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之后他不再碰电脑里的音乐软件,也不再去天台弹吉他。他把那台二手键盘包好,和旧吉他并排靠在墙角,像在给自己放一个很长的假。咖啡店里的音响开始放一些很老的民谣和轻音乐,没有他自己的歌。他更卖力地做咖啡、拖地、擦窗。他拿手的拉花从郁金香变成天鹅,又变成小狐狸。有几个熟客在点评软件上发了图,说“老板拉花太卷了,喝之前先拍照十分钟”。他看见了就笑,按着电子喉慢吞吞地说:“拍完也还是要喝的。”
他好像真的学会先活着了。可我知道,他只是把那些东西搬到了身体里更深的地方。像把一堆带刺的铁器堆在地窖里,然后用木板把入口封上。板子很厚,谁都敲不开。他偶尔会在打烊后坐在窗边,对着外面已经黑透的巷子,手指无意识地敲着桌面,节奏很轻,像在给一首不存在的歌打拍子。那个动作只有我知道,那是他从前写歌时的习惯。他在给一首只有他自己听得见的歌,打拍子。
而我坐在吧台的另一头,擦着杯子,不敢出声。我怕一出声,就会把他从那个地窖的入口叫回来。又怕不叫他,他会越走越深,最后连我都不记得入口在哪里。
春天快结束的时候,王栎鑫做了一个决定。他卖了那台车,把钱全部打进了咖啡店的账户。他跟我说这件事的时候语气很淡,像在说“今天进了新的咖啡豆”。我不同意,和他吵了一架。说是吵架,其实就是我单方面在说。他安静地听我发完火,然后按着电子喉,一字一句地说:“我不需要车。你在哪里,我走过去就行。”
“长沙这么大,你走过去?”1
这段真的太好哭了吧
“那你就陪我走。”他说完,对我笑了一下。
他的笑让我所有的火气都灭了,只剩下一腔说不清道不明的无力。我走过去抱住他,把脸埋在他胸前。他瘦得像一捆被风干的柴,但他的手臂揽住我的时候,还是能把我整个圈进他的体温里。
“好。”我说,“那你陪我走。”
于是后来的很多个傍晚,他都牵着我的手在湘江边慢慢走。从橘子洲大桥走到杜甫江阁,再绕回来。他步子很慢,我配合着他,两个人像一对已经提前过上了退休生活的老头老太太。江风拂面,有人在河滩上放风筝,有人扛着音箱唱歌。那些歌声顺着风飘过来,有时候好听,有时候难听。他听见了也不说话,只是微微偏头,目光在那些唱歌的人身上停几秒,然后继续走。
有一回一个街头歌手抱着吉他在唱一首他的歌。那首歌是《快乐男声》比赛时他唱的,旁边围了不少人。我明显感觉到他握着我的那只手在慢慢收紧。他停住了脚步,像被什么迎面撞了一下。我转头看他,他正盯着那个街头歌手,嘴唇微微张着,目光在黑夜里亮得过分。周围的人在跟着唱,有人在用手机录像,有人在拍照。那个街头歌手的音色和他年轻时有些像,清亮、有穿透力,像极了十八岁的他在湘江边练歌时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