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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6章:开元盛宴,醉写华章

太阴觉醒:我在长安开挂修仙

曲江池畔,灯火如昼。水面倒映着满城星火,楼台亭阁层层叠叠,丝竹声顺着晚风飘过来,一拨接一拨,像是永远歇不下来。宴席设在临水长廊,案几摆得密密麻麻,文官武将、名士才子围坐一团,酒香混着花气扑面而来。宫娥穿梭其间,端盘递盏,笑语盈盈。这是开元年间的最后一个春夜,据说皇帝亲自点了头,要办一场“尽欢无极”的大宴。

李白坐在靠外的位置,离主位远得很,也没人特意招呼他。他也不在乎,自顾自拎起酒壶往杯里倒,咕咚灌了一大口。酒是好酒,醇而不烈,滑进喉咙像一条暖蛇游下去,可他咂了咂嘴,还是觉得不够劲。他把杯子重重顿在案上,伸手从袖中摸出个小葫芦,拔开塞子往酒杯里兑了半杯——这玩意儿是他自己泡的,山野烈酒加了几味草药,喝一口能烧穿肠子,常人三杯就倒。他仰头干了,长出一口气,眼角都泛起了红。

旁边几个年轻文士偷偷瞄他,有人低声嘀咕:“这人谁啊?这么能喝?”

“听说是翰林待诏,写诗的。”

“怪不得衣裳皱巴巴的,连冠带都没系正。”

李白听见了,咧嘴一笑,也不辩解,又给自己满上。他今天穿的是旧青衫,腰带松垮,发髻歪斜,靴子上还沾着泥点,一看就是刚从哪儿野回来的。别人盛装赴会,他倒好,像是误闯进来的醉汉。可偏偏没人赶他走,反倒默许他在那儿坐着,大概是因为——谁都知道他是李白。

乐声换了调子,琵琶急扫,羯鼓猛敲,舞姬们甩着长袖旋身而起,裙摆翻飞如花开。宾客们拍手叫好,举杯相庆。一个官员站起来朗声道:“今日良辰美景,岂可无诗?我提议,每人即兴赋诗一首,以‘春夜’为题,佳者有赏!”

底下哄然应和,纷纷催促笔墨伺候。

李白没动。他望着池水,看月影被风吹碎,又聚拢,再吹散。他忽然开口,声音不大,却压过了全场喧闹:“春夜?春夜有什么好写的。人生短短几个秋,天天写花开花落,烦不烦?”

四下静了一瞬。那官员脸色尴尬,强笑道:“李兄此言差矣,诗以咏志,景由心生……”

“行了。”李白摆摆手,“你们慢慢咏吧,我来写点别的。”

他说完,也不等人回应,一把抓过侍从刚铺好的素绢,抄起狼毫笔,蘸饱浓墨,手腕一抖,第一句就砸了出去:**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字迹狂放,力透纸背,像是拿刀刻上去的。周围人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写下第二句:**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这下有人认出来了,倒吸一口冷气:“这是……《将进酒》开头?”

李白不管不顾,继续往下写,笔走龙蛇,越写越快,越写越狠。**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每一句落笔,都有人失声念出,语气从怀疑变成震惊,再变成震撼。等写到“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时,全场鸦雀无声,连乐师都停了手。

他写完最后一句,猛地掷笔于地,仰头大笑:“痛快!痛快!这才叫喝酒,这才叫活人!”

笑声震得廊檐下灯笼乱晃。片刻后,掌声如雷炸响。有人激动得站起身,喊道:“前无古人!此诗当传万世!”

另一个文士抹着眼角:“我读诗三十年,从未见如此豪气干云之作,真仙人之笔也!”

李白却不理这些,自己拎起酒壶又灌了一口。他脸上泛着红光,眼神却清亮得很,没有半分醉意。他看着眼前这群欢呼的人,忽然觉得有点远。他们夸他的诗,敬他的才,可没人知道他为什么写这首诗。他知道这盛世有多虚——表面锦绣,底下蛀空。他知道这些人今晚喝得再疯,明天照样跪着磕头,争权夺利,勾心斗角。他知道,自己不过是个被供起来的“诗仙”,写点让人开心的句子,换口饭吃。

可他又不在乎。

他就是要在这虚假的热闹里,写出最真的东西。

他就是要用这一首诗,劈开这满场浮华,告诉所有人:**别装了,人都会老,都会死,不如现在就疯一回!**

他缓缓站起身,走到池边。水里映着灯,映着月,也映着他那张胡子拉碴的脸。他盯着水中的自己,低声说:“吾诗已成,天地共鉴。”

话音落下,风忽然停了。舞停了,乐停了,连远处街市的喧嚣都像是被按了暂停。整个长安,仿佛只有他还站着,还醒着。

他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再睁开时,嘴角扬起一丝笑。

不是得意,不是狂傲,是一种终于卸下包袱的轻松。他写出了想写的诗,说出了想说的话,这就够了。至于别人怎么想,朝廷怎么看,历史怎么记——管他娘的。

他转身走回席间,弯腰捡起刚才扔掉的笔,在掌心轻轻敲了两下,像是跟它道歉。然后他重新坐下,给自己倒了杯酒,这次没加那葫芦里的烈货,就喝宴上的御酿。他小口抿着,不再说话,只是静静看着池水,看灯火如何一点一点熄灭。

夜渐深,宴将散。宾客陆续离去,有的踉跄,有的吟诗,有的还在讨论刚才那首《将进酒》。李白没走。他坐在原地,直到最后一名宫娥提着灯笼走过,轻声问:“李学士,还不归吗?”

他摇头:“再坐会儿。”

人走光了,曲江池恢复了安静。只剩下水波轻拍岸石的声音,和天上那轮不动的月亮。他仰头望着,忽然觉得这月亮也挺寂寞的——挂在那么高的地方,照着这么多热闹,其实谁也没真看过它一眼。

他笑了笑,站起身,拍了拍衣摆上的灰,迈步往岸边走。脚步不稳,但方向很准。他知道该去哪儿——无非是找个酒肆,再喝一轮,或者回住处倒头就睡。明天的事明天再说,反正他从来不怕明天。

风从池面吹来,带着水汽和残余的花香。他走了几步,忽然停下,回头看了眼那张写满诗句的素绢。它还摊在案上,被夜露打湿了一角,墨迹微微晕开,像是一幅未完成的画。

他没再看第二眼,抬脚继续走。

背影渐渐融入夜色,像是从未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