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铁门轴吱呀响完最后一声,余音撞在石壁上,碎成粉末。我跪在地窖入口,左膝破口又裂开了,血顺着小腿往下淌,混着通道里的泥灰,在地上拖出一道暗红的线。
我没动。
风从通风口钻进来,带着外面旷野的冷气,吹得打火机的火苗一歪,几乎灭掉。我用手挡了挡,火光重新跳起来,照见墙角那幅残破壁画——一只手从云层里伸出来,五指张开,像是要拉谁上去。那只手被火烧过,边缘焦黑,只剩骨架般的轮廓。可它指向的地方,正好是那辆摩托。
摩托停在地窖中央,覆着一层薄灰,但油箱是满的,电瓶灯闪着微弱绿光。钥匙插着。一切都在说:走。
我盯着它看了很久。
然后低头,看见地上那一串军靴印。
靴底纹是维和部队的标准交叉格,我认得。十年前我在医院醒来,床边摆着一双同样的军靴,沾着边境的红土,摆在那儿像在等一个人回家。后来那双鞋被收走了,没人告诉我为什么。
这串脚印是从后门进来的,一路延伸到摩托旁,又折返回去。最后一枚脚印偏了半寸,边缘沾着血,已经半干,颜色比我的还新鲜。
不超过十分钟前的事。
我抬头看后门。木门虚掩,缝隙透进灰白的天光,像一块没烧透的炭。门外静得可怕,连风声都停了。
他知道我来了。
他也知道我会来。
可他还是留下了摩托,留下了一条生路,然后自己转身走了。他没等我,也没拦我。他只用这串脚印告诉我:我来过,我看过你没走,但我必须走。
我忽然觉得喉咙堵得厉害。
不是因为伤,不是因为冷。
是因为那三个字——“别回头”。
他在水塔上说的。他说完就跳下去,消失在夜色里。我当时没懂。现在懂了。
“别回头”不是叮嘱。
是诀别。
他不让我回头,因为他知道自己不会回头。他要我去有光的地方,而他自己,往黑暗深处走。
我慢慢爬过去,膝盖一碰地就撕着疼。我咬住下唇,不吭声。爬到摩托边,伸手摸了摸油箱,金属冰凉,但能感觉到里面液体的重量。我掏出相机,检查最后一卷胶卷——S-7,是他给我的那卷。我没问是什么,他也没说。我只知道,这是他留下的唯一东西,除了那枚军牌。
我把胶卷装进去,咔哒一声,机身轻震。快门测试正常,测光表指针微微晃动。这台老机器还能用。
我喘了口气,靠在摩托上,闭眼。
脑子里全是刚才那一幕——通道尽头,他站在火光里,背对着我,左臂垂着,绷带渗血。他没回头。可我认得他。哪怕十年过去,哪怕他一身旧军装,哪怕他成了通缉犯,我也认得他。
就像小时候,在那个被炸塌的橄榄树屋里,我发着高烧,他坐在旁边,一句话不说,只是用湿布一遍遍擦我额头。那时候我也看不见他脸,可我知道他在。
我睁开眼,打火机还在手里燃着。火苗越来越小,快撑不住了。我掐灭它,地窖重归昏暗。只有通风口那点微光,照得尘粒在空中浮着,像雪,像灰,像十年前那场爆炸后的余烬。
我摸出手机。黑屏。信号断了。上传失败了?还是被拦截了?我不知道。可我记得最后三秒的画面——阿赫迈的震惊,滴落的血,还有……通道深处那双发光的眼睛。
那是李瓒。
他一直跟着。
他看着我划破手掌,看着我按下广播键,看着我把自己变成一个行走的信号塔。他没阻止我。他只是看着。
为什么?
因为我终于做了他一直希望我做的事——不再等答案,不再求庇护,不再躲在镜头后面。
我播了。
不是为了谁。
是为了我自己。
可现在呢?真相已经传出去了,也许有人收到,也许没有。但我不在乎了。我在乎的是他。
他为什么要走?
他为什么不让我追?
我忽然站起来,动作太急,膝盖一软,扶住摩托才没倒下。我喘着气,手指抠进车把,指节发白。
不行。
我不能走。
如果这就是他要的结局——我活着,他消失——那我不认。
我不认这种牺牲。
我不认这种守护。
我不要一个没有他的真相。
我拖着腿走到后门,伸手推。门没锁,轻轻一推就开了一道缝。外面是荒地,长着枯草,远处有几棵烧焦的树,像立着的尸骨。天还没亮,灰白压着地平线,风刮过来,带着硝烟和冻土的味道。
我蹲下,盯着那串脚印。血迹在第三步开始变淡,第四步几乎没了。他走得很稳,没拖沓,没犹豫。方向是东边,朝着山脊。
那是交战区。
那是死地。
我抬头看天。再过一个小时,日出。
他让我拍日出。
他说:“拍下来,替我看看。”
可如果他不在,我拍给谁看?
