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初中生,在某个组合建立起来的时候,我上六年级。
这里一句易烊千玺好棒,那里一句易烊千玺好帅,反正我不是来说这些的。
当年我左手捧着EXO男团,右手看着鹿晗哥帅照。那时我会天天从“小金库”里砸钱去买各种专辑啊、明信片一类的。
人们说拿着父母的钱追星,就是不孝。我就想说你们为女朋友砸钱20多万买车,我拿十几块钱追捧我未来老公有错?
我妹天天在那儿“左手右手”地唱着,我一听到就想打人,听到就想吐。妹妹告诉我说,这是一个组合的歌 三个男孩子,最大的14另两个13。
一想到这个我就想笑:“哼,不也就跟我差不多大嘛!不好好学习,非得当什么明星,不务正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