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时,我正准备去排校门口的炸烤肠。他拦着不让我走。
我推又推不倒他,跑也跑不了,被他困在角落里。
“今天抄我数学作业的时候怎么没说让我摸摸?”
他阴沉着眸子。
我没时间跟他闹了,要是再耽误一会儿,烤肠卖完了,我今天将不会给任何人好脸色的。
包括余宇涵。
我推他,着急走:“我要去买烤肠。”
他眼珠子一转,竟然放开了我。
我一路狂奔到校门口,跑八百一千的时候都没那么快过。
得到的结果却是所有烤肠都卖完了。卖烤肠的大爷说刚才有个小伙子,一口气将所有烤肠都买了。
此时,余宇涵提着一口袋的烤肠,冲着我挑眉。
他一直在挑衅我。
我怒气冲冲地跑去质问他:“你是不是故意针对我!说话!”
“是啊!”承认得还挺大方。
随后,他当着我的面,将一整根烤肠吃了。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骂,一直在闹。
而他,整个案件的操作者,一直在看着我,一直在笑。
闹完了他也没给我,哪怕是一根。我突然停下来,低着头站在原地,看着自己的脚尖。
他回过头:“怎么不走了?”
我酝酿了好长一会儿情绪,等他走到我面前时,我猛地抬头:“余宇涵,我真的好想吃……”
我可怜巴巴地看着他。
他抬手摸了摸我的脸:“好可怜哦,要不你求求我吧……”
求他?
绝不。
我林莎虽然贪吃,但还是有尊严的。
我踹了他一脚,然后飞快地跑回家。
可恶。可恨!
我一直在寻找一个报复他的机会。刚好,三天后的一个下午,让我抓住了机会。
教室里空荡荡的,大部分同学都去了食堂。我特意选了这个时候,泡开那碗诱惑酸辣味的粉面菜蛋。
够诱惑。
“完美!”我心中窃喜,刚拿起叉子,准备享用时,人群中多了一张陌生的面孔。
一个男的,不是我们班上的。
不认识。
“同学不可以在教室里吃泡面哦。”
那个男的声音很阴柔。
大概是纪检部的没错了,今天早上跑操是检查请假条的就是他。
“我只是在教室里泡,等一下拿去食堂吃。”我狡辩道,“这样也不可以吗?”
“不可以哦,”那个男的像是没睁开眼睛,“请把你的名字写上。有什么问题就去政教处反应哦。”
真是倒霉到家了,偏偏今天在教室里面吃泡面,偏偏今天碰上纪检委检查。
我灵光一动,一想到等一会儿要干什么就想笑。
在他把本子递到我面前时,我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工工整整地写下了三个字。
——余宇涵。
第二天,通报栏上赫然出现了余宇涵的大名:“高二(三)班余宇涵,于教学楼内违规食用气味性食品,记警告一次,并责令其上交检讨书一篇。”
想象着余宇涵被班主任叫去办公室,百口莫辩,只能咬牙切齿写检讨的样子,我趴在课桌上,笑得肩膀直抖,差点内伤。
活该!让你抢我烤肠!
这就叫一报还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