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岁生日那天,我(宋语桐)加班到十点,走出写字楼时,秋风吹得人骨头缝都发疼。路过巷口的老槐树时,脚边突然踢到个硬东西——低头一看,是枚锈迹斑斑的铜制令牌,上面刻着个模糊的“衙”字。
我弯腰捡起来,刚想说这玩意儿看着有点年头,身后就传来个清清淡淡的声音:“姑娘,能把令牌还我吗?”
我吓了一跳,猛地转身,撞进一双干净得不像话的眼睛里。
男人站在槐树下,白衬衫洗得发旧,袖口卷到手肘,露出的小臂线条利落。他长得极好,唇红齿白,鼻梁高挺,尤其是那双眼,瞳仁像浸在水里的墨,看人时带着点漫不经心的疏离。可奇怪的是,路灯的光落在他身上,竟没投下半点影子。
“你……”我攥紧手里的令牌,后颈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你是谁?”
他抬手指了指我手里的令牌,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今天的天气:“我叫宋亚轩,这是我的东西。”
接下来的三十分钟,我坐在自家客厅的沙发上,听这位自称“宋亚轩”的男人(或者说,男鬼)讲述了一个比电视剧还离奇的故事。
他是一千年前的书生,考中功名后入了朝,却因挡了别人的路,被诬陷通敌叛国,三十岁那年冤死在狱中。到了地府,阎王念他生前清正,让他当了鬼差,专管人间善恶记录。前阵子地府动乱,一批鬼差被派到人间维稳,他就是其中一个,结果刚到这片区,令牌就不小心掉了,还被我捡了个正着。
“所以,你是……鬼?”我端着水杯的手有点抖,长这么大,唯物主义思想第一次受到如此猛烈的冲击。
宋亚轩点头,指尖轻轻点了点桌面,那处立刻凝出层薄薄的白霜:“准确说,是鬼差。”
我看着那层白霜,又看了看他那张帅得人神共愤的脸,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么好看,会做饭会收拾的(后来发现的),为啥偏偏是个鬼啊?
留一个鬼在家里,听起来就很离谱。但宋亚轩说,令牌在我手里,他暂时离不开,而且他保证“不害人、不捣乱,只求有个地方落脚,等地府那边安定了就走”。看着他那双清澈又无辜的眼睛,我鬼使神差地点了头。
现在想想,当时大概是被他的颜值冲昏了头。
但不得不说,宋亚轩的存在,让我二十四年来平静如水的生活,突然变得“便利”起来。
我是个典型的上班族,朝九晚五,加班是常态,以前回到家,迎接我的永远是堆在沙发上的脏衣服、水槽里没洗的碗,还有外卖盒堆成的小山。可自从宋亚轩来了之后,一切都变了。
早上出门前,他会把我前一晚扔在椅子上的衬衫熨烫平整,放在床头;晚上加班回来,推开门就是一屋子饭菜香,他总能精准地做出我想吃的——今天是糖醋排骨,明天是番茄牛腩,连我随口提过一次“想喝小时候外婆做的南瓜粥”,第二天早上就端在了餐桌上。
“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这些?”有次我扒着饭问他。
他正在擦桌子,闻言回头笑了笑:“看你外卖订单猜的。”
我这才想起,我的外卖软件记录,他大概是能看到的——毕竟是鬼差,这点“小法术”应该不算啥。
家里的卫生更是不用我操心。地板永远光脚走都不沾灰,书架上的书按颜色和大小排得整整齐齐,连我那堆乱得像鸡窝的化妆品,都被他分门别类放在收纳盒里,标签贴得清清楚楚。
有次我出差三天,回来时以为家里会像往常一样落层灰,结果推开门,发现窗明几净,床单换了新的,阳台上晾着我临走前没来得及洗的衣服,甚至连我养的那盆快枯死的绿萝,都抽出了新叶。
“你连植物都能养?”我震惊地看着那盆绿萝。
宋亚轩正在厨房煮面,闻言探出头:“给它渡了点阴气,能活久点。”
我:“……” 行吧,鬼差的世界我不懂。
同事知道我“捡”了个会做饭会收拾的“室友”,都羡慕得不行,说我是“走了狗屎运”。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位“室友”有点特殊——他白天大多待在房间里,说“阳气太重,不太舒服”;晚上会出来活动,但永远轻飘飘的,走路没声音,偶尔还会因为我开了暖气,不小心让靠近他的水杯结了冰。
他看的东西也和我不一样。我刷手机时,他会凑过来看,但对那些短视频、八卦新闻毫无兴趣,反而对我书架上那本《宋史》看得津津有味。有次我半夜起夜,看见他坐在客厅的地板上,手里拿着我的平板,屏幕上是《清明上河图》的高清图,眼神专注得像在研究什么重要卷宗。
“一千年前的汴京,大概就是这样的。”他听到我的脚步声,抬头冲我笑了笑,眼里带着点怀念,“只是没这么多高楼。”
我突然想起他说过,他是北宋年间的人。那时候的月亮,是不是比现在更亮?那时候的街道,是不是真的像画里一样,车水马龙,人声鼎沸?
“你……会想家吗?”我小声问。
他愣了愣,随即摇了摇头:“早就没家了。”
他的语气很轻,却让我心里莫名一酸。一千年前的冤死,地府数百年的鬼差生涯,他大概早就习惯了漂泊。
有天晚上,我加班到很晚,淋着雨回来,刚走到楼下就打了个喷嚏。掏钥匙时,发现门居然没锁——推开门,暖黄的灯光立刻涌了出来,宋亚轩穿着那件白衬衫,手里拿着条干毛巾站在玄关,脚下放着盆冒着热气的姜茶。
“赶紧擦擦,别感冒了。”他把毛巾递给我,声音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急。
我接过毛巾,看着他额前因为靠近暖气而微微泛湿的碎发,突然觉得,这个鬼差,好像也没那么可怕。甚至……有点让人依赖。
喝完姜茶,我坐在沙发上暖手,他坐在对面,安静地看着我。客厅里只有时钟滴答的声音,还有窗外渐渐小下去的雨声。
“宋亚轩,”我突然开口,“你什么时候走啊?”
他抬眼看我,眸子里映着灯光的碎片:“怎么?嫌我麻烦了?”
“不是,”我赶紧摆手,“就是觉得……你总待在我这儿,会不会耽误你的事?”
他笑了笑,没回答,反而问我:“你希望我走吗?”
我被问住了。
说实话,我已经习惯了家里有他的存在。习惯了早上出门前熨好的衬衫,习惯了晚上回家时的饭菜香,习惯了客厅里那盏永远为我留着的灯,甚至习惯了偶尔发现水杯结冰时的无奈又好笑。
如果他走了,家里大概又会变回以前乱糟糟的样子,我又得吃外卖,又得自己洗衣服,下雨的夜晚,再也没人会提前备好姜茶和毛巾。
“不知道。”我老实回答。
他看着我,眼神柔和下来,像月光落在水面上:“那我就再待一阵子。”
雨停了,月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身上,依旧没有影子。但我看着他的侧脸,突然觉得,有没有影子好像也没那么重要了。
二十四岁这年,我捡了个鬼差,名叫宋亚轩。他会做饭,会收拾,长得好看,还自带点“法术”。我的生活不再平静如水,却多了很多意料之外的温暖。
至于他什么时候走,或许地府安定了就会走吧。但至少现在,我很珍惜这个有他的、乱糟糟又井井有条的家。
毕竟,不是谁都有机会捡到一个一千年前的书生鬼差,还把他变成了“田螺室友”的。