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预召,窗外开始一场暴雨。
栖在树上两只乌鸦哀哀叫着,飞起又落下,天地骤亮一瞬,雷声震耳欲聋。
艾维斯浑身一个颤栗,像是终于反应过来。他猛地从床上弹起,几步窜到客厅,扯过雨衣就往外跑。
他,刚刚又一次睡着了。
街上乱七八糟一片,零星撑了几把伞,人群像鸟兽一样逃奔。
艾维斯裹紧雨衣,熟练地钻进人与人之间的夹缝中。
时间就快到了。
人越来越少,他还没死心,一通乱走。从大街到小巷,脚步声在雨水里混杂不清,从多个到两个。
声音越来越近,雨点石头般砸在身上。艾维斯全身的血液都涌到了双腿,脸苍白的不像活人。
他拔腿就跑。
然后在死巷停了下来。
巷子两边参差不齐伫立着哥特风建筑,就像两排戴着尖帽子的黑影。
艾维斯低头看表,指针正不详地朝零点接近,还剩30秒。
这样的动作不知道重复过多少次。
还剩30秒,他就会被同一个人杀死。
艾维斯慢慢转过身,那个人刚好走到巷口,这狗逼的宿命般的时刻。
他手上握着把刀,雨水顺着他的手臂,流到手指;顺着他的刀身,流到刀尖。
艾维斯无路可逃。
那个人掐着他的脖颈掼在墙上,一刀下去干脆利落。
紧接着第二刀,第三刀……艾维斯被死死掐住脖子,眼球因惊恐而凸出来,心脏一下一下爆发的巨痛又让他五官皱缩。他的胸腔剧烈起伏,温度迅速从身体抽离,双腿无力地在地上滑动。
那个人。
艾维斯又一次看到了他的脸,血溅到他没有任何表情的脸上,就像颜料不小心洒在雕塑上。
就像进入一场荒诞的梦境。
……
凌晨五点,一只湿淋淋的老鼠爬进巷口,从尸体上爬了过去。
艾维斯被惊醒了。
他身下还压着个人,准确来说,是一具尸体。
那具尸体心脏处还插着一把刀,血肉向外翻起,被雨水冲得白里带红。一看就是被人连续在一个地方捅了几十刀。
艾维斯尝试帮他合上眼皮,但一直合不上。没办法,他只能从雨衣里掏出针线,把眼皮缝住。
现场弄得一片狼藉,被染成粉色的雨水从巷口流出去。艾维斯不打算清理,反正也没人看见。
艾维斯认得这个人,是对门的邻居,咋天早上还和他打过招呼。
从今天开始,除了自己,没有人会记得他了。
雨停了,万物都在复苏。
太阳出来了。
艾维斯提起他的左腿,慢慢把人拖回家。这具尸体至少有一百一十斤,他拖起来很废力,地上留下一条长长的血痕。路过的人视若无睹,和艾维斯擦肩而过。
艾维斯进门的时候,下意识朝对面看了一眼,怎料就这一眼,对面那扇门被打开了。
一个头发花白,身材略微有些发福的女人走出来。她手上提着扫帚,准备去扫那些被雨刮落的枝叶。
艾维斯手上提着她死去丈夫的一条腿,主动打了招呼:“早安,维特夫人。”
维特夫人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早啊,昨晚睡得好吗?。”
“……还不错。今天你气色真好啊!”
“哦,谢谢!”维特夫人笑出了牙齿,她已经开始扫地了。
艾维斯出人意料地没有进门,状似无意地说:“昨晚下了很大的雨呢。”
“是啊……但现在雨停了,不是吗?”
