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到第十章全部以华生的口吻讲述)
凌冰涟“你好,我想您就是华生医生,而屋里的那位就是福尔摩斯先生吧!”
华生“没错,我就是华生,你应该是找福尔摩斯的吧!那你先进屋,你们慢慢聊,我就不打扰了。”
凌冰涟“别啊华生先生我是来找你们俩的,我早就看过你们写的书了,那文采不一般啊。”
华生“哦,进来说话”
我打量着立在阶前的这位姑娘,日光漫过门楣,给她长发镀了金。风掠过长发,发丝飘得肆意,似把整条街的光都揉进波纹里。棕眸温润,像福尔摩斯实验室沉淀的琥珀试剂,沉静藏光,望来的瞬间,恍惚是贝克街黄昏落旧书脊的暖。
她鼻梁挺直,衬得眉眼清朗,淡粉唇瓣抿着,抱书时像朵含蓄的花。浅蓝衫泼了金漆,裙摆缠金纹,裁进伦敦雾光,不俗反灵。腰肢隐在衣下,抱《福尔摩斯探案集》时,臂弯弧度泄出纤细。
福尔摩斯“哦,进来!”
福尔摩斯蹲在沙发上悠闲的抽着烟斗。华生“呃你来这做什么呢?”
我问道。
凌冰涟“我呀,我要和你们破案。”
福尔摩斯“哦?按理说你应该找威金斯,不过来都来了介绍一下你自己,我们或许还不了解。”
凌冰涟“我叫凌冰涟,十二岁,刚升入六年级。护照上写着中英混血——父亲是约克郡人,母亲来自西安,可惜他们都不在了。三个月前我从上海飞来,拖着一个装着书稿和换洗衣物的行李箱,现在住贝克街221号对面那栋公寓的三楼。别被我的年级骗了。我靠写侦探小说谋生,书架上摆着五本署我名字的畅销书,稿费足够买下整条街的糖果。出版商说我笔下的逻辑比苏格兰场的探长还缜密,读者写信问我是不是真的破过案——这问题很蠢,没亲身追过午夜的凶手,怎么写得出刀鞘上的露水味?上周三,拐角面包店失窃案,警方咬定是流浪汉干的。我只用半小时就找到证据:橱窗玻璃碎片上有杏仁蛋白糖的粉末,而送货员的指甲缝里就沾着这个。福尔摩斯先生恰好路过,他盯着我分析时没说话,但我看见他把烟斗往口袋里塞了塞——那是他感兴趣的样子。至于贝克街小分队那个叫威金斯的?算了吧。上次让他盯一个戴红围巾的男人,他居然跟丢了三次,理由是“街角的馅饼太香”。这种连自己脚边的线索都看不见的人,也配当队长?我不需要同伴,尤其是这种只会添乱的。破案靠的是眼睛和脑子,不是吵闹的团伙。如果福尔摩斯先生愿意,我随时可以证明,我的推理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成年人都更精准。”
福尔摩斯的指尖在烟斗上轻轻敲了敲,目光像手术刀般落在凌冰涟脸上,语气里听不出丝毫波澜:
福尔摩斯“你的自信倒是比苏格兰场的探长们更显眼。面包店失窃案的推理确实没大错,但仅凭一次巧合就自诩‘精准’,未免太心急。”
福尔摩斯顿了顿,视线转向窗外——威金斯正带着几个孩子在街角分发报纸,动作虽显毛躁,却总能精准捕捉路人的神色。
福尔摩斯“你说威金斯没用?上周德裔珠宝商的案子,是他从烟囱清扫工嘴里套出了嫌疑人的落脚点;三个月前银行劫案,是他注意到劫匪靴底沾着的河泥,才锁定了藏身的码头。”
福尔摩斯“推理不止是坐在房间里拼凑线索,”
福尔摩斯终于收回目光,语气里添了几分锐利,
福尔摩斯“街头的烟火气、市井的生存智慧,这些是你书里写不出的东西。威金斯或许会被馅饼吸引,但他能看到你忽略的人间百态。”
他抬手制止女孩的反驳:
福尔摩斯“想让我相信你的能力?那就等下个案子吧。当你既能从橱窗玻璃上看出杏仁粉,又能让威金斯心甘情愿为你跑断腿时,再来谈‘精准’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