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锐的眩晕感褪去时,我踩在一片坑洼不平的土路上,冷风卷着尘土打在脸上,带着一股混杂着煤烟和麦秸秆的陌生气息。身上的卫衣牛仔裤与周围灰扑扑的平房、挂着“供销社”木牌的小店格格不入,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那场突如其来的时空裂缝,把我从二十一世纪,卷到了这个我只在影视剧里见过的九十年代。
我叫林晚,此刻的我,没有身份证,没有一分钱,甚至不知道自己身处这个时代的哪个角落。沿街的行人穿着中山装、的确良衬衫,自行车叮铃铃地穿梭而过,耳边是老式收音机里的戏曲声,没有手机,没有导航,我像一只被遗弃的孤鸟,茫然地站在寒风里,连方向都找不到。
饥寒交迫很快席卷了我,空腹的绞痛伴随着刺骨的冷风,让我眼前阵阵发黑,最后双腿一软,重重地倒在了巷口的石阶上。朦胧中,我感觉到一双温暖的手将我扶起,带着淡淡的皂角香,一个清润的男声在头顶响起,温柔得像春日的风:“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我费力地睁开眼,撞进一双澄澈的眼眸里。男生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褂,袖口卷到小臂,露出线条干净的手腕,头发软软地贴在额前,眉眼温和,脸上带着几分恰到好处的担忧。他叫沈知言,就是这个陌生的男生,在我最狼狈无助的时候,伸出了援手。
“我……我无处可去。”我声音沙哑,话没说完就红了眼眶。沈知言没有多问,只是轻轻扶着我的胳膊,语气坚定:“天这么冷,你跟我回家吧,先暖暖身子,吃点东西。”
他的家在一条老旧的巷子里,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小平房,墙壁有些斑驳,摆着一张旧木板床、一张掉漆的书桌,还有一个小小的煤炉,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看得出来,他过得并不富裕。可他却没有丝毫吝啬,立刻生起煤炉,给我倒了一杯热水,又翻出家里仅有的几个白面馒头,还有一小罐咸菜,甚至从口袋里掏出几毛钱,跑出去买了一包饼干,全都推到我面前:“快吃吧,垫垫肚子,不够我再想办法。”
那是我来到这个时代,吃的第一顿热饭,馒头就着热水,简单的食物,却让我吃出了前所未有的温暖。沈知言就坐在一旁,安静地看着我吃,自己却一口没动,只是时不时给我添点热水,眼神里的温柔,让我紧绷了许久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
后来我才知道,沈知言父母早亡,一个人生活,靠着在附近的加工厂打零工谋生,日子过得紧巴巴,那些白面馒头,平日里他自己都舍不得吃,却全都给了我这个陌生人。他很好,好得不像话,待人温和,心地善良,巷子里的老人小孩都喜欢他,谁家有困难,他总是第一个伸手帮忙,就连街坊邻居提起他,都是赞不绝口。
我就这样,在沈知言的小屋里住了下来。我没有身份,不能出去工作,只能在家帮他收拾屋子、做饭,尽量替他分担一点。沈知言从来没有嫌弃过我,也没有追问过我的来历,只是默默照顾着我,包容着我的一切。
或许是时空穿越的后遗症,或许是这个时代的环境太过陌生,我来这里不过三个月,身体就变得孱弱了很多,常常头晕乏力,有时候还会莫名发烧。每当这时,沈知言总会放下手里的活,守在我身边,给我熬药、擦身,整夜不睡觉地看着我,眼底涌动着我看不懂的神色,有担忧,有心疼,还有一丝我捉摸不透的怅惘,他从来不说,我也从来不敢问。
我渐渐喜欢上了这个温柔的男生,喜欢上了这个慢节奏的九十年代,喜欢上了每天等他下班回家,喜欢上了和他一起围在煤炉边说话的时光。可我心里清楚,我不属于这里,我迟早有一天,要回到自己的时代,回到那个有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有我熟悉的一切的地方。
舍不得,真的舍不得。舍不得沈知言的温柔,舍不得他给我的温暖,舍不得这个让我重新感受到被珍视的地方。我开始疯狂地寻找留下来的方法,翻遍了沈知言能找到的所有书籍,无论是历史书、科普书,还是一些老旧的杂志,我都一页一页地翻看,希望能找到一丝关于时空穿越、关于如何留在这个时代的线索,可无论我怎么找,都一无所获。
那种无力感,像潮水一样将我淹没。我知道,离别,终究是躲不过的。在我感觉到身体里的时空波动越来越强烈,知道自己快要离开的前一夜,我看着沈知言忙碌的背影,喉咙发紧,终究还是鼓起勇气,轻声说:“知言,我出去一趟。”
我不敢告诉他真相,不敢看他的眼睛,怕自己一不留神,就会哭出来,就会舍不得走。可就在我转身,快要走出门口的时候,一只温暖的手突然拉住了我的手腕,力道不重,却带着一丝颤抖。我回头,撞进沈知言泛红的眼眸里,他的眼尾微微发红,睫毛轻轻颤动着,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哽咽,重复着:“你要早点回来,一定要早点回来。”
