顿了顿,桃花眼扫过林晚澄,笑得没温度:“我霍骁的媳妇只有沈淮序一个,我儿子的婚事也只有他自己能定,轮不到外人插嘴。林小姐要是来谈生意,我欢迎;要是来提亲,现在就可以走。”

林晚澄的脸瞬间挂不住了,她来之前听说过霍骁是个糙汉军阀,没想到长得这么好看,更没想到这么不给面子,她攥着手包,硬着头皮说:“霍督办说笑了,家父只是觉得,林家和霍家联姻,对双方都有好处。钨矿的合作,只要霍少帅愿意入赘林家,林家可以帮你们解决所有军饷问题,还能把淮序医院的股份……”

“入赘?”霍骁突然笑了,桃花眼弯成危险的弧度,手指敲了敲桌子,声音不大却带着杀气,“林小姐,你搞清楚,老子是北境的督办,不是你们林家养的哈巴狗。军饷的事,老子自己能解决,用不着你们林家的臭钱。至于淮序医院的股份——”

他伸手把沈淮序揽过来,指尖摩挲着他袖口那枚歪歪扭扭的金盘扣,那是沈淮序第一年给他缝的,他宝贝得不行,特意找工匠打了个水晶罩子护着,谁都不许碰:“这是我媳妇的医院,别说股份,就是一块砖,也轮不到你们林家指手画脚。滚吧,别等老子让人把你扔出去。”

林晚澄气得指甲掐进手心里,她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被人这么羞辱过,可看着霍骁那双带着杀气的桃花眼,她半句话都不敢反驳,只能僵硬地笑了笑,转身就走,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又急又响,连秘书都忘了带。

等她走了,霍骁瞬间垮了那副狠劲,把头埋进沈淮序的颈窝,蹭来蹭去,声音软得像要化了:“媳妇,我刚才是不是超凶?有没有吓着你?我错了嘛,我不该说脏话,你别生气好不好?我给你剥橘子,砚之刚才拆的收音机我给你修,岁宁的糖葫芦我给你留了最大的那串……”

沈淮序被他蹭得哭笑不得,伸手揉了揉他软乎乎的头发,冷白色的发丝在指缝里滑过去:“没吓着,骁哥刚才特别帅。不过——”他戳了戳霍骁的胸口,“刚才说要揍砚之的话,忘了?”

霍骁立刻抬头,冲着霍砚之挤了挤眼,又转头对着沈淮序装可怜:“媳妇我错了!我不揍他,让他继续拆,拆坏了老子给他买新的!砚之,快过来,跟你娘说你不拆了,啊?”

霍砚之抱着收音机笑得直打滚,霍岁宁趴在霍骁肩头,往他嘴里塞了颗陈皮梅,甜得他眼睛都眯起来了。霍承铮看着这场景,无奈地笑了笑,把账本收进抽屉里,心想有父亲在,林家再厉害,也翻不出天去。

壁炉里的木炭噼啪响,收音机里传出了周璇软绵绵的《天涯歌女》,霍骁抱着沈淮序,怀里还蹭着岁宁,脚边是拆了半台的收音机和看热闹的孩子们,他觉得这天下再乱,只要有这一屋子人在,他就什么都不怕。

“淮序,”他含着糖,声音软软的,“晚上给我熬百合粥好不好?要放很多糖的那种。”

沈淮序笑着点了点头,指尖蹭过他眼尾那点像胭脂一样的红:“好,放很多糖,还有你爱吃的芝麻。”

窗外的朔风还在刮,可公馆里的暖气烧得足足的,霍骁的桃花眼弯成月牙,觉得这日子,比糖还甜。

第三卷·烽火药香

第三章 玉兰惊梦:故人归处与温柔退场

民国十七年腊月底,公馆后园的玉兰树刚打了白苞,霍骁正蹲在廊下给沈淮序系棉袍的带子,指尖蹭过他软乎乎的腰侧,桃花眼弯成月牙,刚要撒娇说“媳妇系紧点,外面风大”,门房就跌跌撞撞跑进来,声音抖得像筛糠:“督办!前、前夫人回来了!”

