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忆 - 第三章 跨越山海的初见与橙花香
八月末的加州还浸在夏末的暖潮里,洛杉矶国际机场的冷气裹着浓郁的橙花香扑面而来,许时忆攥着行李箱拉杆的掌心沁出薄汗。视线越过熙攘的人群,他一眼就锁定了出口处的身影——路穆泽穿着件浅灰色棉麻衬衫,袖口随意挽到小臂,露出腕间那只没有多余装饰的银质手表,金丝边眼镜的镜片折射着顶灯的光,可镜片后的目光却像滤过了柔光,稳稳落在他身上。
比视频里更挺拔,也比记忆里更让人心跳。许时忆喉结轻轻滚了滚,下意识挺直了背脊,快步朝那个方向走过去。
“忆忆。”路穆泽先迎了上来,声音比电话里更清晰,带着点温温的磁性,像初秋晒过太阳的毛毯。他自然地接过许时忆手里的行李箱,指尖不经意擦过少年的手背,触到一片温热的薄汗,便多问了句:“路上是不是没休息好?看你脸色有点白。”
“没有,就是……有点紧张。”许时忆的耳朵瞬间热了,他错开视线,盯着路穆泽衬衫领口平整的缝线,“第一次来这么远的地方,怕给舅舅添麻烦。”
“傻孩子,说什么麻烦。”路穆泽低笑一声,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动作熟稔又亲昵,“你能来,舅舅高兴还来不及。走,先去车上,外面风大。”
停车场的阳光有点烈,路穆泽打开白色轿车的后备箱时,特意用手挡了挡车顶,怕许时忆碰头。许时忆坐进副驾驶,看着男人绕到驾驶座,手指无意识地抠着安全带扣。路穆泽坐进来,注意到他的小动作,没戳破,只是发动车子前,顺手调大了车载音响——舒缓的钢琴曲流淌出来,是德彪西的《月光》,温柔的旋律慢慢裹住车厢里的局促。
“饿不饿?”路穆泽转动方向盘,目光偶尔扫过副驾驶,“出发前给你查了航班,知道你落地大概这个点,就先在‘老约翰’订了位置。还记得那家店吗?你小时候来美国,非要拉着我去吃他们家的黑胡椒牛排。”
许时忆猛地抬头,眼里满是惊讶:“舅舅还记得啊?我还以为你早忘了。”他五岁那次来美国,不过随口提了句“这个牛排比家里的好吃”,没想到过了十二年,路穆泽还记在心里。
“你说过的话,舅舅都记得。”路穆泽侧头看了他一眼,嘴角噙着浅笑,“那会儿你吃撑了,还赖在店里的沙发上不肯走,非要我给你讲童话故事才肯动。”
被翻出小时候的糗事,许时忆的脸更烫了,他赶紧转回头看向窗外,小声嘟囔:“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舅舅怎么还提。”
车子沿着海岸线行驶,窗外的棕榈树在风里舒展着叶片,湛蓝的海水和天空连在一起,像被打翻的调色盘。许时忆看着路边偶尔掠过的橙花树,白色的花瓣落在车窗上,又被风卷走,忍不住问:“舅舅,这里的橙花好像特别多,是不是有什么说法啊?”
“加州的州花就是橙花。”路穆泽放慢了车速,让他能看得更清楚,“当地人说橙花象征着‘不期而遇的快乐’,每年这个时候,郊外的橙花园都会开得特别好。等你开学前有空,舅舅带你去,那里能闻到漫山遍野的橙花香,还能摘新鲜的橙子。”
“真的吗?”许时忆的眼睛亮了起来,刚才的窘迫瞬间被期待取代,“那我们说好了,到时候一定要去。”
“说好了。”路穆泽看着他眼里的光,心里软得一塌糊涂,指尖在方向盘上轻轻敲了敲,补充道,“对了,你外婆上周还跟我念叨,说等你来了,要给你做她最拿手的苹果派,让你周末跟我一起去看她。”
“外婆也在啊?”许时忆更开心了,原本对陌生环境的不安,在路穆泽一句句的叮嘱里,慢慢化成了踏实的暖意。
“老约翰牛排店”的装修还是老样子,木质的桌椅泛着温润的光,墙上挂着复古的美式海报。服务员熟稔地跟路穆泽打招呼:“路先生,还是老位置吗?您订的七分熟牛排已经在准备了。”
“麻烦了。”路穆泽点点头,带着许时忆走到靠窗的位置坐下,刚坐稳就把菜单推过去,“看看还有没有想吃的,薯条、玉米浓汤,或者你小时候爱喝的草莓奶昔?今天舅舅请客,随便点。”
“不用点太多,牛排就够了。”许时忆摆摆手,他看着路穆泽熟练地帮他铺好餐巾,又把刀叉摆到他顺手的位置,忽然觉得这样的场景很熟悉——好像小时候每次跟舅舅出去吃饭,路穆泽都会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帖帖,让他不用操心任何事。
