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大学宿舍书桌时,指尖触到了口袋里那张被揉得有些发软的工牌——天蓝色的塑料壳,上面印着“恒信图书城 佳珲”,照片里的我穿着蓝色工作服,头发扎成简单的马尾,眼神里带着点初入职场的生涩,又藏着几分按捺不住的期待。
窗外的风带着九月的微凉吹进来,把我拽回了那个被蝉鸣和热浪包裹的暑假。现在回想起来,当初执意要去打工,或许不只是为了所谓的“独立”,更多的是心里那点小小的好奇与忐忑——总想着在真正踏入大学校园、彻底告别青春期之前,去看看课本之外的世界,去试试仅凭自己的能力,能不能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站稳脚跟。
我一直知道自己记性好,这是老天爷赏的便利。高中时背历史、记单词从不用费太多力气,可直到走进图书城,我才发现,这份“过目不忘”的天赋,在职场里竟能派上这么多用场。张姐带着我们熟悉三楼书架的那天,林晓还在抱怨“怎么记得住这么多编号”,我已经把每个区域的分类、每排书架的位置都刻进了脑子里。后来整理数据库,几百本图书的编号、库存、作者信息,我不用反复核对就能一一修正,李姐夸我“效率惊人”,可只有我知道,这不过是把平日里记知识点的本事,用在了搬书、核对、整理这些琐碎的事情上。
可职场从来不是光靠天赋就能应付的。我还记得第一次遇到那个怒气冲冲的顾客,林晓吓得眼圈发红,我站在旁边,手心也沁出了汗。那时候我才明白,记住图书位置是基础,而怎么安抚别人的情绪、怎么用诚恳的态度解决问题,才是真正的学问。我学着把“对不起”说在前面,学着把“您别着急”挂在嘴边,学着在对方的怒火里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那天送走顾客后,林晓拉着我的手说“谢谢你”,我忽然觉得,比记住一百个书架编号更有成就感的,是自己真的帮到了别人,是从一个只会死记硬背的学生,慢慢变成了能独当一面的“员工”。
现在想起来,那个暑假的温暖,从来都不止于工作带来的成就感。每天下班回家,客厅里总留着一盏灯,妈妈炖的排骨汤还冒着热气,王叔叔会把切好的水果放在桌上,妞妞会举着她画的画,叽叽喳喳地问我“姐姐今天有没有遇到好玩的事”。他们从不说“你辛苦吗”,却用最实在的方式,给了我最踏实的后盾。还有他,那个总在图书城门口等我的少年。他送来的奶茶永远是我喜欢的甜度,下雨时伞永远稳稳地偏向我这边,他听我吐槽工作里的小麻烦,也为我得到的每一次表扬真心开心。直到他在路灯下说“做我女朋友吧”,我才发现,这段在打工路上慢慢滋生的情愫,和这个夏天的经历一样,都成了我心里最珍贵的礼物。
打工的最后一天,林晓送我的钥匙扣还挂在我的书包上,周磊送的《小王子》被我放在了宿舍的书架上。李姐说“寒假随时欢迎你回来”,我笑着答应,心里却清楚,这段暑假打工的日子,是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它让我知道,原来赚钱并不容易,每一分工资都藏着汗水;原来与人相处需要技巧,真诚和耐心永远是最好的通行证;原来我不仅能靠记性好应付考试,还能靠自己的努力赢得别人的尊重。
夜风轻轻吹动窗帘,工牌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这个暑假,我没有去远方旅行,没有在家安逸地追剧,却收获了比这更重要的东西——一份看得见的成长,一段暖乎乎的回忆,还有一群真心待我的人。或许这就是打工的意义吧,它不是为了赚多少钱,而是让我们在踏入社会之前,提前感受一下生活的烟火气,提前学会如何做一个独立、勇敢、有温度的人。
而这段夏光里的职场序章,终将成为我人生路上最温暖的底色,陪着我在大学的新旅程里,继续勇敢地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