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霄的十七岁,是被习题册和防盗窗框出来的正方形。每天清晨六点半,母亲会准时把温好的牛奶放在书桌一角,同时递来一张写满今日任务的便签:“早读半小时英语,午休做两套数学卷,晚上背完历史必修三的考点”。父亲总在晚饭后坐在沙发上翻报纸,头也不抬地补一句:“别跟班上那些不爱学习的同学走太近,你现在的任务只有高考。”
她的房间在二楼,窗户装着细密的防盗网,像个精致的鸟笼。有时候写题累了,她会趴在窗台上往下看,看楼下巷子里追跑打闹的小孩,看骑着电动车买完菜回家的阿姨,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挠着,软乎乎的痒——那是她从未接触过的、鲜活的人间。
高三开学那天,唐玲的出现像一颗石子,砸进了程霄平静得发闷的生活。她穿着洗得发白的帆布鞋,却搭配着剪裁利落的牛仔外套,领口露出一点银色的项链,头发用彩色发绳扎成高马尾,一进教室就笑着跟前排同学打招呼,声音亮得像夏日的蝉鸣。程霄坐在倒数第二排,盯着唐玲的背影看了好久,连手里的笔什么时候停了都没察觉。
真正熟络起来,是在半个月后的一节体育课。程霄突然生理期,裙子上洇出一小块深色痕迹,她攥着校服外套挡在身后,在厕所隔间里急得快哭了。她在这个班待了两年多,却连同桌的名字都叫不太全,更别说开口借卫生巾。就在她蹲在地上不知所措时,隔间门被轻轻敲了敲,唐玲的声音传进来:“同学,你是不是忘带东西了?我这儿有,给你从门缝递过去。”
程霄攥着那包还带着体温的卫生巾,指尖都在发烫。那天午休,她鼓足勇气走到唐玲的座位旁,小声问:“唐玲,你……你愿意跟我做朋友吗?”唐玲正趴在桌上玩手机,闻言抬起头,眼睛弯成月牙:“当然啦!我还怕你不跟我玩呢,你每次都安安静静的,像个小书呆子。”
那之后,程霄的世界里多了许多“第一次”。第一次知道原来运动鞋也分款式,唐玲脚上那双看似普通的鞋子,是她攒了两个月零花钱买的名牌;第一次听说“蹦迪”“剧本杀”这些词,唐玲会绘声绘色地讲她周末跟朋友去玩的经历;第一次看到有人敢在自习课上偷偷玩手机,被老师发现还能笑着撒娇蒙混过关。
唐玲的书包里总装着精致的护手霜,课桌里塞着各种口味的进口糖果,放学时会有一群男生女生围着她,商量周末去哪里玩。程霄跟在唐玲身边,听他们聊最新的电影、流行的歌曲,感觉自己像个闯入者,既羡慕唐玲的张扬自在,又忍不住自卑——她连一件超过两百块的衣服都没有,更别说跟他们一起去人均几百的餐厅吃饭。
周五下午放学,唐玲拽着程霄的胳膊晃了晃:“霄霄,跟我出去玩嘛!我朋友说新开了家商场,里面有超好看的抓娃娃机,还有网红奶茶店!”程霄下意识想拒绝,母亲早上还特意叮嘱她周末要在家刷题。可唐玲眨着眼睛,语气带着点撒娇:“就一次嘛,你整天待在家里多无聊,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好不好?”
