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杨琳,顺治十三年,任江苏太仓粮厅,后升为浙江临安县令。为官清正,而本性嗜好吃鸡,已有很多年。康熙十六年,杨琳梦至冥府,见积骨如山,旁边有人指着说:“此是你所食之鸡骨,你将要到此受罪。但你孽缘未尽,还要吃四十七只鸡,然后到此。”杨琳醒来感到很惊讶,稍有恐惧心,就自己限定一只鸡分为三天吃。而口不能忍,改为两天吃一只,随后仍然恢复如初。吃到四十五只时,忽有小病,过一夜而病即加重,刚好吃完其数就死了。
[按]或有人怀疑所吃之鸡,既有一定数目,那么从前所吃,也是分所当然,为何还有杀报?岂知四十七只,是冥司中预知他所杀之数,并非这些鸡应被他杀之数。假如他得此梦兆后,能毅然不杀,定数便不能拘限他了。
——《安士全书》白话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