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修仙界活了万载的静和老祖, 丹符大道,我已走到极致,修行之路我已登至巅峰。
大圆满后一直停滞不前,只应自己太闲散的作风,自己出事那一日,其实过得很平静。
她拼尽残魂引爆本命丹,以空间裂缝为舟,将一缕残魂裹着仙元,抛向了那曾经都快遗忘的“凡尘界”。
其实现代从我修行大圆满后一直离我很近。
意识回笼的瞬间,刺骨的冰冷裹着潮湿的霉味扑面而来。
我猛地睁眼,入目不再是修仙界美轮美奂的雅致,而是斑驳泛黄的天花板,墙角结着蛛网,头顶一盏掉漆的白炽灯滋滋作响。
“醒了?醒了就赶紧把药喝了!”
粗粝的女声打断了她的凝神。我抬眼,看见一个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工装、围着油腻围裙的中年女人,端着一碗黑乎乎的药汤站在床边,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
这具身体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原主叫佳珲,是个刚高中毕业的乡下姑娘,父母早逝,跟着婶子张桂兰过活。
前几天为了抢着收暴雨里的稻谷,摔进了田埂边的水沟,发了高烧,昏昏沉沉就这么去了,而她的残魂,便占了这具身子。
我尝试着催动周边的灵气,幸好还有十成八九,只是这个世界的灵气很少,就刚刚调动起来都很困难。
“我……”刚想开口,却发现原主的嗓子沙哑得厉害,只能发出微弱的气音。
张桂兰把碗往床头柜上一墩,语气带着嫌弃又无奈:“烧糊涂了?赶紧喝药,不然明儿个连下地的力气都没。你爹妈走得早,就剩我和你叔养着你,可不能成个废人!”
我望着碗里浑浊的药汤,鼻尖萦绕着一股刺鼻的草根味。
在修仙界,她随手炼的凝神丹都比这香百倍,这东西别说治病,连调理身体都勉强。但她知道,如今身处凡尘,需得入乡随俗。
她学着原主的模样,慢吞吞地坐起身,端起药汤一饮而尽。苦涩的味道在舌尖炸开,她强压下皱眉的冲动,指尖悄然运转那丝仅有的灵气,试图逼出药里的杂质。
张桂兰见她乖顺,脸色稍缓:“这才对。下午你堂哥回来,让他带你去镇上买些新衣服,马上就要去城里读大学了,别穿得太寒酸。”
大学?
我眉心微蹙。记忆里,原主考上了城里的艺术院校,学费是村里凑的,婶子家也贴了些。
她从未想过要读书,可如今占了这具身体,总不能辜负原主的心愿。
更让她在意的是,这凡尘界的天地灵气稀薄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照这样下去,别说恢复修为,怕是连维持仙躯都难。
三天后,堂哥林强开着辆破旧的面包车,载着我和张桂兰去了城里。
车子颠簸在柏油路上,我扒着车窗,目光里满是怀念。
修仙界的城池虽宏伟,却都是青瓦飞檐的古式建筑。
而眼前的凡尘城,高楼林立直插云霄,街道上车水马龙汽车呼啸而过,路边的电子屏闪烁着五彩的画面,空中的飞行器嗡嗡掠过——这些都是她曾经见过又很不一样的现代,这世科技更发达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