最终,程霄还是坐上了唐玲朋友的车。商场里的灯光亮得晃眼,抓娃娃机里的玩偶可爱得让人挪不开眼,唐玲的朋友们买了奶茶和炸鸡,围在一起说说笑笑。程霄坐在旁边,小口啜着奶茶,看着他们打闹,心里既有些雀跃,又有些不安——这种热闹,好像不属于她。
真正让她失控的,是那次酒吧之行。那天下午放学,唐玲神秘兮兮地说要给她一个惊喜,拉着她拐进一条灯红酒绿的巷子,推开了一扇写着“迷雾”的木门。震耳欲聋的音乐扑面而来,彩色的灯光在人群中晃来晃去,一群穿着时尚的年轻男女在舞池里扭动身体。
“霄霄,给你介绍下,这是我朋友陆哲。”唐玲拉过一个阳光俊朗的男生,他穿着白色T恤,笑容干净,手里拿着一杯果汁递给程霄:“我见过你几次,你总是一个人坐在教室角落,感觉很可爱。要不要跟我们做朋友?以后我们带你一起玩。”
周围的人纷纷附和,有人递来零食,有人跟她聊学校的趣事,还有人特意为她点了首慢歌。程霄站在人群中间,第一次感受到被人围绕的温暖,第一次觉得自己不再是那个被遗忘在角落的“书呆子”。那天晚上,她跟着他们一起唱歌、玩游戏,直到凌晨才回家。
从那以后,程霄像变了个人。她开始偷偷化妆,把母亲给她买的宽松校服裤换成紧身牛仔裤,放学后不再立刻回家,而是跟着唐玲他们去酒吧、KTV、游戏厅。陆哲会给她买她喜欢的草莓味冰淇淋,会在她生日时送她一条精致的手链,那些她以前只敢在橱窗里看的东西,如今轻易就能得到。
她渐渐忘了习题册的厚度,忘了父母的叮嘱,甚至忘了高考的倒计时。课堂上,她会偷偷跟唐玲传纸条;自习课,她会借口去厕所,跟朋友们在走廊里聊天。期末考试,她的成绩从班级前十掉到了倒数,父母拿着成绩单跟她大吵一架,父亲气得摔了她的手机:“我们辛辛苦苦供你上学,你就是这么回报我们的?”
“你们从来都不关心我想要什么!你们只知道让我学习,只知道让我考大学!”程霄第一次跟父母顶嘴,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掉,“我受够了这种生活!”那天晚上,她收拾了几件衣服,趁着父母熟睡,偷偷离开了家。
她搬到了唐玲租的房子里,每天跟朋友们一起出去玩,日子过得潇洒又自在。直到有天晚上,她跟唐玲从酒吧出来,在一条偏僻的巷子里遇到了三个打劫的男人。就在她吓得浑身发抖时,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青年冲了过来,几下就把那几个人赶跑了。
“你没事吧?”青年蹲下身,递给她一张纸巾,笑容干净又温暖。唐玲凑过来,笑着介绍:“霄霄,这是苏明,我朋友,做新媒体运营的,他人超级好,刚才多亏了他。”
在唐玲的鼓励下,程霄加了苏明的联系方式。苏明不像陆哲他们那样张扬,他会给她做热腾腾的家常菜,会在她生病时带她去医院,会教她怎么用洗衣机、怎么整理房间,会在她遇到困难时第一时间出现。有一次,她不小心弄丢了钱包,苏明不仅帮她补了身份证,还安慰她:“别担心,有我呢。”
程霄从未被人这样细致地照顾过,从未有人像苏明这样耐心地听她说话,理解她的委屈。她觉得苏明就像一道光,照亮了她混乱的生活。那天晚上,他们躺在床上,苏明抱着她,轻声说:“霄霄,把自己交给我吧,我会一辈子对你好,你永远是我的小公主。”
程霄哭了,她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可以依靠的人。第二天,她拉黑了父母的电话,删除了陆哲他们的联系方式。她只想跟苏明一起过平静的生活。
可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唐玲就找上门来,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文件夹:“霄霄,我男朋友黄志豪开了家新公司,现在正缺人呢。你反正也没找到工作,不如去试试?工作很简单,就是帮公司招一些年轻男女,工资还很高。”
程霄有些犹豫,苏明却揉了揉她的头发:“去吧,多接触点人也好,说不定能学到东西。要是遇到什么问题,我帮你解决。”
在苏明的鼓励下,程霄答应了。她跟着唐玲去了黄志豪的公司,那是一间装修精致的办公室,黄志豪穿着西装,笑容温和,却给人一种说不出的距离感。“程霄是吧?你的任务很简单,就是在网上或者学校里招一些18到22岁的年轻人,男女都可以,只要形象好、性格开朗就行。”
程霄点了点头,心里虽然有些不安,但想到苏明说没问题,就还是顺从地接受了这份工作。过了段时间,一个穿着粉色连衣裙的女生走进了办公室,她扎着双马尾,脸上带着点婴儿肥,看起来呆萌又可爱。“你好,我叫田橙,是来报道的。”女生笑着说,眼睛像两颗亮晶晶的葡萄。
程霄看着田橙,突然想起了以前的自己,那个穿着宽松校服、怯生生的女孩。她笑了笑,递给田橙一杯水:“欢迎你,以后我们就是同事啦。”可不知为什么,看着田橙单纯的笑容,程霄的心里突然掠过一丝莫名的不安,像一片乌云,悄悄遮住了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