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电影化的运镜进行改写*
寒风咻咻地刮过街道,我缩着脖子,把外套裹得更紧了些,在深夜的街头漫无目的地晃荡。耳边时不时飘来路人的碎碎念,断断续续的,话题竟然是那本最近火得不行的小说《烬爪》。这书我也听过,好像挺多人都在追,据说粉丝都堆成山了。
拐角那儿亮得像白天一样,原来是一家挺有名的书店。隔着玻璃橱窗一眼就能瞅见,《烬爪》被摆在最显眼的位置,像是在炫耀它的热度。我推开书店的门,门上的铃铛叮当作响,随手从架子上抽了一本。店员扫码时,“嘀”的一声短促又清晰。
公园的长椅上,路灯洒下昏黄的光,影子被拉得老长老长的。我翻开新买的小书,纸张在指尖摩挲发出轻微的沙沙声。忽然,灵感像是决堤了一样涌出来,我抓起笔在纸上刷刷刷地写,仿佛找回了某样珍贵却遗失很久的东西。
回到家,台灯的光晕一圈一圈笼在桌面上,昏黄得让人有点恍惚。我盯着屏幕,一字一句地琢磨,时不时停下来挠挠头思考,偶尔又飞快地敲击键盘,声音噼里啪啦地响。终于敲完第一章的最后一句话,我往后一靠,长舒了一口气,浑身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
上传到网上的小说没多久就有了动静,评论区刷刷地冒出一条条留言。有人说故事情节妙得让人心跳加速,有人夸文字细腻得像在织一张网。可我总觉得还能写得更好,于是日复一日地坐在电脑前码字,坚持得像一场修行。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站在窗前,看着城市的灯火像星星一样闪烁。风吹得呜呜作响,桌上的纸张哗啦啦地翻动。“这一生啊,”我低声自语,“要是写在纸上,不过也就几行字,却偏偏放不下。”
一年的时间,我的粉丝涨得飞快,几年下来,写了好多小说,被人捧得高高的。可慢慢地,我发现这种被万众瞩目的感觉并不如想象中那么美好。我开始怀念最初写小说的日子,那时候的自己笨拙得只会写流水账,但心里却有一种单纯的快乐。如今,我的小说也像当年的《烬爪》一样有名气了。
有一位神秘的作家,他也写了一篇非常厉害的小说,我感觉到了危机感,我打算与他谈谈,他并不领情,他觉得凭借自己的本事可以让自己的小说,越来越火,我感觉到了我新写的小说《旅行者的冒险故事》受到了一些挫折,大家都觉得他的小说,比过了我的小说,他的小说人气正在飞速上升,我和他像是某后宫,宫斗敌人,我拼命的写小说,终于有1日,我打败了他,我的小说又恢复了以前的人气,他现在觉得凭借自己的力量,可能不会得到什么好的人气,他觉得踏踏实实的写自己的小说,不与别人为敌,是最好的选择。他写的小说火了,可我并不习以为常,每篇小说都有可能会火,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
人的一生写于纸上也不过几行,大多都是些无聊的故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