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说到喜欢,我想没有人能给喜欢下一个准确的普适的定义。于我而言,喜欢就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欢喜,是今天想到明天可以见到你就已经兴奋了一整天的欢喜。你把这种遇见称为缘分,事实上,你每天都会遇见很多人,而只有这一个教你欢喜,让你牵肠挂肚让你念念不忘。这大概就是喜欢了。
我喜欢她,也许她知道,也许她不知道。我认识了她许久,可她未必认识我,也许真的是缘分,让我来到这个班吧,而她又是朋友的朋友,幸而得以托人问得她的名字,可是缘分似乎也止步于此。
唯一的交集是某个午后突如其来的暴雨。
我是很少打伞的,更多时间,我更倾向于直接冲出去,反正我也惯常不带伞了,雨小了没必要打伞,雨大了,打伞也没用。可是那天我看到了她在屋檐下躲雨,所以我选择了冲回去拿伞,所幸她还没走,就过去搭讪。
想来真是唐突,我太紧张了,我大步的走过去,青苔有点滑,好像滑了一下,最后走到她的面前把伞塞给她,“拿着,我是隔壁班的,一会儿把伞还给我就行。”声音还有点抖,转身就走。
其实我大可以悠哉哉和她一起来,可是我不敢,怕她把我当个有所图谋的陌生人,感到诧异立即把伞还给我,还是怕她搭话呢?都有。说完借伞的话后我舌头都激动得打结了,哪里敢逗留?我的脸在烧,我觉得还是淋点雨比较好。
尴尬的来了,快到学校的时候雨停了,也就是说她等上两分钟,雨也会停,我借伞搭讪显得更加唐突而别有用心了。令我不好意思的还有一点,因为备用伞是有点小问题但不影响遮雨才搁着在家里的,这把伞的伞骨有点弯,不好收,而且伞骨还有点生锈了。我借给她的是这样一把伞。
后来的一切如常。
我是一个蹩脚的作家,才写了个开头就把故事搞砸了,就搁了笔。
所以我没有去了解更多,比如说她的联系方式,如果脸皮厚点,让一个人知道你并不难,可是我并不想成为欧弟,每天装傻充愣地围着加菲猫转,加菲猫说这只傻狗跟了我那我就带他一起玩吧,她不知道这是欧弟的喜欢而欧弟也不能言明。如果有一天又跑出来一只傻狗,欧弟以前的玩伴,跳脱出来告诉加菲猫,欧弟喜欢她,你让加菲猫怎么想的,欧弟可以一直装傻充愣,可当加菲猫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时候,这段关系就变了质。比如那谁谁和Tanmo。
我本有机会,谁叫我不珍惜呢?连名字都是托人问的,问了之后还不承认,要怂,就只能听天由命喽
(二)像微风的喜欢
我喜欢隔壁班的一个女生,说不上是有多特别的喜欢吧,其实恰恰相反,肤浅的很,完全算是见色起意吧。但在见到她时,或听到她的名字时,我会有一种莫名的心安,像是暴躁的小兽为微风所安抚。
如果除去课间她从我们班路过去打水,那么我见过她的次数还真不多。寥寥。对于她,我并不熟悉,而对于她来说,我也只是个打打探过他名字的陌生人而已。
喜欢之所以是喜欢,是因为喜欢是最最不用考虑外在因素的一种感觉,有的人什么都不用做,你就迷恋上了,你对她一无所知,却不妨碍你亲近她,这就是喜欢啊。
然而吧,我并不打算去打扰她,生活并不常常如同小说一般,你喜欢一个人,然后就按部就班地表白,然后就能收获一份爱情,相反的,有些好的东西说出来反而会变成坏的东西。如果不认识,就不要勉强了,至少我会反感一个陌生人莫名其妙的搭讪。从一开始就不认识反而好,就当是我做了一个梦,而梦境嘛,终究是会模糊的,模糊成一团时,就没有必要去逼自己记起来了吧?好似赠我一场风。
问到一个人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并不难,但我想还是算了,一切有目的的接近且不被本人知道的都是骚扰,那就没有必要了。
晚霞很好看,或舒或卷的云都懒懒地卧进眼底,流光溢彩着,太阳的余晖扑面,带着橘子的味道,把人的脸照的红扑扑的,晚风醺人,或许我只是醉了,觉得晚风里走廊边上的那个女孩带着橘子的味道,和晚霞一样美,她本来是太阳洒下的一束光才会如此,抑或,她本身就是太阳呢?
最后的帷幕落下,带有万千星辰缀洒,暗恋会像晚霞一样无疾而终,我终将不会拥有晚霞,但是她为我带来了一场繁星。
我做了一场梦,在晚霞中醒来,在晚风中凌乱,在晚晚中释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