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着小姑娘,是在巷口那家开了十几年的老面馆。
那天雨下得急,我收了伞站在屋檐下抖水,就看见她抱着个半旧的画夹,踮脚往店里瞅。白裙子沾了些泥点,帆布鞋湿透了,却还是睁着双亮得像浸了水的葡萄眼,小声问老板能不能多放半勺糖。
老板笑着应了,她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从画夹里抽出张纸,低头涂涂画画。我点了碗阳春面,余光总忍不住往那边飘——她画的是窗外雨里的梧桐,笔尖顿顿戳戳,倒把雨丝的绵密描得活灵活现。
面端上来时,她刚好画完,小心翼翼地把画纸收进夹子里。转身时撞在我胳膊上,瓷碗晃了晃,几滴汤溅在她手背上。
“呀!”她慌忙摆手,“对不起对不起!”
我抽了张纸巾递过去,“没事。”
她接过去的手有点抖,指尖泛着冷白。抬头看我时,睫毛上还挂着点水汽,像只受惊的小鹿。“我、我帮你再点一碗吧?”
“不用。”我指了指她那碗几乎没动的甜水面,“快吃吧,要凉了。”
她哦了一声,乖乖坐回去,小口小口地唆面,脸颊鼓得像塞了颗圆糯米。
后来总在附近碰见她。有时在公园的长椅上画鸽子,有时蹲在花店门口数玫瑰花瓣,每次见着,她手里总少不了那本画夹。
有回加班到深夜,路过巷口看见她蹲在路灯下,对着只流浪猫碎碎念。“你看你,又把爪子弄脏了……”她从帆布包里掏出包小鱼干,倒在手心喂猫,自己缩着肩膀打了个喷嚏。
我把身上的薄外套脱下来递过去,她抬头看见是我,眼睛亮了亮,又赶紧摆手:“不用不用,我不冷的。”
“披着吧,”我把外套往她肩上一搭,带着点不容分说的意味,“猫不会感冒,人会。”
她没再推,拢了拢外套,小声说了句谢谢。外套上还留着我身上的雪松味,她低头时,发梢扫过衣襟,像羽毛轻轻搔过心尖。
再后来,我摸清了她的作息。每天下午三点会去街角的咖啡馆,点一杯不加糖的美式,坐在靠窗的位置画一下午。我开始绕路去那家咖啡馆,点杯和她一样的美式,假装看文件,实则目光总落在她握着画笔的手上。
她的手指纤细,握笔时指节微微泛白,画到高兴处,嘴角会悄悄扬起一个小弧度,像偷吃到糖的孩子。
那天她画完,收拾东西时,画夹里掉出一张画。我捡起来,发现画的是我——坐在咖啡馆里,眉头微蹙,阳光落在我侧脸。画的右下角,有个小小的笑脸。
她脸一下子红透了,抢过画纸塞进夹子里,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先走了。”
我叫住她,“画得很好。”
她脚步一顿,没回头,却轻轻“嗯”了一声,跑远了。
第二天,我在咖啡馆等了一下午,没见着她。第三天也没有。心里像空了一块,有点发慌。
第四天傍晚,我在巷口又碰见她。她抱着画夹,低着头,好像在犹豫什么。
“今天怎么没去咖啡馆?”我走上前问。
她吓了一跳,抬头看我,眼睛里有掩饰不住的慌张,“我、我以为你不想见我……”
“没有,”我看着她,认真地说,“我在等你。”
她愣住了,嘴巴微张,像只受惊的小兔子。
我从口袋里掏出个东西,递给她——是枚小小的银质书签,上面刻着只小兔子,和她有点像。“这个,送你。”
她接过去,指尖碰到我的手,像触电般缩了一下,却紧紧攥着书签,小声问:“那、那明天下午,我还去咖啡馆画画,你……你还来吗?”
我笑了,“来。”
她眼睛亮起来,像落满了星星,用力点了点头,“那我先走啦!明天见!”
看着她跑远的背影,外套下摆随风轻轻晃着,我摸了摸口袋里那杯温热的奶茶——她昨天说过,有点想喝甜的。
明天,或许可以请她喝杯奶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