霍骁的手猛地顿住,系到一半的带子滑下来,他抬头的时候,眼尾那点胭脂红瞬间褪成了白,冷白色的皮肤在晨光下泛着死灰:“你说什么?”

“是苏、苏晚卿苏小姐!”门房扑通跪下来,“跟着罗刹国的谈判代表来的,穿身黑貂大衣,手里拿着个银药盒,说、说要见您。”

沈淮序的手指轻轻颤了颤,他没说话,只是伸手把霍骁的军装领口理了理,又把那枚歪歪扭扭的金盘扣塞进他怀里,声音还是温温软软的:“骁哥,快去吧,外面冷,把大氅披上。”

霍骁像被抽了魂,机械地披上大氅,军靴踩在青石板上发出沉闷的响,走到前院的时候,他看见玉兰树底下站着个女人——穿身玄色貂皮大衣,领口围着白狐毛,脸还是十年前那样,冷得像漠北的冰,眉峰挑着,眼尾带着点惯有的不耐,看见他,抬手就扇过来一耳光。

“霍骁,你还是这么慢。”

巴掌声脆得像爆竹,霍骁的脸偏过去,耳尖瞬间红了,不是疼,是懵。他闻见她手上熟悉的薄荷膏味,是当年她自己熬的,治他偏头痛的,十年了,味儿一点没变。他猛地抓住她的手腕,力道大得指节泛白,桃花眼里的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笑得比哭还难看:“晚卿……是你吗?你没死?老子以为你死在罗刹人的炮里了,每年都去后园给你上香,烧你爱吃的桂花糕……”

苏晚卿被他抓得手腕疼,想甩开,却看见他眼尾的红,心一下子就软了。她当年确实是被罗刹人救了,失忆,被训练成制毒高手,这次是奉命来偷霍家的钨矿图,可看见霍骁这张俊得不像话的脸,看着他眼里的泪,她突然就忘了任务,忘了自己是棋子,只下意识抬手,用指腹蹭了蹭他脸上的红印,声音还是冷的,却带着点颤:“哭什么?还是这么没出息,当年我扇你一下,你就哭着给我揉了半宿的脸,现在倒学会掉金豆子了?”

霍骁猛地把她搂进怀里,冷白色的脸埋在她颈窝,哭得像个孩子,抱着她在玉兰树下转圈圈,爽朗的笑声震得树上的雪簌簌往下掉,把旁边站着的罗刹谈判代表都看傻了:“老子就知道!老天爷不可能这么狠,把老子的人抢走了还敢不还!晚卿你回来了,老子以后再也不让你走了,钨矿给你,军权给你,老子整个人都给你,只要你别再死了……”

沈淮序站在廊下,手里还攥着给霍骁熬的百合粥,看着那两人相拥的样子,指尖慢慢松了。粥碗滑下来,摔在青石板上,瓷片碎了一地,甜香漫开来,混着玉兰的冷香。他没哭,只是转身回了屋,把霍骁常穿的棉袍叠好,把药箱里的常用药补齐,又熬了一锅新的百合粥,放了双倍的糖,用保温罩盖好,在桌上留了张纸条:

「骁哥,头痛记得吃薄荷膏,药箱在第一层,孩子们我让承铮看着。我去药观住几天,不用担心我。晚卿姨爱吃桂花糕,后园的桂花蜜还在柜子里,别放坏了。」

他收拾东西的时候,七个孩子都围过来。幺女岁宁哭着拽他的袖子,奶声奶气地问:“二娘为什么走?爹爹不让我们惹你生气的,我们以后都乖乖的,你别走好不好?”霍承铮站在门口,红着眼眶,声音哑:“二娘,你别走,爹就是一时糊涂,他心里还有你的。”霍砚之把刚修好的收音机塞到他手里,说“娘,我给你装了新电容,能收到上海的戏,你别走,爹要是敢欺负你,我拆了他的汽车引擎。”

沈淮序蹲下来,挨个摸了摸孩子们的头,软乎乎地笑了笑:“二娘不是走,是去药观住几天。骁哥等了晚卿姨十年,现在人回来了,二娘得给他点时间。承铮,你看好弟弟妹妹,你爹要是头痛,就来药观叫我。砚之,收音机别拆太狠,你爹还爱听周璇的歌。”

