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声机的黄铜喇叭口还在微微震颤,《夜来香》的尾音卡在“香”字上,像只被捏住翅膀的飞蛾,嗡嗡地在空气里扑腾。沈砚之拆开机盖时,林慕安正蹲在旁边,鼻尖几乎要碰到转盘上的黑胶唱片,睫毛上沾了点机器里飘出的灰尘。
“齿轮卡了。”沈砚之指尖捏着枚小巧的螺丝刀,动作利落地挑开卡住的铜片。他袖口挽到肘部,小臂肌肉随着动作轻轻起伏,上次被烫伤的浅疤在灯光下若隐若现——那是帮林慕安修壁炉时烫的,林慕安当时非要拿最好的烫伤膏给他涂,被他笑着推开了。
“你连这个都会。”林慕安的声音带着点惊叹,像发现了什么新奇玩意儿。他从小见惯了佣人围着他转,修钟表有钟表匠,修汽车有司机,从没想过有人能像沈砚之这样,仿佛手里握着万能钥匙,什么破铜烂铁到他手里都能活过来。
沈砚之嗤笑一声,把拆下来的零件按顺序排好,像在摆一副精巧的棋局。“在码头扛活时,帮洋人修过留声机,给两个铜板就干。”他低头吹了吹齿轮上的锈,“那时候觉得这玩意儿金贵,转起来能出人声,现在看,也就那么回事。”
林慕安没接话,只盯着他的手。那双手不像他自己的,指腹带着薄茧,虎口处有道细小的划痕,是上次帮他解围时被碎玻璃划的。可就是这双手,能稳稳握住枪,能利落地拆修机器,也能在他生病时,笨拙地熬出一碗不算难喝的粥。
“咔嗒”一声,最后一个零件归位。沈砚之合上机盖,摇了摇手柄。黑胶唱片缓缓转动,被卡住的旋律终于挣脱束缚,李香兰的嗓音带着旧时代的慵懒漫出来:“那南风吹来清凉,那夜莺啼声细唱……”
两人还维持着蹲在地上的姿势,膝盖几乎碰到一起。音乐漫过地板缝,漫过堆在角落的旧报纸,漫过他们之间若有若无的沉默。不知是谁先笑了,笑声混在歌声里,像两颗投入温水的糖,慢慢化开来。
林慕安往后仰了仰,手背不经意蹭过地毯,他下意识蜷了蜷手指。沈砚之的目光落在他手腕内侧——那里有道浅粉色的疤,像条细弱的线,藏在淡青色的血管旁。
“这疤哪来的?”沈砚之忽然问,声音比刚才低了些。
林慕安低头看了看,指尖在疤上轻轻划了一下,像在触碰一段遥远的记忆。“去年冬天,在苏州河边上。”他笑了笑,眼尾弯起柔和的弧度,“有个小孩掉进冰窟窿,我伸手去拉,被冰碴划的。”
沈砚之的眉峰动了动。他记得去年冬天,法租界传得沸沸扬扬,说林家少爷为了救个穷人家的孩子,差点冻坏了半条胳膊。当时他只当是富家子弟一时兴起的善举,听过就忘了,没曾想那道疤竟留在这样显眼的地方。
“就不怕自己也掉下去?”他问,语气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紧。
“没想那么多。”林慕安抬起头,灯光恰好落在他眼里,像盛了半盏星光,“总不能看着他沉下去。”
沈砚之没说话。他忽然想起第一次见林慕安,是在一场冠盖云集的宴会上,这人穿着雪白的西装,被一群人围着,像朵养在温室里的白兰,干净得不染尘埃。那时他觉得,这样的人大概永远不会懂什么是挣扎,什么是身不由己。
可现在,看着林慕安眼里坦然的光,看着那道藏在白皙皮肤下的疤,他忽然觉得自己错了。这道疤不像他身上那些带着血与火的印记,它很轻,却像根细针,轻轻刺了他一下。
留声机还在唱“夜来香,我为你歌唱”,林慕安的目光落在沈砚之握着机盖的手上,那双手刚修好机器,指缝里还沾着点灰。他忽然想起刚才沈砚之说“混口饭吃”时的语气,想起他身上那些新旧交叠的疤,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填得满满的。
以前他看沈砚之,总觉得隔着层雾,看不清他藏在笑容后的模样。可现在,雾好像散了。他看清了那些疤里藏着的坚韧,看清了那句“混口饭吃”里藏着的不易,也看清了自己望着这个人时,心里悄悄漫上来的、连自己都没察觉的温柔。
沈砚之忽然转过头,正好撞上他的目光。四目相对的瞬间,歌声好像慢了半拍。林慕安没躲开,反而轻轻弯了弯眼睛,像有春风落在眼底。
沈砚之的喉结动了动,移开视线时,指尖不小心碰到了留声机的喇叭,黄铜的凉意透过皮肤传过来,却压不住心里悄悄升温的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