那一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我用力点了点头,想说些什么,却发现喉咙像被堵住一样,发不出任何声音。我不敢停留,怕自己会改变主意,只能用力挣开他的手,头也不回地冲出了巷子,任由时空的力量将我包裹,任由眼泪模糊了视线,耳边,仿佛还回荡着他那句“早点回来”。
再次醒来,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白色的天花板,消毒水的味道,熟悉的环境,告诉我,我回到了自己的时代。医生来了又来,反复检查,都说我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只是有些低血糖和疲劳,好好休息就好。可我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像是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忘记了一个很重要的人,那种失落感,深入骨髓,让我辗转反侧,夜不能寐。
我出院回家,坐在地铁上,窗外的风景飞速掠过,车厢里人来人往,每个人都低头看着手机,行色匆匆。坐在我旁边的女孩,正和她的朋友一起看着手机里的访谈节目,清脆的笑声打破了车厢的寂静。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她们的手机屏幕,心脏,在那一瞬间,骤然停止了跳动。
屏幕里的男人,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西装,身姿挺拔,气质儒雅,岁月在他脸上留下了淡淡的痕迹,鬓角染上了几缕霜白,可那双眼睛,依旧澄澈温柔,眉眼间的轮廓,和我记忆里那个穿着蓝色工装褂、温柔善良的男生,重叠在了一起。
主持人笑着问道:“沈先生,您如今已是业内知名的企业家,身家亿万,身边有很多更好的选择,为何还一直坚持住在那条老旧的巷子里,住在那间小平房里呢?”
镜头拉近,男人微微垂眸,眼底闪过一丝温柔的怅惘,随即抬起头,嘴角勾起一抹浅浅的笑意,声音清润,带着跨越岁月的执着,传遍了整个车厢:“因为,我爱人迷路了,很多年前,她离开了,没有告诉我什么时候回来。我住在那里,就是在等她,等她找到回家的路,等她回到我身边。”
那一刻,所有的记忆都如潮水般涌来,九十年代的旧巷,温暖的小平房,煤炉上的热水,白面馒头的香气,还有他泛红的眼尾,那句温柔的“你要早点回来”,还有我对他深深的眷恋和不舍。原来,我没有忘记,我只是暂时失忆,那个我拼命想记住,却又模糊不清的人,是沈知言,是那个在我最狼狈的时候,给我温暖,等我回家的人。
地铁到站,我几乎是跌跌撞撞地冲了出去,凭着记忆里的模糊线索,疯狂地寻找那条老旧的巷子。我不知道,九十年代的巷子,在几十年后,是否还存在,我不知道,他是否还在等我,可我知道,我必须找到他,必须回到他身边,弥补我们错过的岁月。
幸运的是,那条巷子,被完好地保留了下来,只是周围多了许多高楼大厦,显得有些格格不入。我沿着熟悉的小路,走到那间小平房门口,门虚掩着,里面传来淡淡的皂角香,和我记忆里的味道,一模一样。
我轻轻推开房门,沈知言正坐在书桌前,看着一张旧照片,照片上,是年轻时的他,身边站着一个穿着碎花衬衫的女孩,眉眼温柔,笑容明媚,那是我,是我在九十年代,和他一起拍的唯一一张照片。
听到动静,他缓缓抬起头,看到我的那一刻,他的眼睛骤然亮了起来,手里的照片掉落在桌上,他站起身,脚步有些踉跄地朝我走来,眼底泛起泪光,声音颤抖,却依旧温柔:“晚晚?你回来了?”
我用力点头,眼泪汹涌而出,快步扑进他的怀里,紧紧抱住他,仿佛要把这几十年的思念和遗憾,都融进这个拥抱里:“知言,我回来了,我没有忘记你,我终于找到你了,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
他紧紧抱着我,力道大得像是要把我揉进他的骨血里,下巴抵在我的发顶,声音哽咽:“没关系,没关系,我等得到,只要你回来就好,多久我都愿意等。”
后来我才知道,我离开后,沈知言从来没有搬过家,他拼命努力,努力赚钱,只是希望,等我回来的时候,能给我更好的生活,他怕我回来找不到他,怕我受委屈,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了我几十年。而时空裂缝的再次出现,或许,就是上天给我们的补偿,补偿我们错过的岁月,给我们一个圆满的结局。
那天之后,我再也没有离开过他。我们一起翻新了那间小平房,保留了原来的模样,也添了许多新的物件。每天清晨,我依旧会等他醒来,给他做一顿热腾腾的早餐,就像九十年代那样;傍晚,我们会一起沿着巷子散步,说着这些年的点点滴滴,弥补那些错过的时光。
原来,跨越时空的爱恋,从来都不会被岁月打败;原来,真心的等待,终究会等到花开。九零旧巷,我曾迷路离开,而沈知言,用一生的执着,等我找到了回家的路,往后余生,岁岁年年,我们都将相伴左右,再也不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