牛排很快上来了,滋滋地冒着热气,黑胡椒酱的香味直往鼻子里钻。路穆泽没先动自己的,而是拿起刀叉,帮许时忆把牛排切成大小均匀的小块,动作优雅又耐心:“慢慢吃,别烫着。要是觉得黑胡椒酱太辣,旁边还有番茄酱,我让服务员给你拿了。”
许时忆叉起一块牛排放进嘴里,肉质鲜嫩,酱汁浓郁,和十二年前的味道一模一样。他抬起头,刚好对上路穆泽的目光——男人正看着他,眼神里满是温柔,像在确认他是否满意。那一刻,许时忆忽然觉得,好像自己从来没有离开过家,这里的一切,都带着让他安心的温度。
“好吃吗?”路穆泽问。
“好吃!”许时忆用力点头,嘴里还嚼着牛排,说话有点含糊,“跟小时候的味道一模一样,舅舅你也吃啊。”
“我吃。”路穆泽笑着拿起自己的刀叉,可目光还是时不时落在许时忆身上,看他吃得开心,自己也觉得胃口好了不少。
吃完饭往家走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路穆泽的家在郊区的别墅区,车子刚拐进巷子,就闻到了淡淡的橙花香——院子里种着三棵橙树,是路穆泽去年特意种的,就想着许时忆来了能闻到喜欢的味道。
“到了。”路穆泽停下车,先下车帮许时忆打开车门,又去后备箱拿行李,“进来吧,外面有点凉,我给你拿了件薄外套,放在玄关的柜子上了。”
推开门,客厅里的暖光灯刚好亮起,浅米色的沙发,书架上摆满了书,墙角放着一架黑色的钢琴,整个屋子都透着一股安静的书卷气。路穆泽换了鞋,把许时忆的行李箱拉到楼梯口:“我带你去看你的房间,在二楼,跟我的房间挨着,有什么事你随时叫我。”
二楼的客房被收拾得很干净,蓝色的被子铺得整整齐齐,枕头是许时忆喜欢的荞麦枕,书桌上放着崭新的笔记本和文具,连台灯都是他常用的暖光款。最让他惊喜的是,书桌的角落还放着一个新的棉花糖玩偶——粉色的糖身,黑色的眼睛,和他带来的那个旧玩偶一模一样。
“舅舅,这是……”许时忆拿起玩偶,声音有点发颤。
“上周去迪士尼的时候看到的,觉得你会喜欢,就买了。”路穆泽靠在门框上,看着他手里的玩偶,语气很轻,“你小时候那个都旧了,这个新的可以放在床头,晚上抱着睡也舒服。”
许时忆捏着玩偶柔软的耳朵,眼眶有点发热。他转头看向路穆泽,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心里的感动,最后只憋出一句:“舅舅,谢谢你。”
“跟舅舅客气什么。”路穆泽走过去,揉了揉他的头发,指尖划过少年柔软的发顶,动作自然又亲昵,“你先收拾一下行李,倒倒时差。我下去给你做番茄炒蛋和排骨汤,你小时候最爱吃这两道菜,我练了好几次,应该跟你妈妈做的味道差不多。”
“舅舅还会做饭啊?”许时忆惊讶地睁大眼睛,在他的印象里,路穆泽一直是温文尔雅的教授,怎么也跟厨房联系不起来。
“以前不会,后来想着你可能会来,就跟着食谱学了学。”路穆泽笑了笑,没说自己其实从半年前就开始准备了,每天下班回家就对着厨房的食谱研究,番茄炒蛋的火候练了十几次,才终于找到满意的味道,“你先休息,饭好了我叫你。”
看着路穆泽离开的背影,许时忆坐在床边,抱着新的棉花糖玩偶,心里像被温水泡过一样,软软的,暖暖的。他低头看着书桌上那本笔记本,翻开第一页,上面是路穆泽的字迹——“欢迎回家,忆忆”,笔锋温柔,带着让人安心的力量。
楼下的厨房里,路穆泽系上围裙,从冰箱里拿出新鲜的番茄和排骨。锅里的排骨汤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番茄在油锅里炒出酸甜的香味,整个屋子都飘着烟火气。他拿出手机,给白景初发了条消息:“忆忆已经安顿好了,刚才吃了两块牛排,还说喜欢家里的棉花糖玩偶,看起来很开心。”
没过几秒,白景初的消息就回过来了:“那就好,我就说你细心,肯定能照顾好他。对了,下周你带他来家里,我提前准备苹果派,再给他做点他爱吃的小点心。”
“好,我跟他说。”路穆泽回复完,关掉手机,看着锅里翻滚的番茄炒蛋,嘴角忍不住上扬。他想起刚才许时忆看到玩偶时惊喜的眼神,想起少年吃牛排时满足的样子,心里忽然有个声音在说:等了这么久,终于把你等来了。
窗外的橙花在夜色里轻轻摇曳,屋子里的灯光温暖明亮,一切都像在无声地诉说着——一段藏在时光里的心事,正随着少年的到来,慢慢拉开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