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时后,我出现在一号棚。
这里比外面还要闷热,空气里混杂着油漆和尘土的味道。
张谋导演坐在一张高脚椅上,戴着一顶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
他面前,是一排监视器。
他没看我,眼睛一直盯着屏幕。
“去吧。”
他指了指角落里的化妆台。
化妆师是个看起来很和善的大姐,她对我笑了笑。
“林老师,我们开始吧。”
她在我脸上涂涂抹抹,动作很熟练。
镜子里的我,脸上开始出现“伤痕”和“污渍”。
是一种很常规的,战损妆。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妆化好了。
化妆师满意地端详着。
“好了,导演。”
张谋这才从监视器后抬起头,走了过来。
他绕着我,走了一圈。
像在审视一件没有生命的道具。
然后,他停在我面前,摇了摇头。
“太干净了。”
他的声音不大,但棚里所有人都听见了。
“我要的是一个在死人堆里爬出来,三天没喝过水的女记者。”
“不是一个刚从泥潭派对回来的,漂亮女演员。”
化妆师大姐的脸,瞬间白了。
棚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他说得对。
这个妆,很精致,很逼真。
但没有灵魂。
它只是浮在我的皮肤上,没有长进我的骨头里。
我的脑海里,闪过顾晚秋日记里的一段话。
“……嘴唇干裂得像撒哈拉的土地,我试着用卡车漏下的机油涂抹,那味道,像极了死亡。”
我转过身,对张谋导演说。
“导演,我想自己试试。”
他没说话,只是挑了挑眉,退回到他的高脚椅上。
像在说:请开始你的表演。
我走到化妆台前,拿起一瓶深色的粉底液。
我没有用粉扑。
我把它倒在手心,胡乱地,用力地,搓在脸上,脖子上。
然后,我拿起一瓶喷雾,往脸上猛喷。
水顺着我的脸颊流下来,冲开那些深色的粉底,留下一道道像泪痕一样的沟壑。
我又拿起一管黑色的油彩,挤在指尖。
学着记忆里顾晚秋的描述,把它点在干裂的嘴唇上。
最后,我抓起桌上的一把梳子,把刚做好的发型,彻底抓乱。
我看着镜子。
镜子里的人,很陌生。
眼神空洞,面容憔-悴,嘴唇上沾着刺眼的“油污”。
像一朵被碾进泥土里的花。
我转过身,重新看向张谋。
他一直盯着我,帽檐下的眼睛,看不出情绪。
棚里,落针可闻。
过了很久,他才对旁边的摄影师,摆了摆手。
“拍张定妆照。”
“就这个。”
***
定妆照拍完,已经是下午。
我没卸妆,穿着那身破旧的戏服,直接去了片场。
那是一条被“炸”得面目全非的街道。
断壁残垣,烧焦的木梁,散落一地的碎石。
道具组的人正在往地上撒灰,制造烟尘效果。
张谋导演坐在监视器后面,像一尊雕塑。
“林夕雅。”
他叫我的名字。
“从街头,走到街尾。”
“走。”
没有剧本,没有台词。
只有这一个字。
我站在街头,深吸一口气。
空气里,全是呛人的烟灰。
我开始走。
我努力回想苏晚的姿态,她应该有的步态。
“停!”
张谋的声音,透过扩音器传来,很刺耳。
“你那是在走红毯吗?”
“腰挺那么直给谁看!”
我停下脚步,身体僵住了。
“再来!”
我重新开始走。
我试着弯下腰,放慢脚步。
“停!”
“你是在模仿一个老太太散步吗?”
“苏晚二十五岁!不是七十五!”
“再来!”
一遍。
两遍。
十遍。
我不知道自己走了多少遍。
脚下的碎石,硌得脚底生疼。
太阳很毒,汗水混着脸上的油彩,流进眼睛里,又涩又痛。
周围工作人员的目光,像针一样扎在我身上。
我听到了他们的窃窃私语。
“新来的影后,也不过如此嘛。”
“导演这是要给她个下马威啊。”
我感觉自己像个小丑,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反复表演着自己的笨拙。
“停!”
张谋的声音,再一次响起。
“休息十分钟!”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朝我这边走过来。
我以为他要跟我说什么。
但他只是从我身边,目不斜视地走了过去。
我一个人,站在那条“废墟”一样的大街中央。
很狼狈。
***
我蹲下身,抱着膝盖。
把脸埋进臂弯里。
我没有哭。
我只是在想,我到底哪里错了。
我想起顾晚秋的日记。
她写过,她在前线丢了一只鞋。
她光着一只脚,走了三十里山路。
她说,那感觉,就像整个地球的恶意,都从那一块小小的脚底板,钻进了她的身体里。
我明白了。
我慢慢站起身。
脱掉了脚上那双不合脚的道具鞋。
我把它们扔到一边。
赤着脚,踩在了那些冰冷、尖锐的碎石上。
一阵刺痛,从脚底,瞬间传遍全身。
我疼得倒吸一口冷气。
但我没有停。
我开始走。
一步,一步。
很慢,很艰难。
我的身体,不再是挺直的。
我微微弓着背,重心不稳,每一步都像在试探。
我的眼神,也不再是空洞的。
我死死地盯着地面,寻找着每一处可以落脚的,相对平坦的地方。
那是一种,属于求生者的姿态。
我走到了街尾。
转过身。
张谋导演,就站在监视器后面,看着我。
他还是那副表情,看不出喜怒。
他只是拿起对讲机,对摄影指导说。
“看到了吗?”
“以后拍她走路,就这个感觉。”
“收工。”
***
回到那间小小的板房,已经快半夜了。
我坐在床边,脱掉袜子。
脚底磨出了好几个水泡,有的已经破了,血和组织液混在一起。
我拿出医药箱,用棉签沾着碘伏,一点一点地消毒。
很疼。
但我一声没吭。
处理好伤口,我才拿起那只被我冷落了一整天的手机。
屏幕上,是鹿晗十几个小时前发来的那条信息。
“到了吗?”
我看着那三个字,忽然觉得很委屈。
但我不想跟他抱怨。
我脱掉鞋,对着自己那双伤痕累累的脚,拍了一张照片。
没有开美颜,也没有找角度。
很真实,甚至有点难看。
我把照片发了过去。
然后,打了一行字。
“这条路,有点难走。”
信息发出去,几乎是秒回。
他没有回文字。
他发来了一张照片。
照片里,是一只手。
他的手。
那只手上,布满了新旧交错的茧子,和按压琴弦留下的深深印痕。
照片下面,跟着一句话。
“好走的路,到不了山顶。”
我看着他的手,又看了看自己的脚。
忽然就笑了。
不委屈了。
我把手机放到一边,拿起了桌上那本崭新的,写着“第二版修订稿”的剧本。
翻开了第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