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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五章夜宿山下镇,朝盼天墉见

天下何人不识君

作者有说:

今天有点惆怅,从写初搞,到修 改,再到最终版本,用了很长的时间。然后更文,到了两百章的时候忽然觉得好像要大结局了,但,还很早。

可我总感觉下一章就完结了!我不知道其他作者是不是也有这样的心理?

现在我有点舍不得更了,只要不更就不会结束!但,我不想辜负你们这些读者,我会继续更下去!

下一篇小说刚开始写了一小部分,后来上班了,没时间了还没写完,工每天都很忙几乎没时间。现在基本不怎么写了!

即然写了,就要有始有终,我会找时间去写,也许这个完结了还没写完,可我会继续写的!

喜欢我的文的朋友们请耐心等待,下一个文会和大家见面的!

作者是新手,有些幼稚,逻辑不清楚,有重复惑者表达不明白的,还请大家多多谅解!作者会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奉献给大家,也谢谢你们的支持与鼓励!

好了,废话不多说了,各位看官,请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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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道X古剑背景

  江家边缘化,不怼不亲!

       喜欢看的留下来,不喜欢看的请划走!

  Oo c是我的,人物是墨香哒。以下所述为私设,如有不合理请指出!

  如有撞梗、雷同请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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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剑飞行的风还裹挟着云深不知处的竹香,蓝忘机的身影终于在第五日黄昏掠过天墉城的山巅。下方城镇的炊烟正袅袅升起,夕阳将他素白的衣袍染成一层浅淡的金红,衣摆处沾着的沿途尘土在光线下格外明显——素来以雅正端方为则的蓝二公子,此刻也难得有了几分风尘仆仆的模样。他缓缓收剑落地,指尖无意识拂过袖口,那里还沾着几星从峭壁上蹭到的草屑,这是五日内日夜兼程留下的痕迹。

  从姑苏到天墉城,寻常修士需走十日的路程,他硬是凭着精湛的御剑术压缩了一半时间。白日里,他循着天际的云气辨向,剑穗在疾风中几乎绷成直线;夜里便借着月光赶路,唯有在途经驿站时才短暂停歇,喝一碗热茶便再次启程。支撑他这般急切的,是袖中那封被反复折叠过的信笺——陵羡笔下“扫榻相迎”四个字,早已被他在无人时摩挲得边角微卷。

  此刻站在镇口,蓝忘机抬眼望向山巅的天墉城,云雾正缠绕着山门的飞檐,像一层柔软的纱。他知道,再往上走,便能见到那个让他牵挂了数月的人。可低头瞥见自己白衣上的尘灰,他还是顿住了脚步——他不愿以这般潦草的模样出现在陵羡面前。于是转身往镇中走去,目光很快锁定了一家临山的客栈,木质招牌上“望墉客栈”四个字在夕阳下泛着温润的光,想来住在这里,推开窗便能望见天墉城的方向。

  客栈掌柜是个留着山羊胡的中年人,见蓝忘机进门,连忙放下手中的算盘迎上来。眼前的客人一身白衣,腰间的上好玉佩,背上背着古琴,气质清冷如雪山融水,一看便不是寻常人家,掌柜的语气也多了几分恭敬:“公子可是要住店?小店有临窗的上房,视野极好,夜里还能看见天墉城的灯火呢。”

  蓝忘机微微颔首,声音清冽如泉:“一间上房,再备一桶热水。”他说话时目光扫过店内,几张木桌旁坐着三三两两的修士,有的在谈论山下妖兽的动向,有的在抱怨天墉城近日管得严,唯有角落一桌安静得很,倒与他的性子相合。

  掌柜的连忙应下,高声唤来店小二:“小二,带这位公子去二楼最东边的上房,再把热水给公子送过去!”店小二应着声跑过来,接过蓝忘机手中的乾坤袋时,只觉入手一沉,心里暗自嘀咕:这位公子看着清瘦,袋子里装的东西倒不轻。

  跟着店小二上了二楼,推开门的瞬间,蓝忘机便满意地点了点头。房间收拾得干净整洁,靠窗的位置摆着一张梨花木桌,桌上放着一盏青瓷茶杯,窗外正对着天墉城的方向,此刻山巅的云雾已染上暮色,渐渐暗了下来。店小二将乾坤袋放在桌案上,又麻利地铺好床褥:“公子,热水一会儿就到,您有什么需要,喊一声就行。”说完便躬身退了出去,轻轻带上了房门。

  房间里只剩下蓝忘机一人,他走到窗边,指尖推开半扇窗,山风裹挟着松涛声涌进来,带着几分天墉城特有的清冽气息。他想起陵羡在信中说“来时见山道旁的枫叶已红”,此刻往窗外望去,果然见镇外的山道旁,一片片枫叶如火焰般燃烧,将蜿蜒的山路装点得格外艳丽。想来陵羡那日下山,便是沿着这条铺满红枫的路去查探妖兽踪迹,也是沿着这条路,带着伤被陵越扶回天墉城。

  正想着,门外传来店小二的敲门声,热水被送了进来。蓝忘机谢过之后,便关上房门,将桶中的热水倒满木盆。他褪去沾尘的白衣,露出的手臂上还留着一道浅浅的疤痕——那是前几日御剑时,为避开山间突发的瘴气,不慎被岩石划伤的。他低头看着疤痕,忽然想起陵羡信中轻描淡写的“受了一点小伤”,心底不由得一紧。他自己不过是一道浅疤,便已觉得刺痛,陵羡所受的伤,又怎能是“小伤”二字便能概括的?