艾维斯点头:“雨停了。”
艾维斯走进玄关,顺手把雨衣挂好。他从杂房取来一个大黑袋子来装汤姆·维特的尸体(他可怜的邻居),扔进地下室——那里已经堆了十几个这样的大黑袋子。
做完一切后,艾维斯脱力地瘫在沙发上,脸深深埋在双手里,露在指缝外的头发被血粘成一缕一缕。
这个动作他足足保持了一分钟,安静只是表象。他的头和肩膀都在轻微的发抖,随着抖动越来越剧烈,他慢慢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了。
他的声音,原本只是气声,慢慢演变成笶声。
他又杀人了。
自他有记忆以来,每周六晚上都会梦见被同一个人杀死。
第二天早上起来,就会有一个人死在他手上。
更加离奇的是,无论他杀了谁,都不会被发现。在他们死在艾维斯手上的那一刻,就好像被全世界遗忘了——尸体不会被看见,有关那个人了一切生活痕迹都被抹去。
就像汤姆·维特一样,他如果去问维特夫人,她可能也只会说自己的丈夫很早就过世了。而她那位很早就过世的丈夫,可能叫约翰·维特,或者詹姆斯·维特。
从始至终,那个本应在这个位置存在的人,只有艾维斯记得。
整理好情绪后,艾维斯从沙发上起来,在浴室洗了个澡。他换了件庄重的衣服,在镜子前欣赏了一会,甚至有兴致给自己煮了杯Espresso。
他准备出门了,他的倾诉欲望很强烈。
今天是星期天,礼拜日。
在这座城市很早掀起了自由和浪漫的狂潮,人们对于宗教活动并不热衷。
艾维斯在这点上,表现得根本不像二十岁的年轻人,即使长了一张俊秀得有些可爱的脸,但他举止怪异,性情不定,很少有人能真正和艾维斯相处的久。
而且,艾维斯对宗教有种近乎狂热的信仰。
艾维斯相信,一个人死后的第七天,就会获得新生。对他来说,每周周六既是他的死期,也是他的出生日。
更准确一点,在周六至周日的分界线上。
一个人刚出生的时候,往往是他一生中最圣洁的时候。
艾维斯为了保持圣洁,选择周日去教堂祷告、忏悔,通过这种幼稚的行为来洗去自己的罪孽,迎接新生。
艾维斯开着车,神情焦躁,遇到挡路的行人就疯狂按喇叭。
“……妈的。妈的!索尔达亚。”
索尔达亚,这是座乌烟瘴气的城市。华丽的建筑和陕隘的街道构成了它脆弱的外壳,其实内里已经像被虫蛀的苹果一样腐败不堪。
在这里,人们可以摆弄着身边的任何乐器,在大街上纵情歌舞,每一个人脸上都表现出无知孩童似的痴态和醉态;也可以定时定点地出现在一家咖啡店,花费一个下午或一天的时间,像老朋友一样和陌生人交谈;甚至可以随时随地的发情,大胆地展露自己的身体,过路人的目光也成了兴奋剂。
旅客很乐意在这里驻足,享受一时的奢靡和自由。
作为本地人,艾维斯很讨厌这样的氛围,尤其讨厌那些旅客。他们走了一批又一批,喧嚣永不停息。
他极度厌恶这座城市,等同于对自身的厌恶。
虚伪,糜烂,和无聊。
但与此同时,他的脐带也紧紧系在这片土地上,他无法离开。
经过两小时堵车,艾维斯终于到了教堂。这是上世纪留下的遗迹,也可以说,简直就是个奇迹。
这座宏大的建筑将巴洛克式艺术展现到了极致,大大小小的凹窗、浮雕、石脱等元素和壁画搭配在一起,形成错乱的视觉效果。这些繁复的叠加却并不显得累赘,在体现对称逻辑的同时又富有动态美感。
优美的半圆穹顶上画着十四座圣像,每一个都栩栩如生,都是闭着眼睛,给人下一秒就睁开的错觉。
教堂的大厅尾部有一座将近四十米巨型雕塑,相当于十三层楼的高度。那是主神尼赫的人间形态——一个俊美的成年男性形象,雕塑的每处细节都充满艺术感。
无疑,也是闭着眼睛的。
在他们的语言里,“尼赫”被喻为日月轮回,永恒的循环。
自从出现人命事故后,这里的信徒越来越少了,艾维斯和他们一起,跟着牧师的引导,吟唱圣诗。
“愿我灵魂的颂歌直通天主,愿我的心神在您面前欢跃,我的救主!”他们唱道。
“您的无限宽广的爱,如约降临在每位世人身上。”
“您用天地筑成我们的巢房,日月作为我们的明灯,时间衡量我们的价值,泥土捏造我们的肉身,美德填充我们的灵魂……”
……
“啊,我最最敬爱的主!”
闭上眼睛,窗外的阳光经过雨后雾气的折射,充盈了整个身心。艾维斯屈身跪下,双手交叉,覆在眼皮上,开始祷告。
“主啊!原谅我的罪过。”他保持着这个姿势,虔诚地将双手和脑袋紧贴在地上。
艾维斯的睫毛被阳光染成金色,这位年轻人脸上满是痛楚和懊悔,好像遭受了很大委屈。
他匍匐在这座巨大神像下,嘴唇细微颤抖,一点一点吐露出自已的罪行。每说一句话,他就觉得自己身上轻了一点。
到最后,他再一次用卑微的姿态向祂祈求。
“愿主赐我新生,赐我干净的身体和灵魂。”
“赐予我,彻底的死亡。”
如果可以,他也希望自己的每次死亡都是终结。
尼赫,那座外观堪称完美的大理石像,祂头戴金冠,身着长袍,袍子上刻满了太阳、日月星辰以及各种人间鸟兽的符文。
完全让人想像不到,这是上个世纪人们的杰作。
尼赫的长卷发垂在双肩,形成一个柔和的幅度。祂依旧闭着双眼,一幅悲天悯人的神色。
艾维斯倾诉完后,脸上的阴霾一扫而空,似乎真的迎来了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