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后的第十天,昌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居工程贪腐案”进行公开宣判。这天清晨,安置小区的居民们早早地来到法院门口,有的举着“盼正义昭雪,还百姓公道”的牌子,有的手里捧着张卫国的照片,眼神里满是期待——他们等这一天,等了太久。
李建国和专案组的同事也提前来到法院,站在旁听席第一排。看着身边激动的居民,他的心里既紧张又平静:紧张的是担心判决结果能否让百姓满意,平静的是他们已经提交了铁证,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答案。
上午10点,审判长敲响法槌,法庭内瞬间安静下来。12名被告人再次被带上被告席,孙浩、高明远、赵天虎站在最前面,低着头,双手紧紧攥着囚服的衣角,身体微微颤抖。
审判长首先宣读判决书的“经审理查明”部分,清晰地列举了孙浩、高明远、赵天虎等人的犯罪事实:
- 被告人孙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86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为城投集团违规审批预算、掩盖质量问题,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
- 被告人高明远与赵天虎共同策划并实施故意杀人行为,致张卫国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两人合谋偷换材料、虚报工程量,套取国家资金3.2亿元,高明远分得赃款620万元,赵天虎分得赃款500万元,均构成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
- 被告人张涛、李军、李刚等9人,分别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包庇罪等,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分别判处相应刑罚。
当审判长读到“被告人孙浩,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时,旁听席上瞬间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老王激动地站起来,挥舞着手里的牌子,声音哽咽:“好!判得好!这就是贪腐分子应得的下场!”
孙浩听到判决结果,身体晃了一下,差点摔倒,嘴里反复念叨:“死刑……缓期……我不想死……”他的辩护律师想提出上诉,却被孙浩一把拉住——他知道,铁证面前,上诉也无济于事。
接着,审判长宣读对高明远和赵天虎的判决:“被告人高明远,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赵天虎,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听到“死刑”两个字,高明远突然情绪失控,对着审判长大喊:“我不服!我有贡献!你们不能判我死刑!”法警立刻上前,将他按在被告席上。而赵天虎则面如死灰,瘫在地上,再也没了之前的嚣张。
张卫国的妻子听到判决,趴在座位上失声痛哭,这一次,她的眼泪里满是欣慰——丈夫的冤屈终于昭雪,杀害丈夫的凶手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李建国走过去,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递过一张纸巾:“嫂子,张哥可以安息了。”
随后,审判长对张涛、李军、李刚等9人宣读了判决,刑期从3年到15年不等,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所有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或“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
宣判结束后,审判长当庭表示:“本案中,被告人孙浩、高明远等人将‘不忘初心’作为贪腐遮羞布,践踏国家法律,侵害百姓利益,罪行极其严重,依法严惩彰显了党和国家打击腐败、守护民生的坚定决心。同时,追回的3.2亿元赃款,将优先用于安居工程整改和受损居民赔偿,切实保障百姓权益。”
走出法庭时,阳光正好。居民们围上来,拉着李建国的手,不停地道谢。老王激动地说:“李主任,这判决太解气了!杀了张副总,贪了百姓的钱,就该判死刑!以后谁还敢拿‘初心’当幌子,就得想想今天的下场!”
刘大姐也笑着说:“现在好了,贪官抓了,房子在修,我们终于能安心过日子了。以后我们会跟孩子说,有这么多好干部为百姓做主,要相信党,相信国家!”
李建国看着百姓们脸上的笑容,心里充满了成就感。这场持续了三个多月的战斗,他们赢了——不仅揪出了贪腐分子,还了张卫国一个公道,更让百姓重新看到了党和国家守护初心、捍卫正义的决心。
他抬头望向天空,仿佛看到了张卫国的笑脸。在心里默念:张哥,判决下来了,凶手得到了严惩,百姓的问题也会解决。你用生命守护的初心,我们会继续守护下去,让昌州的每一个百姓,都能住上放心房,过上好日子。
当天下午,安居工程整改现场传来好消息——首批10栋楼的墙体修复已经完成,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了“合格”报告;临时安置点的供暖设备也已安装到位,居民们再也不用在漏风的房子里挨冻。
李建国来到整改现场,看到施工人员正在铺设小区路面,居民代表在一旁监督,脸上满是期待。他知道,这只是开始,未来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完善监督机制,防止腐败再次发生;推动民生工程建设,解决百姓更多的“烦心事”;传承张卫国的精神,让“不忘初心”真正扎根在每一个干部的心里。
夕阳下,整改现场的横幅“守初心办实事,修安居暖民心”格外醒目。李建国站在横幅下,眼神坚定——守护初心的道路没有终点,他会带着这份责任和使命,一直走下去,为百姓谋幸福,为昌州谋发展,让正义和温暖,照亮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