  待洗漱完毕,蓝忘机换上一身干净的白衣,这是他从云深不知处带来的备用衣物,布料柔软,绣着细密的云纹。他对着铜镜整理好衣领,又将长发用玉簪束起,确保仪容没有半分不妥帖,这才重新走到桌案前,打开了那个沉甸甸的乾坤袋。

  首先取出的是两坛天子笑,瓷坛上还贴着姑苏酒肆的标签,坛口用红布仔细封着。他记得陵羡曾在信中提过,听闻姑苏天子笑是难得的佳酿,一直想尝尝味道。那时他便记在了心里,此次出发前,特意去云深不知处山下的酒肆买了两坛,想着等陵羡伤好之后,两人可以在天墉城的竹下小酌。

  接着拿出来的是一筐枇杷,枇杷被整齐地摆放在竹篮里,每一颗都饱满圆润,果皮呈淡黄色,还带着新鲜的果香。这是他出发前一日,特意去后山的枇杷树上摘的。云深不知处的枇杷树已有百年树龄,结出的果子格外清甜,他记得魏无羡当年最喜欢吃,每次成熟时都会爬树去摘,为此还被叔父罚抄了好几遍家规。如今陵羡虽不记得过往,但他想着,或许这份清甜,能让陵羡喜欢。

  然后是一袋云梦莲子,莲子被晒干后装在素布袋子里,颗粒饱满。他听蓝曦臣说,云梦莲子有清心安神的功效,最适合受伤后需要静养的人。他特意托人从云梦买来最好的莲子,想着可以让陵羡用来煮粥,既能补身体,又不会太过油腻。

  最后,他从乾坤袋的最底层取出三十盒檀香,檀香盒是精致的木盒,上面刻着云纹,打开一盒,淡淡的檀香便弥漫开来,清冽而温和。他指尖摩挲着木盒,眼底泛起一丝温柔——魏无羡当年最喜欢他身上的檀香,说这味道能让人心安。那时他每日都会在静室点上一炉檀香,魏无羡便会赖在静室里,靠着他的肩膀看书,说闻着这香味就不想走。如今陵羡虽没提过檀香,但他还是想把这份熟悉的温暖带给陵羡,或许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能唤起他心底深处的记忆。

  将这些东西一一摆放在桌案上,蓝忘机的目光又落回了那封陵羡写来的信上。他再次拿起信笺,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暮色细读,“小伤而已,如今已快养好”“若能来天墉城,我必定扫榻相迎”,每一个字都像是带着温度,熨帖着他的心底。他想起自魏无羡逝去后,自己的日子便像是被蒙上了一层灰,日复一日地逢乱必出,逢魂问灵,走遍了大江南北,却始终找不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无数个夜晚,他独自坐在静室里,对着空无一人的房间,只觉得整个世界都空荡荡的。

  直到遇见陵羡,那个眉眼与魏无羡极为相似的少年,带着天墉城弟子的鲜活与朝气,像一束光,突然照进了他灰暗的生活。起初他只是觉得惊讶,可随着与陵羡的相处,他发现那个叫陵羡的少年就是他的魏婴,但还有几分不确定,这个陵羡到底是不是自己的魏婴?魏婴是真的已经投胎转世成为陵羡,还是说他的魏婴早已魂飞魄散,不在这个世界上了,而这个陵羡只是恰好向他呢?

    他意识到自己越来越在意这个少年——在意他练剑时认真的模样,在意他被陵端逗弄时气鼓鼓的样子,在意他写信时带着笑意的眉眼。所以他要趁在天墉城的这段时间好好的探查一番,他究竟是长得跟魏婴一样的脸,还是他就是魏婴。

   他要对自己和魏婴以及他们之间的感情负责任,他的祖先蓝安就是为遇一人入红尘,人去我亦去。如果说这个陵羡不是他的魏婴,那么他就把陵羡当成一个自己的小辈吧!

    如今,他自己马上就能见到陵羡了,而陵羡就在山巅的天墉城里,等着他去见。他想着,明日见到陵羡时,要先仔细看看他的伤势,确认他是否真的痊愈;要把带来的天子笑、枇杷和莲子交给陵羡,看着他尝第一口时的反应;要和他坐在天墉城的竹下,听他说这些日子在天墉城的趣事,说他练剑时的进步。现在就先以朋友的身份相处下来,待他确定陵羡就是他的魏婴之后,他不急于让陵羡想起过往,只想以朋友的身份,慢慢陪在他身边,一步一步地靠近,一点一点地让他感受到自己的心意。他相信,总有一天,陵羡会像前世的魏婴那样,爱上他,愿意与他携手共度余生。

  夜色渐深,镇中的灯火渐渐熄灭,唯有天墉城山巅的几盏明灯还亮着,像是夜空中的星子。蓝忘机吹灭桌案上的烛火,走到床边躺下。窗外的山风轻轻吹着,带着枫叶的清香,他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明日相见的场景——天墉城的晨光洒在竹梢,陵羡穿着天墉城的弟子服,站在医药阁的门口,看见他时,眼中带着惊喜的笑意,轻声唤他“忘机”。

  这个念头让他的心底充满了暖意,连日赶路的疲惫也渐渐消散。他嘴角带着一丝浅浅的笑意,缓缓坠入梦乡。梦里,他真的见到了陵羡,少年站在红枫树下,手中拿着一颗枇杷,朝他笑着递过来:“忘机,你来得正好,这枇杷可甜了,你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