他走出门的时候,霍骁刚好抱着苏晚卿往屋里走,两人的笑声撞在一起,霍骁看见他的背影,愣了愣,刚要喊,苏晚卿却拽了拽他的袖子,轻声说:“霍骁,那是谁?你后来的……太太?”霍骁的喉咙像被堵了,半天才“嗯”了一声,苏晚卿笑了笑,说“长得真软,难怪你喜欢”,霍骁想解释,却看见沈淮序的背影已经消失在转角,只留下地上的一串脚印。

苏晚卿是晚上偷偷起来的。她奉命要偷钨矿的开采图,可摸进书房的时候,看见桌上放着一盒桂花糕,还是热的,旁边摆着沈淮序留的纸条,说“晚卿姨爱吃甜的,这盒是刚蒸的,放了蜜”。她捏了捏桂花糕,甜得发腻,突然就想起十年前,她也是这样给霍骁蒸桂花糕,霍骁吃多了牙疼,她就给他揉半宿的脸。她摸到抽屉里的钨矿图,刚要抽出来,就听见外面有脚步声,她赶紧把图塞回去,回到房间,心乱得像被猫抓。

霍骁当晚没睡,坐在客厅里,看着桌上的百合粥和纸条,指尖摩挲着沈淮序留下的药箱,冷白色的皮肤在煤油灯下泛着光。苏晚卿走过来,坐在他旁边,递给他一盒薄荷膏,是他当年惯用的那种:“霍骁,那个医生……对你很重要,对不对?”霍骁没说话,只是把薄荷膏攥在手里,指节泛白。他想起十年前苏晚卿“死”的时候,他抱着她的尸体哭了三天,发誓这辈子不会再娶;想起后来沈淮序救了他,陪着他打天下,给他缝歪歪扭扭的金盘扣,给他熬糊了的百合粥,陪着他熬过最苦的日子;想起他和沈淮序成婚这么多年,只是相拥而眠,从来没有越界,他把沈淮序当家人,当战友,当这世上最软的依靠,可他心里,始终给苏晚卿留了个位置。

“晚卿,我欠你的,欠淮序的,都还不清。”霍骁的声音哑得像砂纸,“你回来了,我高兴得要死,可淮序走了,我心里像缺了一块。”

苏晚卿没说话,只是伸手抱了抱他,她闻到他身上熟悉的烟草味,还有沈淮序留下的药香,突然就觉得自己像个入侵者。她这次来,本来是要毁了霍骁的,可现在,她看着霍骁眼里的泪,突然就下不去手。

第二天一早,霍骁去了药观。沈淮序正在配药,看见他,软乎乎地笑了笑,递给他一碗热好的百合粥:“骁哥,头痛好点了吗?我加了点天麻。”霍骁没接粥,猛地把她抱进怀里,下巴抵在他的发顶,声音哽咽:“淮序,你回来好不好?晚卿是故人,你是家人,老子两个都不能少……”

沈淮序拍了拍他的背,指尖蹭过他眼尾的红,轻声说:“骁哥,我不走,我只是给你点时间。等你把心理顺了,我就回来。晚卿姨这次回来,心里有事儿,你多陪陪她。药观离得不远,你要是头痛,随时来叫我。”

霍骁抱着他,闻着他身上熟悉的药香,突然就觉得,这乱世的雪,好像又暖了点。

可他不知道,苏晚卿放在他枕头底下的银药盒里,装的不是治头痛的药,是罗刹人让她下的慢性毒,剂量很小,要三个月才会发作。她昨天晚上偷偷把毒倒掉了,换成了自己制的缓解偏头痛的药,可任务失败了,罗刹人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玉兰树的花苞又开了两朵,沈淮序站在药观的门口,看着公馆的方向,指尖捏着刚配好的解药,心里默默念着:骁哥,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会护着你的。

(第三章 完)

