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俪辞带着池云和沈郎魂离开落魄十三楼时,天边已洇开一抹昏黄,残阳如血,将三人的影子拉得老长,投在地上,像极了一狐一狗一狼。
池云还在为沈郎魂那句被他同化的“小白脸”乐不可支,走几步就瞟一眼唐俪辞,见他依旧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忍不住又笑了起来:“唐狐狸,你这名声算是彻底臭了,连落魄十三楼的第一杀手都这么叫你,我看你往后怎么在江湖上混。”
唐俪辞指尖摩挲着腰间的狐饰,那狐尾的吊饰触手毛绒温润,他斜睨了池云一眼,声音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慵懒:“江湖名声于我,不过是穿旧了的鞋,扔了也不可惜,更何况,不还有你这个堂堂火云寨寨主天上云,跟着我这‘吃软饭’的小白脸风餐露宿,贴身伺候吗?”
“我怕什么?”池云梗着脖子,双手往腰后一背,“我跟着你,为的是江湖道义,君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答应了子衿要保护你,就一定会保护好你。”
他说着,转头看向跟在身后的沈郎魂,沈郎魂依旧戴着那顶压得很低的斗笠,帽檐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截线条冷硬的下颌。他一身玄色劲装,步履无声,仿佛与周遭的暮色融为了一体,唯有腰间那柄蛇牙剑偶尔反射出一点寒芒,提醒着旁人他并非善类。
沈郎魂自始至终都没怎么说话,只是安静地跟在两人身后,目光偶尔扫过唐俪辞的背影,带着一丝探究,又很快隐去,他已将匿影术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潜伏追踪本是专长,又是落魄十三楼第一杀手,唐俪辞买下他,看中的正是这一点,剑王城不比雁门纯粹,那是江湖中有名的剑派聚居之地,龙蛇混杂,想要继续查探猩鬼九心丸的线索,就得需要这样一位高手。
听到池云的话,沈郎魂没有任何回应,只是脚步微顿,又继续跟上。
唐俪辞轻笑道:“好了,咱们先找个地方歇脚,明日出发去剑王城。”
日头渐渐西斜,三人终于抵达好云山脚下的小镇,镇子很大,一条主街贯穿南北,两旁店铺林立,吆喝声此起彼伏,充满了烟火气,三人找了家装饰华丽的客栈,名为“好再来”,门面很是气派,内里收拾得也很整齐干净,客人很多很热闹。
店小二见三位客人气质不凡,连忙热情地迎了上来:“三位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既要打尖,也要住店。”唐俪辞一拂衣袖,动作优雅流畅,“准备一间上房,两间普通房,再备些好酒好菜,送到上房来。”
“好嘞!客官里面请!”
上房布置得干净雅致,临窗的位置摆着一张小桌,正好能看到街上的景致,不多时,店小二便端着酒菜上来,红烧肘子、清蒸鱼、时蔬小炒,还有一壶温热的米酒,香气扑鼻。
池云早就饿了,一看菜上来,也顾不上客气,拿起筷子就大快朵颐:“嗯,这肘子不错,入味!唐狐狸,沈兄,快吃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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