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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序

只橙

展信安:

我们好像已经很久没见了,对吗?

算起来,距离上次见面不过两月有余,可对我而言,却像是隔着漫长的岁岁年年。

你曾笑着告诉我家的方向,说随时欢迎我去找你玩,可我翻来覆去地斟酌,竟找不到一个恰当的理由,能坦然地站到你的面前。

我知道你家里的境况,也总是忍不住偷偷担心你,多想盼着你快点回来。

其实写到这里,那些铺垫的话都显得多余了。橙子同学,我提笔写这封信,只有一个原因——我想你了。

或许你会觉得困惑,不明白这份突如其来的惦念从何而起,但我清楚地知道,这是喜欢,所以我喜欢你。

……

读到这里,沈以以早已红了眼眶,满心委屈翻涌着,几乎要将她淹没。

那年她家里突遭变故,亲戚们从未真正关心过她的处境,满心满眼只想着催促她照看好母亲。

可她始终不明白,为何要让一个年仅16岁的孩子,去承担起照顾一个大她30岁女人的责任——更何况,那个女人于她而言,不过只剩法律上的关系。

当初父亲落魄时,她抛下自己转身离去的模样决绝又干脆;待父亲稍有起色,却又迫不及待地折返回来,攀附不休。

后来父亲离世,留下的微薄积蓄早已用来偿还生前债务,一无所有的她,却仍不死心,赖在原地不肯走,满心痴念着父亲定会给她留下私产,可现实终究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

许是这般一无所获的日子太过难捱,在沈以以年满18岁后,她便跟着一个有钱人私奔了,从此杳无音讯。

那是2016年的事,彼时沈以以才16岁。

如今九年过去,她仍清晰记得,那时的自己被绝望裹挟,一声不吭地办理了转学,靠着课余打零工攒下的微薄收入,硬生生熬过了最难的求学时光。

信末那个署名“zhou”的人,她早已记不清是谁,或许是年少时匆匆擦肩而过的人。可这份迟了九年的关心,还是猝不及防地让她崩溃大哭。

算算时日,这份牵挂真的迟了太久太久。

这封信早在2016年就已寄出,若不是前几日房东整理旧物时偶然发现,特意联系了她,她恐怕到死都不会知道,在那段暗无天日的时光里,曾有一个人默默念着她、等着她、爱着她。

只是,她已经不想再深究了。那些难熬的日子早已过去,如今的她很好很好,这样就可以了。

但,橙子同学的称呼还是让她感到莫名熟悉。

窗外的梧桐叶被秋风卷起,打着旋儿落在窗台上,像极了九年前那个闷热的夏日午后,也是这样一阵风,吹起了她额前汗湿的碎发,也吹来了少年清亮的声音。沈以以放下手中的信纸,指尖不自觉地摩挲着那三个字,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闷得发疼。

她起身走到书柜前,最底层的抽屉里,压着一个落满灰尘的纸箱,里面装着的是她整个青春的残骸。她蹲下身,指尖拂过箱面的浮尘,犹豫了片刻,还是轻轻将它打开。

纸箱里的东西不多,几件洗得发白的校服,一本边角卷起的数学练习册,还有一沓泛黄的信纸,上面的字迹歪歪扭扭,是她年少时写下的心事。

而在纸箱的最深处,躺着一个橙色的帆布笔袋,边角已经磨损,拉链上的漆掉了大半,露出里面暗沉的金属色。

沈以以的呼吸蓦地一滞。

她想起来了,“橙子同学”这个称呼,是周骁喊的。

周骁是她的同桌,是那个坐在窗边的少年。

他总爱穿一件白色的T恤,袖口挽到小臂,露出线条干净的手腕。

那年夏天,沈以以的书包里总是装着一个橙子,是她从水果摊上捡的品相不好的处理品,便宜,却能在闷热的教室里,给她带来一丝清甜的慰藉。

她不爱说话,总是缩在座位上,而周骁是第一个主动跟她搭话的人。那天她正低着头,用小刀小心翼翼地削着橙子皮,果皮的汁液溅到了手背上,带着微微的湿润。

周骁忽然凑过来,声音里带着笑意:“橙子同学,你天天吃橙子,不怕变成小橙子吗?”