我咬牙,转身回地窖,一把扯下背包,翻出急救包。纱布、碘伏、止痛片。我拧开碘伏,直接倒在伤口上。刺痛炸开,我闷哼一声,手没抖。包扎,缠紧,打结。然后站起身,拉开摩托座垫。
下面压着一张纸条。
白纸,折成四折,边缘沾着灰。我打开。
两个字:别回头。
字迹很熟。不是打印,不是手写体,而是那种一笔一划刻出来的,像用刀子在石头上凿的。我认得这字。小时候,他在树皮上给我刻过名字。后来在医院,我床头柜玻璃杯底下,也压过一张这样的纸条,写着:“7.14,你没死。”
我盯着这张纸条,手指一点点收紧,纸边割进皮肉。
他早就计划好了。
他知道我会来。
他知道我会看见这串脚印。
他知道我会追。
所以他留了这张纸条,想把我钉死在这里。
好。
我点头。
好。
我慢慢把纸条折好,塞进贴身口袋,正对着心脏的位置。然后我跨上摩托,拧动钥匙。
电瓶“嗡”地响了一声,车灯亮起,两束光刺破黑暗,照向前方荒地。
我挂挡。
左手握住离合,右手握油门。
我盯着那串脚印消失的方向。
然后松开离合。
摩托猛地往前一冲,我差点没坐稳。膝盖撞在油箱上,疼得眼前发黑。我咬牙,稳住车身,油门一加,车轮碾过枯草,冲进夜色。
风扑面而来,像刀子刮脸。
我低头,护目镜还没戴。可我不敢摘手套,不敢停下。我怕一停,心就软了。
我不该走这条路。
可我必须走。
车灯照出前方一条土路,蜿蜒向东。路两边是塌陷的战壕,铁丝网倒伏在地,像死去的蛇。远处山脊轮廓渐渐清晰,炮击留下的焦痕一道道,像大地的伤疤。
我越骑越快。
忽然,眼角瞥见路边有东西反光。
我刹车。
车轮打滑,溅起泥灰。我跳下车,一瘸一拐走过去。
是半截胶卷。
埋在土里,只剩一头露在外面,被车灯照得发亮。我蹲下,用手扒开泥土,把它拔出来。胶卷外壳烧过,焦黑一片,但里面底片似乎没完全毁掉。
我颤抖着手打开相机后盖,把这半截胶卷塞进去,拼接在S-7后面。机身发出警告音,但勉强接受了。
我按下回放。
屏幕亮起,画面扭曲,杂波闪烁。然后,突然清晰了一帧——
一间小屋,木结构,屋顶塌了一半。墙上画着一棵树,枝叶歪斜,但能认出是橄榄树。两个小孩背对镜头,蹲在地上,手里拿着小铲子。其中一个穿着洗白的军绿色外套,袖子太长,盖住了手。
是我。
是他。
童年。
我们埋下了白色橄榄树的种子。
他说:“等它长大,我们就不用打仗了。”
我没说话,只点点头。
然后画面烧毁,只剩一片雪花。
我盯着屏幕,呼吸停了。
原来他还留着这个。
原来他一直留着。
我忽然明白了。
他不是让我拍日出。
他是让我记住——我们曾经相信过和平。
我抬头看天。东方泛起一丝青白,像刀刃划开夜幕。日出快了。
我重新跨上摩托,油门到底。
车灯撕开黑暗,照向山脊。
越来越近。
忽然,前方土坡上出现一个人影。
站着。
不动。
一身旧军装,左臂垂着,绷带渗血。他背对着初升的日光,脸藏在阴影里。
是李瓒。
我猛地刹车。
摩托侧滑,我摔下来,膝盖重重磕在地上,包扎好的伤口又裂开,血立刻洇透布条。我不顾,爬起来,踉跄着往前走。
他没动。
我走到他面前五米处,停下。
风吹得我头发乱飞,护目镜上全是灰。我看不清他的脸,可我知道他在看我。
“你答应过我。”我开口,声音哑得不像自己的,“你说,替我活着。”
他没说话。
“现在轮到我了。”我往前一步,“这一次,换我替你活着。”
他依旧不动。
我举起相机,对准他。
快门声“咔哒”响起。
闪光灯亮起的瞬间,我看见他闭了一下眼。
然后,画面定格。
我低头看回放。
屏幕上的他,站在晨光边缘,军装破旧,脸上有疤,眼神沉得像井。可就在闪光亮起时,他抬起右手,轻轻碰了碰胸口——那里,贴着一枚军牌。
和我怀里的一模一样。
我忽然泪流满面。
不是因为痛,不是因为累。
是因为我终于确定了——他还活着。他记得。他一直记得。
我抬起手,抹掉眼泪,再次举起相机。
“别回头。”我说,声音很轻,“我知道你在等我。”
快门再响。
闪光再亮。
这次,他没闭眼。
他看着我。
然后,慢慢点头。
我收起相机,站在原地,喘着气。
天快亮了。
他转身,往前走了一步。
我没追。
我知道他不会让我追。
可我知道,他还活着。
这一次,换我等他归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