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下去了。我渐渐习惯了当一条叫“来福”的狗,甚至开始从这种简单纯粹的生活里品出点滋味来。老头这名字起得是真土,每次他喊“来福,吃饭了”,我都想用爪子捂脸,假装没听见。
楚桃依旧固执地叫我“丑狗”,但她会偷偷把自己碗里难得的、少得可怜的几根肉丝或是一小块挑干净刺的鱼蓉,趁老头不注意时快速拨到我碗里,然后还要故意用指尖戳戳我的脑袋,语气硬邦邦地说:“丑狗,便宜你了。好好看家。”
贫民窟的日子是真苦。空气里永远弥漫着一种复杂的、难以散去的味道:潮湿的霉味、垃圾腐烂的酸臭、劣质燃料的刺鼻气味,还有一种更深层的、无望的压抑感,像一张无形的网,笼罩着每一个角落。
隔壁年轻家庭整日的激烈争吵,醉汉夜归的嚎叫与呕吐声,远处偶尔响起的、尖锐却往往不了了之的警笛声,都是这里永恒的背景音。
是我想象中的厌恶的贫民窟样子。
楚桃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就着冷水啃完半个干硬的杂粮饼子,然后背起那个洗得发白的旧书包,需要穿过好几条鱼龙混杂、污水横流、危机四伏的巷道才能赶到通往城外那所破旧中学的班车点。老头总是坚持送她到路口,然后佝偻着背,拄着那根木棍,站在那儿望啊望,浑浊的眼睛里盛满了担忧,直到再也看不见孙女的背影,才慢慢踱回来,一整天都显得有些心神不宁,时不时望向门口。
我则很快承担起看家护院的职责——虽然体型依旧不大,但胜在叫声洪亮、警觉性高。有次一个生面孔溜门撬锁,我刚吃饱,正窝在门口打盹,立刻惊醒。当然我是不可能上去咬他的——这会给他打我的机会。但是我可以叫得惊天动地,凄厉无比,声音大到足以引来了左右邻居探头张望,愣是把那个看起来同样面黄肌瘦、可能也只是想找点吃食的贼给吓跑了。
那晚,楚桃放学回来听邻居七嘴八舌地说起这事,她罕见地蹲在我面前,很轻很轻地摸了摸我的头,语气依旧有点硬,但似乎柔和了一丝:“丑狗,没想到你还挺有用。”
我得意地摇尾巴,摇到一半突然僵住——妈的,我居然为这么一句破夸奖、一点微不足道的认同感高兴成这样?宋骋风你啊宋骋风,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你越来越像一条真正的、容易被满足的狗了。前世那些狐朋狗友的阿谀奉承、嫩模小明星的曲意逢迎,哪句不比这动听百倍?
可我却从未真正在意过。
真正的危机,来得毫无征兆,像一场冰冷的、猝不及防的倾盆大雨。
那是个深秋的雨天,阴冷潮湿,寒风卷着雨丝往人骨头缝里钻。楚桃还没放学。棚屋里光线暗淡,老头正就着炉子上一点微火给我热那点少得可怜的剩饭粥。突然,破旧的木门被人从外面“砰”一声粗暴地踹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