第三卷·烽火药香

第四章 锦帐春深:旧梦重温与名分归位

腊月的月光浸着雪光漏进卧房,霍骁刚用热毛巾擦了脸,冷白色的皮肤在煤油灯下泛着玉色的光,发梢还滴着水。他穿着宽松的寝衣,腰间松松系着带子,露出一截好看的锁骨,那双天生含情的桃花眼半眯着,像只餍足又慵懒的豹子。

苏晚卿坐在梳妆台前,卸了那身厚重的玄色貂皮大衣,露出里面月白色绣银兰的织锦旗袍,身段玲珑有致。她从镜子里看着霍骁,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他随手搭在衣架上的军装外套袖口——那里别着一枚歪歪扭扭的铜质金盘扣,边缘磨得发亮,一看就是被人常年摩挲、视若珍宝的。

“这丑东西,”苏晚卿声音清冷,带着点惯有的傲娇,抬手用指尖挑了挑那枚扣子,“沈淮序给你缝的?当年我给你绣的盘扣,你戴三天就嫌硬扯坏了,现在倒好,把一个男人的手工活儿当宝贝供着?”

霍骁闻言,从后面俯身抱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喷了香水味的颈窝里蹭了蹭,像只大型犬,声音带着刚沐浴后的沙哑和撒娇的意味:“媳妇,你这就冤枉我了。这是淮序第一年给我缝的,他说我冲锋的时候总扯掉扣子,露着胸口不像话。我舍不得丢,找铁嵘打了个水晶罩子护着,除了你,谁都不许碰。”

这话像把钥匙,瞬间打开了十年前的回忆。

那时候苏晚卿是他的参谋长,留德回来的高材生,比他大一岁。她总穿一身利落的军装,束着腰,踩着马靴,发起火来抬手就扇他耳光,下手极狠。霍骁当年是个混不吝的少帅,打仗总冲在最前面,每次冒进,苏晚卿的巴掌就落下来。扇完她又会冷着脸给他揉脸,塞给他一块薄荷糖,语气硬邦邦地说:“霍骁,你要是死了,我这支参谋部就得散伙。”

订婚那天漠北下了三天雪,他们在公馆后院的玉兰树下喝了交杯酒。苏晚卿穿着月白色的狐裘,美得惊心动魄,扇了他最后一个耳光,说:“霍骁,以后你要是敢纳妾,我打断你的腿。”结果第二天罗刹人的炮就轰了指挥部,苏晚卿为了推开工兵,被埋在了废墟里。霍骁徒手挖了三天,指甲翻裂,满手是血,最后只找到半块她常戴的银药盒。从此他每年腊月在玉兰树下给她上香,烧她爱吃的桂花糕,发誓此生不再娶,直到沈淮序冒着火线把他从死人堆里背出来。

“晚卿,”霍骁收紧了手臂,把脸埋在她颈后,声音闷闷的,“我以为我这辈子都见不到你了。淮序是我从死人堆里救回来的,那时候他刚从沈家医馆的废墟里爬出来,全家都被罗刹人屠了。我看着他,就像看着当年刚烈的你——虽然软乎乎的,却敢拿命赌。我没碰过他,真的,这么多年我们就是相拥而眠,我连他的唇都没主动碰过。我心里……一直都只有你一个。”

苏晚卿的身体微微一僵,转过身来,冷艳的脸逼近他,手指捏住他的下巴,眼神锐利得像刀:“霍骁,你跟我说实话——你有没有和他圆过房?”

霍骁被她捏着下巴,不仅不恼,反而笑得桃花眼弯弯,那股子少年气的痞劲儿又上来了,他顺势舔了舔她的指尖,声音低哑:“圆什么房?晚卿,你忘了我是男人?淮序也是男人,这怎么圆?再说了,我心里装的全是你,哪儿还有地方给别人?你要是不信,现在就亲自检查,我浑身上下哪儿你没碰过?”

他说着就要去解寝衣的带子,被苏晚卿一巴掌拍开,这次力道很轻,更像是调情。她盯着他眼尾那点天生的胭脂红,突然笑了,指尖划过他的喉结:“我那天回来,看见你送他进药观,低头凑得极近,差点就亲上——霍骁,你敢说你对他没点旖旎心思?”