她吓了一跳,手里的小刀差点划到手指,慌忙抬头,撞进了少年清澈的眼眸里。阳光透过窗户,在他的睫毛上投下细碎的光影,好看得不像话。

从那以后,“橙子同学”就成了周骁对她的专属称呼。

他会在她被亲戚堵在学校门口要钱时,假装路过,替她解围。

沈以以不是不明白,只是那时的她,像是陷在泥沼里的人,连呼吸都觉得费力,哪里敢去回应那份炙热的喜欢。

她的家里,永远是乱糟糟的。母亲每天坐在沙发上,不是咒骂父亲没钱,就是抱怨命运不公,那些尖酸刻薄的话,像针一样扎在沈以以的心上。亲戚们隔三差五上门,逼她去打零工赚钱,逼她承担起不属于她的责任。

她不敢带周骁回家,不敢让他看到自己狼狈不堪的生活。

周骁曾拉着她的手,说:“以以,我家就在巷口的那栋楼,你要是受委屈了,就来找我,我永远都在。”

他的手掌温暖而干燥,带着少年特有的温度,烫得她眼眶发红。

她用力挣开他的手,低着头,不敢看他的眼睛,只说了一句“别这样”。她看见周骁的手僵在半空,脸上的笑容一点点褪去,只剩下失落。

后来,父亲的葬礼办得潦草又冷清。那天雨下得很大,沈以以站在墓碑前,浑身湿透,像个没有灵魂的木偶。

亲戚们在一旁争吵着,说她是个克星,克死了父亲。她没有哭,也没有反驳,只是觉得冷,很冷。

也就是那天,她做了一个决定——转学。她不想再待在这个地方。

她收拾了简单的行李,没有告诉任何人转了学,在一个清晨,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这座小城。

她以为,她和周骁的交集,会像那年夏天的风,吹过了,就散了。

她换了手机号,换了学校,拼命地打工,拼命地学习,把自己活成了毫无意义的人。她不敢去回忆,不敢去触碰那段不堪的过往,更不敢去想,那个喊她“橙子同学”的少年,会不会还在等她。

九年的时光,足够让一座小城改变模样,足够让青涩的少年长成挺拔的青年,也足够让沈以以,从那个自卑怯懦的小姑娘,变成如今。

她有了自己的房子,不大,却温馨;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不算高薪,却能让她衣食无忧。

沈以以拿起那个橙色的笔袋,轻轻拉开拉链。

里面,躺着一支黑色的签字笔,还有一张泛黄的纸条。纸条上的字迹,是周骁的,她认得。上面写着:“橙子同学,我等你。”

眼泪终于汹涌而出,砸在纸条上,晕开了墨迹。她蹲在地上,肩膀剧烈地颤抖着。

原来,在她不知道的岁月里,真的有人,把她放在心上。

房东说,这封信是在旧房子的信箱里找到的,信箱早就坏了,被一堆杂物挡着,若不是这次翻修,恐怕永远都不会被发现。周骁寄信的地址,是她当年的学校,只是那时的她,早已离开了。

沈以以把信纸紧紧攥在手里,指节泛白。

她想起了周骁的模样。

她忽然很想知道,周骁现在怎么样了。他是不是还在那座小城?是不是已经有了喜欢的人?是不是,早就忘了那个爱吃橙子的小姑娘?

可是,她又不敢知道。

九年的时光,隔着的不仅仅是距离,还有无法逾越的鸿沟。她已经不是当年的沈以以了,周骁,也应该不是当年的周骁了。

窗外的风更大了,梧桐叶簌簌作响。沈以以擦干眼泪,把信纸和笔袋放回纸箱,重新压回书柜的最底层。她站起身,走到窗前,看着楼下匆匆而过的行人。阳光穿过云层,洒在大地上,带着温暖的气息。

她轻轻叹了口气。

没关系。

她想。

知道曾经有人这样热烈地爱过她,就够了。

那些逝去的时光,那些错过的人,就让它们,永远留在回忆里吧。

如今的她,很好。

这样,就很好了。

……

我第一次写下这本小说的前序时,正是寒冬,一个令我讨厌却又向往的季节。但我笔下的以以和周骁一定会好好的。所以,我们的一周夫妇请好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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