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关的感应灯坏了三天,我还是没换。每天晚上掏出钥匙插进锁孔时,指尖总会先碰到一层薄灰——以前这里永远被擦得发亮,林砚总说金属沾灰像人没睡醒,得透着光才好看。现在我宁愿摸着那层灰,至少能想起他蹲在鞋柜前,用软布蘸着酒精棉片一点点擦钥匙的样子,阳光从阳台漏进来,在他发梢上跳。
冰箱里还剩半盒草莓。是上周六买的,他视频时说想吃,我特意绕去城南那家水果店,排队四十分钟。回来时他已经走了,只留下一张贴在冰箱门上的便签,字迹还是那么清瘦:“草莓要放冷藏,别冻,会酸。”我照做了,可昨天拿出来时,最底下那颗还是烂了,汁水浸透了保鲜盒,像没忍住的眼泪。
其实我早该知道的。他开始频繁加班的那周,我还笑他是不是老板画了饼,他低头给我盛汤,手腕上的表链晃了晃——那是我去年生日送他的,当时他说要戴到表芯生锈。现在表还在,放在床头柜的左边抽屉里,我每天睡前会拿出来拧两圈,听齿轮转动的声音,像他还在身边时,深夜里轻轻的呼吸声。
最后一次一起吃饭,是在巷口那家小面馆。他点了番茄牛腩面,加了双倍青菜,以前他总嫌青菜不够吃。吃到一半,他突然说:“陈默,我们算了吧。”我手里的筷子顿了顿,面条上的番茄汁滴在桌上,晕开一小片红。我问他为什么,他没看我,盯着碗里的青菜,声音很轻:“我妈病了,需要人照顾,我得回老家。”
我没再问。那天下午的阳光特别毒,透过面馆的玻璃照进来,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却怎么也碰不到我的。走的时候,他帮我拎了包,走到小区门口,他说:“包里有伞,最近总下雨。”我抬头看他,他眼眶红了,却还在笑,像以前每次我闹脾气,他哄我时那样。
现在包里的伞还在,我每天都带着,可这半个月,一次雨也没下过。
书房的书架上,他的书还在原来的位置。最上层是那本《小王子》,扉页上有他写的字:“给陈默,我们都是彼此的玫瑰。”以前他总说我像小王子,固执地守着自己的星球,他愿意当那只狐狸,陪我等日落。现在星球还在,狐狸却走了。
昨天整理衣柜,翻到他那件灰色的卫衣。我抱在怀里,闻到上面还残留着他常用的洗衣液味道,柑橘调的,很干净。以前他总穿这件卫衣,我喜欢把脸埋在他后背,听他笑着说我像只猫。现在卫衣还软乎乎的,却再也没人会笑着拍我的头,说“别闹,痒”。
楼下的流浪猫不见了。以前林砚每天早上都会带猫粮下去喂它,那只三花猫总蹭他的裤腿,他会蹲下来摸它的下巴,说“你看它多像你,黏人”。现在我每天早上也带猫粮下去,却再也没见过那只猫,只有风吹过灌木丛的声音,空荡荡的。
昨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见我们还在出租屋的小阳台上,他抱着我看星星,说等攒够了钱,就买个带大阳台的房子,装个吊椅,夏天晚上可以一起喝冰啤酒。我在梦里笑出了声,醒来时,枕头湿了一大片。窗外的月亮很亮,我走到阳台,风很凉,像他以前从背后抱我时,身上的温度。
今天早上,我终于换了玄关的感应灯。灯亮起来的那一刻,整个走廊都亮了,可我却突然蹲下来,哭了。因为我发现,原来没有他的地方,再亮也还是空的。
冰箱里的草莓,我再也没吃过。床头柜上的表,还在走,可时间却好像停在了他走的那天。书房里的书,我再也没翻过,怕一翻开,就想起他说的“我们都是彼此的玫瑰”。
其实我知道,他不是因为他妈病了才走的。那天在面馆,我看到他手机里的聊天记录,是他和另一个人的,备注是“医生”。我没问,他也没说。我只是想,或许他也有他的苦衷,或许他只是不想让我难过。
现在,我还是每天早上带猫粮下去,还是每天晚上拧两圈那只表,还是每天早上把玄关的灯打开,再关上。因为我总觉得,说不定哪一天,他就回来了。他会笑着说:“陈默,我回来了,草莓还在吗?”
可是,我知道,那只是我的奢望。
空房间里,只有我的呼吸声,和那只表的齿轮声,一遍又一遍,像在说:“他不会回来了,他不会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