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沈知言,是在公司楼下的便利店。
夜班结束,十一点半,我拖着被甲方折腾了一整天、即将散架的躯体,站在冷柜前挑饭团。他就站在我旁边,穿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卫衣,头发软趴趴地搭在额前,垂着眼,指尖在那排饭团上犹豫地来回移动,像在做什么天大的抉择。
最终他拿起一个金枪鱼口味的,又放下,换成了最便宜的盐饭团。收银台前,他掏遍全身口袋,只摸出几枚硬币和一张折得皱巴巴的旧纸币。排在他后面的我,看见他耳尖肉眼可见地红了。
“一起吧。”我把手里的牛奶和饭团递过去,对收银员说,“他的也算我的。”
他猛地抬头看我,眼睛睁得很大,干净、慌乱,像一只突然被人投喂的流浪狗。
“不、不用……”他声音很小,甚至有些结巴,“我自己……可以的。”
“没事。”我累得懒得客套,直接扫码付了钱,把那个盐饭团塞进他手里,“深更半夜的,谁没个不方便的时候。”
他跟着我走出便利店,天突然下起小雨。我骂了一声,正要冲进雨里,手里被塞进一把伞。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自己先抱着饭团,跑进了雨幕里,旧卫衣很快洇湿成深色。
跑出几步,他又停下,回头看我。雨丝里,他的轮廓模糊又清瘦。
“那个……我能,加你微信吗?”他顿了顿,声音被雨声搅得散碎,“我把钱还你。”
我说不用。他就站在那里,低着头,像做错了事。
“行吧。”我叹了口气,调出二维码递过去。他加了,发来的第一句话是:“谢谢你。我叫沈知言。我会还你的。”
第二天,他真把饭团钱转了过来,还在外卖平台上给我点了一杯热奶茶,备注写:“昨晚谢谢你,不要加班太晚。”
我当时没太在意,只当是遇到一个过分有礼貌的小朋友。后来不知怎么的,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多。他总在便利店等我,买两盒饭团和两瓶酸奶,坐在玻璃窗边,安静地听我吐槽老板和客户。他从不插嘴,只是认真地点头,偶尔问一句:“后来呢?”
我看着他乖巧的侧脸,忍不住打趣:“小沈,你多大了?成年没?”
“二十四。”他认真回答,又补了一句,“比你小三岁。”
“你知道我多大?”
“你资料上写的。”他垂着眼,手指无意识地捏着酸奶瓶,声音轻得像在自言自语,“我……看过。”
我笑了。资料?我某次和他在奶茶店拼单时填的取单信息,居然被他记住了。这个小奶狗,怪有意思的。
再后来,他成了我的男朋友。
同事们都说我捡到宝了。沈知言乖巧、温顺、无微不至。我加班,他带着保温饭盒出现在公司楼下,安安静静坐在大厅等我;我心情不好,他不多问,只给我讲一些很冷的笑话;我们闹矛盾,他永远第一个低头认错,声音软软地说“是我不好,你别生气”,那双眼睛里盛满了无辜和慌乱,让我甚至怀疑是自己太凶了。
朋友们说他是二十四孝男友,我嘴上不置可否,心里多少有些得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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