霍骁的耳尖瞬间红透了,像是被戳穿了心事,挠了挠头,像个被抓包的少年:“那、那是意外!他那年发高烧,烧得说胡话,喊着要找娘,我着急给他渡药,不小心碰到的……我就跟碰了块烫手的山芋似的,立马就躲开了,他还给了我一巴掌呢!天地良心,我只爱你一个。”

苏晚卿被他逗笑了,冷艳的面具彻底融化,她低头咬了一口他的喉结,惹得霍骁闷哼一声:“行了,知道你是块木头。不过霍骁,你欠我的这十年,得连本带利补回来。”

她坐直了身子,双手环住他的脖子,语气是前所未有的认真和柔软:“等这场仗打完,我们要个孩子吧。你是霍家独苗,总跟个男人不清不楚的像什么话?我得给你留个后代。这些年你守着空房子等我,苦了你了。”

霍骁愣了愣,随即猛地把她打横抱起,在房间里转了好几个圈,爽朗的笑声震得窗棂都在响,冷白色的皮肤上泛着兴奋的红晕:“苏晚卿!你说真的?你要给我生孩子?老子……老子以为这辈子都没这个福分了!”

他低下头,极尽温柔地吻住她的唇,辗转厮磨,像是在品尝失而复得的珍宝:“在我心里,你永远都是我明媒正娶的夫人。别说生一个,生一群我都养得起!淮序会给孩子熬粥,承铮能教孩子算账,砚之能给孩子打长命锁,咱们家热热闹闹的,多好……今晚我们就圆房,把这十年欠下的,都补回来!”

苏晚卿回应着他的吻,眼角却有泪滑落,手指紧紧抓着他的背:“霍骁,你别再弄丢我了。这次……我死都不会再离开你。”

夜里霍骁睡得极沉,手臂还牢牢圈着她的腰。苏晚卿悄悄起身,从枕头底下摸出那个银药盒——那是罗刹人给她的慢性神经毒,要每日掺在霍骁的茶里,三个月就能要他的命。她盯着药盒看了半晌,想起白天沈淮序留在桌上的那碗桂花糕,想起霍骁说“淮序是我弟弟”,想起他刚才说要孩子时眼里闪烁的光,突然就笑了,笑得眼泪都出来。

她走到痰盂边,毫不犹豫地将药盒里白色的药粉全部倒掉,换成了自己配的安神滋养粉。

躺回霍骁怀里的时候,听见他在梦里嘟囔:“晚卿……桂花糕……给孩子留点……”

第二天清晨,霍骁醒得早,披着大氅去开门,看见门口放着一篮刚蒸好的、还热乎的桂花糕,旁边是沈淮序的药箱,上面压着张素净的纸条:「骁哥,晚卿姨胃寒,桂花糕里我放了姜汁,趁热吃。药箱里有她常用的伤药,我配了新的,一日两次。勿念,淮序留。」

霍骁捏着那张纸条,指尖微微发颤。苏晚卿从后面抱住了他的腰,下巴搁在他肩头:“是沈淮序送来的?”

“嗯。”霍骁应了一声,把桂花糕拿进屋,掰了一块小心递到她嘴边,声音很轻,“晚卿,等仗打完了,我们把淮序接回来好不好?他不走,孩子们也需要他。你……别赶他走,他是个好人。”

苏晚卿嚼着桂花糕,甜中带着姜的微辣,暖意从胃里蔓延到四肢百骸。她看着霍骁眼里的恳求和小心翼翼,点了点头,在他侧脸上亲了一下:“只要你不赶我走,他愿意留就留着。不过霍骁——”她掐了掐他的腰,语气恢复了往日的霸道,“以后你的床,只能我一个人睡。那个沈淮序,你最好给我保持距离。”

霍骁笑着把她搂进怀里,在她的抱怨声中吻了下去:“遵命,我的参谋长夫人。”

窗外的玉兰树开了第一朵花,药观的方向隐约传来沈淮序捣药的清脆声响。霍骁觉得,这乱世飘摇,能有此刻温存,便是神仙也不换。

然而他并不知道,苏晚卿倒掉的毒药已经被罗刹密探头目察觉,而沈淮序留在药箱底层那瓶无色无味的解毒剂,即将在不久的将来,救他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